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所以專法到底是歧視在哪

作者: IloveBlack2 (我愛花媽花媽愛我)   2019-02-21 09:42:39
昨天司釋釋施法草案出來後
板上一片歌舞昇平 興高采烈
又更多疑問了
兩個月前提問如果專法賦予跟民法完全一樣的權利
歧視在哪裡
結果被眾多噓文教育
專法就是歧視
專法就是黑人廁所
專法名稱沒有婚姻所以不是婚姻
專法是恐同專用
現在行政院提出了一個名稱沒有婚姻,條件完全比照民法的歧視專法
為何又不是歧視,不是黑人廁所,不是恐同,司釋施法是婚姻了?
司釋釋施法這麼智障的名子,到底為何大家都很開心的接受?
婚姻法三個字不用,用這個名子?
※ 引述《IloveBlack2 (我愛花媽花媽愛我)》之銘言:
: 標題: [請益] 所以專法到底是歧視在哪
: 時間: Wed Nov 14 17:42:18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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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有個問題,我一直搞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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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今天民法不修,但有專法,賦予一切與民法夫妻同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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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會選擇拒絕使用專法結婚,必須等到民法修法的那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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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今天我們能有「同性婚姻」這個律法專有名詞,到底跟歧視有甚麼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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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聽到同性婚姻這四個字,會覺得是歧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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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支持修民法,也支持立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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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完全搞不懂完全反對專法,稱之為歧視的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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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上前面也有一篇說明為何專法是歧視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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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裡面放滿滿的圖,但都是在砲轟白癡盟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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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全沒有說明到底為何專法是歧視,我看完還是沒有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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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會選擇拒絕使用專法結婚,必須等到民法修法的那天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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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tBernand (嫁不出去怎麼辦)   2019-02-21 09:54:00
高興的點是這是現實狀態下最好的解法
作者: NaoSensei (ナオ先生)   2019-02-21 09:58:00
因為實質內容保障權益比名稱重要,現在這就是最符合釋憲結果和公投結果的草案,不爽你什麼都沒有
作者: malisse74 (沙漠中的冰淇淋)   2019-02-21 10:00:00
不要再挑撥了 這是同時符合釋憲和公投最好的結果了
作者: andi0524 (安格)   2019-02-21 10:01:00
因為公投輸那麼慘,已經沒立場再去要求修民法~ 只能先求有了.....
作者: malisse74 (沙漠中的冰淇淋)   2019-02-21 10:01:00
大家開心的是 反同政黨和選票壓力這麼大 政院仍不退讓
作者: IloveBlack2 (我愛花媽花媽愛我)   2019-02-21 10:02:00
如果不退讓 就是用民法了 再退一步是婚姻法司釋釋施法已經是退退退了
作者: lunarblue ( )   2019-02-21 10:05:00
公投都輸那麼慘了,怪政府退還是怪自己輸?公投結果早就限縮了政府的起始點了政府能幫在專法範疇下推出這種草案,但沒法幫贏公投,即使搶先修了民法,公投一樣會被複決掉,公投投不贏,政府再怎樣幫忙,最多就是這結果
作者: thankmilk (Wallace)   2019-02-21 10:21:00
執行釋憲的專法 跟將同志隔離婚姻的專法不一樣雖然結果一樣 但邏輯脈絡不一樣雖然多數人在乎法律執行結果與事後的權益有無損失,但仍有少數人較理想化,希望能達成真的平等,無論帳面上或是實際上
作者: dghkrt3489 (光光)   2019-02-21 10:27:00
朝三暮四阿XD
作者: DataMaster (0.0)   2019-02-21 10:33:00
敗類甲甲去死吧 一群病畜
作者: NaoSensei (ナオ先生)   2019-02-21 10:33:00
樓上結婚會變猴子?
作者: RainbowHeart (彩虹心)   2019-02-21 10:45:00
這篇邏輯很棒 給推
作者: dogdudu (yi)   2019-02-21 10:47:00
公投有用?遙望以核養綠。
作者: clifflee (亞爾薩斯)   2019-02-21 10:48:00
又在忠誠測試了,民進黨要不起這種票
作者: dogdudu (yi)   2019-02-21 10:49:00
是為了最大公約數跟釋憲案才這樣過的,你以為公投真的這麼有用?
作者: ah122113755 (1930)   2019-02-21 10:52:00
核電公投內容是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 法律廢止啦 公投就是這個結果公投內容是您是否同意: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即廢除『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之條文?
作者: byzantines (公爵親衛騎士)   2019-02-21 10:54:00
又是一個看小抄投公投的
作者: milton1991 (萬)   2019-02-21 10:55:00
現況下最好的作法阿
作者: acer4545 (acer4545)   2019-02-21 10:56:00
又一個沒看公投主文的來秀智商下限 真的是會笑死以核養綠這個低級騙局 就有像某d這樣的人被騙 哈哈哈
作者: IloveBlack2 (我愛花媽花媽愛我)   2019-02-21 11:02:00
到底怎歪樓到核能的 然後以核養綠為何是騙局
作者: ccc055226 (啊哈)   2019-02-21 11:02:00
當初害怕專法內榮會損害權益,但目前看起來還不錯,就很足夠了,要看內容,不要看名稱,名稱只是浮雲
作者: Sauter (小菜一盤)   2019-02-21 11:11:00
公投就沒過當然沒有民法的可能專法也是公投確立的,現在要確保的是真的是要準用民法
作者: IloveBlack2 (我愛花媽花媽愛我)   2019-02-21 11:13:00
只要拖到5/24 就能直接套民法
作者: kaet (ambrosia)   2019-02-21 11:15:00
就是大敗仗之後還能簽一個尚可的條約的概念
作者: aJan5566 (中肯56)   2019-02-21 11:16:00
不能領養小孩 假挺同真歧視
作者: umano (ぎゃああああああああ)   2019-02-21 11:22:00
分化
作者: NaoSensei (ナオ先生)   2019-02-21 11:30:00
aJ跳針
作者: maygood (我本閒人)   2019-02-21 11:57:00
漫天喊價坐地還錢才是談判的真理,看看中美貿易戰
作者: kkch520 (孟)   2019-02-21 12:02:00
那些說這是專法所以歧視,我覺得不完全正確,因為人家包裝是專法(歧視),可內容物是民法(平權)。反正就文字遊戲嘛,我覺得這是最好的結果,萌萌公投時也很會玩這招,所以這次換我們玩,剛剛好而已
作者: dingding69   2019-02-21 12:15:00
如果專法的內容和民法一樣,那當然就比較沒有歧視的疑慮。但是如果是用個『同性伴侶法』這種鬼東西,一定就是歧視了!因為他矮化同志的權利
作者: bill91305 (宇風)   2019-02-21 12:16:00
不要再鬧了講真的,先一步一步來。公投投成這樣代表還沒辦法一步到位,如果要繼續爭下去一定要搞到什麼都沒有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9-02-21 12:30:00
專法還是歧視,只是目前只能得妥協。
作者: Jackyoryo (正樹)   2019-02-21 12:32:00
有沒有腦袋很清楚
作者: raul12 (有人)   2019-02-21 12:46:00
還是歧視,只是先妥協
作者: umano (ぎゃああああああああ)   2019-02-21 12:57:00
作者: n6335097 (ㄐㄈ)   2019-02-21 12:59:00
司釋釋施法XD公投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公投通過後3個月內相關機關必須提出相關法律
作者: vuvuvuyu (翔)   2019-02-21 13:05:00
以核養綠為何是騙局?因為公投內文只要求刪除電業法95-1,但這條只是規定非核家園幾年要做到,其他關於非核家園的條文都沒動到
作者: Lefteye (利傅艾)   2019-02-21 14:04:00
1124被痛擊成這樣 又被藍甲時代力量背刺突然看到這法案釋字 比想像的優質很多 慶幸偷笑感
作者: lunarblue ( )   2019-02-21 14:32:00
拖過524,等明年kmt上台給你立個專法是嗎?這樣同志大概有9個月的時間可以用民法結婚,是曾經擁有就好的概念嗎?
作者: comesome (天青色等煙雨 )   2019-02-21 15:09:00
歧視與否是看立法者 你用護家萌的心態來立法就是歧視了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9-02-21 15:25:00
歧視與否不是只看立法者,還有主動參與程度。
作者: LKONG (夏天)   2019-02-21 15:57:00
「九二共識」不是也在玩文字遊戲,這樣很好啊,748關係!《兩岸關係處理條例》也是另闢蹊徑。
作者: xeobonm5 (DEDELO)   2019-02-21 16:29:00
鷹派的人就會這樣認為呀,一堆社福法都是專法呀,這個專法已經非常好了
作者: npn1992 (沉默是金)   2019-02-21 16:54:00
美國有些洲共和黨在鬧同婚這件事哦,不要都覺得人權不會倒退
作者: umano (ぎゃああああああああ)   2019-02-21 17:07:00
作者: wingdominato (wingdominator)   2019-02-21 21:20:00
是不是還不能領養小孩啊?
作者: realangel (暮楓)   2019-02-21 21:28:00
還不能領養,但之後應該會因爭議而再另立法、討論
作者: h569 (56789)   2019-02-22 01:18:00
你如果都不看內容我也覺得沒必要跟你解釋
作者: IloveBlack2 (我愛花媽花媽愛我)   2019-02-22 10:26:00
完美的示範理盲又濫情 唉
作者: ttmiller (孟孟)   2019-02-23 10:05:00
專法設置的比民法好,何來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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