Re: [新聞] 爭取跨國同婚合法,梁靜茹艾怡良女女合唱

作者: Inhotep (嶄新世界)   2020-05-03 14:48:46
先說結論
我不支持,但我也不會上去反對
因為有無通過對我都無害
我不支持的原因是因為這個宣傳平台
以及他們之前選擇的icon人物。
但是整串討論跟推文看下來
我覺得幾個反對言論的確有些謬誤
首先,台灣通過的法案,國外沒有通過
或是外國通過的法案,台灣沒有通過
這些在現實世界裡真的不是什麼稀罕的事情
是真的不用說:喔外國沒有過,我們過了會如何如何如何
真的,你多慮了,但我願意解釋給你聽
其他人也不用因為他的反對就說人家萌萌
你終究需要他人的支持,先攻擊別人你真的就永遠在這邊孤單奮鬥了。
首先法律之所有有效
是因為國家,而這背景造就幾乎所有的法律都是屬地主義
講明白了脫離台灣的管轄,就真的很難講
但不是沒有辦法,所以請不用太擔心。(案例補充一)
因為他們的訴求終究是希望即使是異地的婚姻
也能夠在台灣受到祝福,能得到台灣給予的保障
說實在的,以台灣這麼愛去日本、泰國的狀況
這個法律能夠完善其實搞不好受惠就是現在反對的你也不一定
至於中國的滲透之說
老實講,不無可能,中共政府會怎麼下手很難說
但是如果我們什麼法案都要這樣考慮敵國
那就真的太誇張了,認真,是誇張的。
但是台灣的價值就是在這樣的環境下
仍然持續努力精進人民的選擇跟訴求
你的聲音真的不是第一次有人這樣表達
打從兩岸開放探視權,開放兩岸通婚
這樣的聲音就從來沒有停止
(然後很多真正通敵的都是台灣人,我也是藍瘦香菇)
請給你的國家一點信心
也給你自己一點信心
至於我為什麼討厭這個平台跟他們之前的icon人物
有機會再聊吧。
作者: yubaowong (月緣犬)   2020-05-03 17:25:00
我承認我就排中(挖鼻)誰叫那澳門甲...
作者: blue1234 (聖僧穢)   2020-05-03 17:38:00
我不排中啦 我有異性戀好友為了結婚中國跟台灣來回快半年吶...中國人跟台灣人結婚需要單身證明如果中國同性戀跟台灣同性戀結婚要不要拿出單身證明??萬一那個中國同性戀在中國為傳宗接代結婚了 並且在父母逼迫下讓跟他結婚的女生懷孕有孩子了 台灣同性戀豈不夢碎?這種情形很現實不是嗎??好啦 就算他們真的能結婚了 這來回半年是不是會覺得政府在刁難不給結婚?如果真的想結婚先去熟讀對方國家異性戀婚姻法規或憲法看看有沒有得撼動的地方 就跟台灣一樣讓祈家威找到破解同性戀在台灣結婚的方法我很希望你們的婚姻能受到"兩個國家"或"兩個政權"法律保障下 皆大歡喜
作者: lunarblue ( )   2020-05-03 18:13:00
有人以外國不承認,他們可以風險自負,這我認同,但就之後不要真的發生了,這些跨國同婚又在那邊哇哇叫。另外,在台灣有幾個國家的跨國婚姻是要面試的(有其歷史
作者: ken30904 (Roff)   2020-05-03 19:03:00
反正到時跨國同婚出問題,繼續靠北政府就好
作者: ksng1092 (ron)   2020-05-03 19:10:00
什麼叫讓祈家威找到破解方法...講得好像是找到洞就會過一樣...這個通過是磨了多年努力撞了多年所促成的耶難道你覺得"釋憲"是之前都沒有人想得到的嗎XD
作者: blue1234 (聖僧穢)   2020-05-03 19:13:00
我的意思是祈家威找到憲法上婚姻的自由與平等啊 所以才
作者: ksng1092 (ron)   2020-05-03 19:13:00
並不是,先不計釋憲樂觀與否,釋憲本身的門檻就很高了
作者: ksng1092 (ron)   2020-05-03 19:14:00
要能夠走到釋憲這一步,"必須"要先跟各級公權力撞過釋憲不是什麼"破解"點什麼叫"找到憲法上婚姻的自由與平等"...那東西不必找,一開始就攤在所有人面前,只是有人無視有人明知存在,但仍然不給
作者: blue1234 (聖僧穢)   2020-05-03 19:19:00
可是祈家威願意花時間花精神在這上面 為什麼"他們"沒有這樣的"精神"?台灣在國際上面的地位不明 真的無法保全"全球不行同婚的國家"
作者: lunarblue ( )   2020-05-03 19:23:00
及實務因素),面試不是就要先取得對方國的婚姻證明,這樣還能面試?還是同性跨國婚免面試,異性跨國婚維持?這樣不會引起社會紛爭嗎?還是就因為這樣,讓台灣放棄面試制度?
作者: ksng1092 (ron)   2020-05-03 19:23:00
你知道前陣子有台灣人說祈家威幾十年白做工嗎XD"早知道釋憲一下就好了,弄那麼多年真是浪費時間"為什麼可以歪到"放棄面試"這裡去XD作法、制度都是可生配套的啊
作者: lunarblue ( )   2020-05-03 19:30:00
基本上,我覺得面試制度有其必要,畢竟當初面試制就是為了要抓假結婚你要不要先查一下面試制度的要求?伴侶盟的網頁都有重點所謂的配套,那要不要異性跨國婚也適用?那你抓假結婚的實務上會不會出問題?
作者: ksng1092 (ron)   2020-05-03 19:34:00
你以為面試制度沒有一直補洞過的嗎...有洞就補啊你真的要主張"喔可能會有洞就整個門關起來"嗎?
作者: lunarblue ( )   2020-05-03 19:36:00
當然都知道所有都可以想出配套啊,但很多層面不是動同婚這邊就可以解決的,要為同婚這邊生那麼多配套,會一定程度使得異性婚這邊也出現"另向歧視”,那你可能又為了同一規定,必須大幅修改為了假結婚所設下的防線,台灣又不是個沒有外患隱憂的國家,你中國這邊同樣的面試問題要怎麼解決?
作者: ksng1092 (ron)   2020-05-03 19:37:00
而且很多洞都要上路了才會發現,"研擬出一個無洞方案才能上路"那叫做妄想
作者: lunarblue ( )   2020-05-03 19:38:00
既然要訴諸社會支持,在提出時就要想清楚你的方案,而不是認為都會有方案,然後把這議題放在社會上燒,還沒從之前學到教訓嗎?
作者: ksng1092 (ron)   2020-05-03 19:38:00
真的要防中國就中國另外對待啊,過去這樣做的實例一堆
作者: lunarblue ( )   2020-05-03 19:39:00
中國就可以另外看待,這就沒歧視?還是跨國同婚(排除中國)ok?
作者: ksng1092 (ron)   2020-05-03 19:41:00
"這樣就沒歧視?"的問題要提是無止盡的XDDD我們現行的東西沒有一個會因為"這樣就沒歧視?"而不上路
作者: lunarblue ( )   2020-05-03 19:43:00
這些都是問題,搞清楚我並無反對跨國同婚,但現實上這些都是問題,何況同婚在這社會本就是個爭議話題,既然要打出這議題,就要把你的論點方案整清楚再端出來,不然只是一路被壓著打而已這問題很現實,社會也很現實,不是愛最大就能解決
作者: ksng1092 (ron)   2020-05-03 20:14:00
可是我東張西望,只有看到"洞最大"啊XD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0-05-03 21:30:00
伴侶盟有整理論點方案 https://reurl.cc/NjQW6e特別是 下面有整理跨國同婚 7個Q&A
作者: lunarblue ( )   2020-05-03 21:58:00
就境外面談這點,檢討廢止境外面談制度這種等於是徹底推翻過去為防治假結婚所做的努力與措施,那你要如何說服社會大眾這種制度要廢除就因為同性的跨國婚?另外再論說同樣在境外會談這點所提出的"設計有別於異性婚的的制度措施"這種更是會造成奢會極大的紛爭,異性跨國婚繼續境外面談?但同性跨國婚可以排除境外會談?還是你異性跨國婚得先取得原國的結婚證明,方可進行面談,但同性跨國婚可以不必??那你看若是這種方案出來,你看異性跨國婚乃至於整體台灣社會會不會整個大翻臉?所以方案在哪?你要考量到這整體社會可能會有的各種反應,因為你同性婚姻在這社會就是高爭議,往往就是動輒得咎,你的說帖跟方案都會被嚴格檢視的台灣這社會可以開明到同婚通過,同樣也保守到1124的公頭大敗,而這次卻沒有釋憲讓你靠了,謹慎點會走的安穩點~~
作者: ksng1092 (ron)   2020-05-03 23:09:00
是說你知道並不是所有外國人異性跨國婚都需要面談嗎...面談這個制度本來就針對特定國家的,為什麼同婚針對特對特定國家的時候你就會喊XD也就是說,異性跨國婚一直都有"不必在原國家結婚並接受面談才能在台灣結婚"的實際狀況
作者: lunarblue ( )   2020-05-03 23:17:00
你如果有看過伴侶盟的QA就會知道,當然我知道不是所有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0-05-03 23:17:00
https://reurl.cc/yZLjaO 跟外國人在台灣結婚登記
作者: lunarblue ( )   2020-05-03 23:18:00
外國人都需要面談,伴侶盟的網站裡已經很清楚分類了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0-05-03 23:19:00
原則上是都不用面談的,是只有外交部公告幾個特定國家要
作者: ksng1092 (ron)   2020-05-03 23:19:00
所以要防哪國本來就可以針對設限啊,記得你上面回我啥?
作者: lunarblue ( )   2020-05-03 23:20:00
所以你的意思是就focus情況二的國家,至於情況三跟四的21+1就不用管?這就不是歧視?要適用就應該要全部適用,我相信伴侶盟的目標也是這樣,那你就始終得面對我提出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0-05-03 23:21:00
看伴侶盟網站分類 只有狀況三的21國 需要面談
作者: ksng1092 (ron)   2020-05-03 23:21:00
所以原國家結婚與面談本身就不是跨國婚的必備要件
作者: lunarblue ( )   2020-05-03 23:21:00
的境外面談問題,這始終是沒辦法逃避的我從一開始就是指這個好嘛~~搞不清楚的好像是閣下
作者: ksng1092 (ron)   2020-05-03 23:22:00
所以說要等到沒歧視才能上路,叫做妄想異性跨國婚也沒有等到所有國家一視同仁才上路啊
作者: lunarblue ( )   2020-05-03 23:23:00
我在回第一個推文前就已經看過伴侶盟的網頁了,從MV出來就有連結了,要討論事情這不是基本功課嗎?所以閣下的意思是指先不管那情況三跟四的21+1國
作者: ksng1092 (ron)   2020-05-03 23:24:00
同性跨國婚就要等所有國家一視同仁才行是為什麼?不是,你知道21+1是怎麼來的嗎......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0-05-03 23:24:00
更正: 狀況四的中國也要面談。
作者: lunarblue ( )   2020-05-03 23:25:00
你認為伴侶盟現在推的是不管21+1國嗎?不是吧我始終認為這問題就是得面對,跨國同婚要處理就要一次
作者: ksng1092 (ron)   2020-05-03 23:26:00
那你明知世界上一堆國家的人跟台灣人結婚一直都不必提出
作者: lunarblue ( )   2020-05-03 23:26:00
處理,而不是繼續把某些人拋下,所以面對問題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0-05-03 23:26:00
台灣面談本就是原則不用,例外要,跨國同婚比照辦理即可
作者: ksng1092 (ron)   2020-05-03 23:27:00
原國家結婚證明也不必面談,卻在推文裡一直問說"沒有這些怎麼辦怎辦怎麼辦???"到底是...
作者: lunarblue ( )   2020-05-03 23:27:00
你如果要比照辦理,那我基本上就在境外面談上沒意見啊你根本不focus問題,那要討論什麼?"有人以外國不承認,他們可以風險自負,這我認同"
作者: ksng1092 (ron)   2020-05-03 23:28:00
問題為什麼會需要focus在面談上......
作者: lunarblue ( )   2020-05-03 23:28:00
對於風險自負這點,我是從一開始就認同的,但明明跨國同婚就不只是風險自負就沒事的了,不去面對面談的問題
作者: ksng1092 (ron)   2020-05-03 23:29:00
面談一直都是例外專案的東西
作者: lunarblue ( )   2020-05-03 23:29:00
就是繼續把人拋下罷了,這絕不是伴侶盟的想法
作者: ksng1092 (ron)   2020-05-03 23:30:00
這個明明在focus列表裡順位是低的
作者: lunarblue ( )   2020-05-03 23:30:00
你知道嗎?要是不面對面談的問題,那麼面談對異性跨國婚只會是一個程序一個步驟而已,但對於21+1同性跨國婚卻
作者: ksng1092 (ron)   2020-05-03 23:31:00
我從頭到尾好像都沒有要討論伴侶盟就是了XD
作者: lunarblue ( )   2020-05-03 23:31:00
是死刑,他們絕對弄不到原國的結婚證明在伴侶盟發動的議題下MV下,不討論伴侶盟的方案跟你真的沒啥好討論的
作者: ksng1092 (ron)   2020-05-03 23:32:00
光是這串文章一堆回文就不討論伴侶盟方案了包含這篇你是都不看人家文章的嗎?
作者: lunarblue ( )   2020-05-03 23:33:00
我從19點就在討論面試制度上會遇到的問題了
作者: ksng1092 (ron)   2020-05-03 23:33:00
本來這議題就沒有一定要討論伴侶盟方案,我討論跨國婚你不喜歡的話其實我也無可奈何XD
作者: lunarblue ( )   2020-05-03 23:34:00
如果你根本不關心面試問題,還能跟我回到這時也是厲害看來我比某些來還關心這些異國同婚的權利
作者: ksng1092 (ron)   2020-05-03 23:35:00
你不想跟我討論我是沒意見啦,不過不想到底是哪種不想..
作者: lunarblue ( )   2020-05-03 23:35:00
討論議題的總比單純訴諸情感的有意義回wayne62,如果今天伴侶盟是不觸及這21+1國的面試問題
作者: ksng1092 (ron)   2020-05-03 23:36:00
現在釐清了我沒在講伴侶盟方案,我不會說什麼"跟你沒啥
作者: lunarblue ( )   2020-05-03 23:37:00
那我覺得這方案基本上遇到的阻力會小很多的,但我不認為伴侶盟的目標裡沒有這21+1國
作者: ksng1092 (ron)   2020-05-03 23:37:00
好討論",這種話說完就該無視對方了咩
作者: lunarblue ( )   2020-05-03 23:38:00
我已經無視你了所以以下就回wayne62
作者: ksng1092 (ron)   2020-05-03 23:38:00
不過我沒說所以我可以繼續XD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0-05-03 23:39:00
我亂猜 這可當談判策略,伴侶盟主張21+1國不用面談,
作者: lunarblue ( )   2020-05-03 23:39:00
同時,要跨國同婚比照辦理21+1面試這點,我覺得這在社群裡是說不過去的,畢竟如我剛剛所說的面談制度對異性跨國婚就只是多個麻煩的步驟,但對同性跨國婚卻是一種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0-05-03 23:40:00
政府不同意。那各退一步,最後也許可爭取比較好的條件
作者: lunarblue ( )   2020-05-03 23:40:00
死刑條,因為絕對弄不到原國的結婚證明
作者: ksng1092 (ron)   2020-05-03 23:41:00
那要看21+1的立意到底是什麼,就連異性跨國婚的21+1都不一定會是鐵板名單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0-05-03 23:42:00
像可轉要求 政府對面試官要有認識同志的教育訓練
作者: lunarblue ( )   2020-05-03 23:42:00
這是很困難的,如何說服大眾在面談制度的更動
作者: ksng1092 (ron)   2020-05-03 23:42:00
當然那1個大概始終都是鐵板吧制度不變但是名單變,其實對大眾來說沒什麼感覺
作者: lunarblue ( )   2020-05-03 23:43:00
社會極大可能不會接受放棄面談制度,尤其是情況四的中國,但即使是情況三的21國都沒那麼容易如果不放棄面談制度,那就是修改面試條件,自然就要異性跨國婚也一體適用,不然社會會更不平,這也會變成被攻擊汙名化的點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0-05-03 23:47:00
釐清1下 面試制度 沒有跟原國結婚證明連動吧?只要拿到 婚姻狀況證明(單身證明)再來台灣面談 登記結婚
作者: lunarblue ( )   2020-05-03 23:50:00
據伴侶盟的資訊是連動的我就是看了伴侶盟的網頁才會討論這個的
作者: ksng1092 (ron)   2020-05-03 23:51:00
我看到的資料是面談與原國家結婚證明好像是一起的
作者: lunarblue ( )   2020-05-03 23:51:00
它的情況三跟情況四都是這樣啊
作者: lunarblue ( )   2020-05-03 23:52:00
針對伴盟網頁提出的解套建議在境外面談上所提的兩點我都覺得是不可行的,原因我上面講過了所以我才說要讓21+1繼續比照異性跨國婚的面談,那對這21+1的同性跨國婚來講就不是可不可行了,而是死刑條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0-05-03 23:55:00
我的錯 目前是連動的 先要在對方國結婚登記 才能面談
作者: lunarblue ( )   2020-05-03 23:57:00
我覺得"廢除"或是"在面談規定有別於異性婚的制度措施"都是極易招受到攻擊甚至汙名化的,所以既然要面對這問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0-05-03 23:58:00
那可能要看能否修改成不連動?
作者: lunarblue ( )   2020-05-03 23:58:00
題,你提出給這社會的"方案"就會變得很重要了,你要一開始就被落入陷阱,那走起來就會異常辛苦,畢竟同婚的
作者: ksng1092 (ron)   2020-05-03 23:58:00
我想社會應該可以接受21+1是死刑這一點XD
作者: lunarblue ( )   2020-05-03 23:59:00
修法自始至終就是得跟著社會一起呼吸如果要不連動,那就是要異性跨國婚也適用,這其實又回到了對方都沒法提出原國的結婚證明,你要台灣如何保障配偶權利,而且這次是擴及整個異性婚圈了你會動到異性婚圈的遊戲規則,但你若不讓異性婚圈也適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0-05-04 00:01:00
要面談的修成 同/異跨國 持結婚證明或單身證明申請面談
作者: lunarblue ( )   2020-05-04 00:02:00
用不連動,很大程度就會變成是同性特權,這也是個輿論
作者: ksng1092 (ron)   2020-05-04 00:02:00
台灣保障配偶權利本來就不需要原結婚證明啊...那東西是
作者: lunarblue ( )   2020-05-04 00:03:00
那你就是動到異性婚圈的面談了啊,所以我才說這就不會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0-05-04 00:03:00
面談是為防假結婚,結婚/單身 證明是防重婚
作者: lunarblue ( )   2020-05-04 00:04:00
只是同性婚圈的事了所以你異性婚連原國的結婚證明都弄不來,然後要面試官
作者: ksng1092 (ron)   2020-05-04 00:05:00
一般只需要單身證明而已
作者: lunarblue ( )   2020-05-04 00:06:00
相信你不是假結婚?這大概得看面試官在實務上的觀點了在我看來當初會連動這規定就是一種實務上的需求了
作者: ksng1092 (ron)   2020-05-04 00:07:00
社會接受度最大的就是制度條件與名單21+1不變,而這21+1
作者: lunarblue ( )   2020-05-04 00:07:00
所以怎麼修的確是個難題,但原則就是要一體適用,同性
作者: ksng1092 (ron)   2020-05-04 00:08:00
是死刑怎麼辦?以後再說
作者: lunarblue ( )   2020-05-04 00:08:00
異性跨國婚在面談上要求要一致,這樣會避免掉很多攻擊
作者: lunarblue ( )   2020-05-04 00:09:00
伴侶盟好像不是想跟你以後再說咧~~他們看起來就是要一次解決跨國同婚問題,基本上,我也是支持一次解決的
作者: ksng1092 (ron)   2020-05-04 00:09:00
政府通過的同婚從來也不是各方要求的那個樣子
作者: lunarblue ( )   2020-05-04 00:10:00
當初要弄這議題就是不要拋下一人,沒理由弄到最後還是繼續拋下人
作者: ksng1092 (ron)   2020-05-04 00:10:00
"啊這裡卡住了"就通通不要過,沒的事弄的人沒理由,但通過的人這樣通過啊XD
作者: newby321 (子虛烏有)   2020-05-11 13:31:00
排中?還嫌棄對方國籍?那喊今日香港明日台灣幹嗎?吃豆腐吃不夠嗎?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