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碰壁!HIV病友牙痛不敢就醫 逾4診所拒看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12-16 17:31:58
我以為討論法律的時候應該處理兩件事。
1. 我們為什麼討論法律。
2. 我們應該如何討論法律。
例如第21條我之前提出的是關於法律制定的疑慮,就法律制定去討論事沒有問題的。
但對於第16條我們對於法條並沒有爭執,而是僅是討論該條中指定醫事機構的責任。
因此不同的脈絡,會有不同的討論,這跟是否與自己想法一致無關。
不是我人不好或自助餐啦,僅僅就是你可能不習慣而已。
※ 引述《Blopress (UCCU)》之銘言:
: Uka大特別的地方在於
: 跟自己想法一致的 就引用法條
: 像是此時引用
: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 第16條
: 但是之前Uka提到
: 已知自己有HIV 行不安全性行為導致他人被感染 而需要入罪部分
: 又顯然不同意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 第21條 的見解
: 根本上就是自助餐的概念
: 需要的時候引用一下
: 跟自己理念不合又說法條沒道理
作者: qaz960749 (神風之殤)   2017-12-16 17:33:00
其實你可以站內信他喔 他曾經在八卦板攻擊過我了阿 所以我懶得叫他站內信我了 有些話是看人回的#更正 站內信你
作者: lc3b (lc3b)   2017-12-16 18:16:00
唉真心希望那些人不是醫者
作者: Blopress (UCCU)   2017-12-16 19:04:00
我不曉得你是不是在說我 讓我亂入一下好了我是說Ic3b大 我曾經幫助十位數被其他醫者誤診愛滋病患診斷多為PJP, 有時kaposi 不曉得有比其他誤診的醫者好?部分病人看了許多其他"醫者"都當感冒 最後被我看出是HIV沒 我只是亂入以為你不希望我當醫者 如果誤會了sorry QQ要不要先反思你自己感控做的有百分百道地嘛妳不是自稱一線工作者嗎 又批評診所牙醫感控知識不足相信你感控一定做的很好吧
作者: lc3b (lc3b)   2017-12-16 21:14:00
一樣的問題,到底什麼才叫做足夠的管控?我看指引裡面寫的要求是非常基本的吧?如果達不到那些標準,別說HIV,一大堆感染病都會發生吧
作者: brokenXD (雜碎王)   2017-12-17 00:15:00
這串看下來 U大真的感覺跳針成分居多阿 只是你聽不進去
作者: reedlived (過翼)   2017-12-17 22:06:00
U大跳針+1...如果真的是一線工作者,不會對自己可能遇到的風險這麼置身事外。合理懷疑真實性。看似有理的言論,玩文字遊戲成分居多
作者: Blopress (UCCU)   2017-12-18 07:35:00
他說他是一線阿 問他自己有沒有戴N95都不回
作者: foolwind (廢人...廢樣...)   2017-12-18 08:35:00
因為他本來就不是啊,放話最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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