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可以注意到
婚姻議題補正後的題目都多了民法
所以是針對民法內的婚姻定義做公投
雖然大法官釋憲文很清楚的保障了婚姻權
但因無法限定立法方向 所以這次的題目還是符合目前的憲法
除非公投後如果萌萌贏了
就只能再申請釋憲 請大法官判斷是否違憲
然後
請一定要投‘’不同意票‘’
不要投廢票或是拒絕投票
就算最後同意票人數沒到達總選舉人的1/4 導致公投案不成立
但同意票及不同意票的票數
會成為立法院最後立法方向的民調依據
我本身不是法律人
所以不確定是不是有方法可以在投票前請大法官對公投題目做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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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法案通過條件
1.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
2.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4以上,即為通過
順便問一個題外話
國外有大法官推翻直接民主公投的案例嗎
我知道有推翻代議民主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