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女)跟她的伴侶(踢)在一起將近八年了,生活平平淡淡,政治立場也相同,除了寵物這點以外,也沒有什麼很不合的問題。
看似穩定的感情,直到踢的公司來了一位男生,在一次的爬山活動之後,踢與那個男生變成了好朋友,那個男生也剛好是男同志,想當然爾,他們越走越近,變的無話不談的好朋友。
自從踢認識他以後,每次女朋友要去找踢,踢總會約他ㄧ起;去哪裡約會也是要一起,對了,那個男生也有男朋友。因為我朋友覺得偶爾可以一起吃個飯什麼的就好,希望頻率可以不要那麼長,但是....她的踢女友就是變的很喜歡去哪裡都是四個人要嘛三個人,據踢的說法是比較喜歡熱鬧。踢也計畫要跟他一起住,兩人下班會一起看房子,不管做什麼都一起,一起跑步、一起健身、一起煮菜、一起看影集,每天晚上不是在同事家就是同事在踢的家,陪伴自己女友的時間變得越來越少。
漸漸地,我朋友受不了從兩人世界變成三人世界、四人世界,再一次的「冷靜」的溝通後,被分手了。
我朋友被甩了以後,應該說是被甩的那天,踢跟她承認,對這個男同事(志)有好感,那個男生雖然有男友但很依賴踢,也對踢有好感。所以嚴格說來應該是互相曖昧吧 男生還問過踢排不排斥跟男生做愛的問題
只是想請教各位男同大大,我朋友發生的事是同志日常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