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碰壁!HIV病友牙痛不敢就醫 逾4診所拒看

作者: lc3b (lc3b)   2017-12-16 16:51:27
(手機排版請見諒)
小弟本身是醫療體系學生(但不是牙醫系)還沒進入臨床體系。花了一點時間看完Bl大貼的
案例。(連結:https://www.ncbi.nlm.nih.gov/pubmed/21453452 )。
簡述如下,如果有解讀錯誤請糾正:
一名44歲男子(養父)在2010/3/1被養子咬傷左手大拇指。養子為HIV+(來源是不安全的異
性戀性交)。養父的家庭醫生觀察過傷口後,「沒有給他做PEP」,因為醫生認為唾液傳染
HIV機率很低。
在2010/3/29,也就是被咬四週後,養父因為嚴重發燒及睡意(drowsiness)入院。血檢顯
示HIV量達到治病病毒量。養父之前沒有不安全性行為或是多重性伴侶。
————————————
接著小弟又把疾管署「牙科感染管控措施指引」找出來
(連結:https://goo.gl/g68QdT)
我沒有細讀,但是掃過一遍的結果,沒有讀到HIV的處理方式和其他傳染病有何不同。下
面附上指引p.17的暴露後處理方式。似乎沒辦法放上全部截圖@@有興趣的可以直接點上面
的連結閱讀指引。
https://i.imgur.com/q8xlTwA.jpg
稍微整理一下兩篇資料:
1. 被HIV+咬傷後,「沒有適當處理」,有可能感染病毒。
2. 牙科診所或醫院有針對感染性疾病的預防SOP,且沒有依哪種傳染病而不同。
3. 如果被咬傷後有相對應處置(像是指引中提及的預防性投藥、BC肝疫苗)。
4. 我目前沒有找到被咬傷->有經過適當處置->還是得到HIV的案例。
———————————
2017最新版醫師誓詞中說道:「病人的健康和健康福祉是我的首要顧念。」相信是每位醫
學生和牙醫學生都會用人格宣誓的。期許每位醫者都能炳記在心。
以上。
作者: Blopress (UCCU)   2017-12-21 00:13:00
跳針一下 為自己著想沒啥不對 只要不要實質上害到病人我不覺的醫師一定要把自己的權益擺在病人後面就是
作者: foolwind (廢人...廢樣...)   2017-12-16 16:53:00
某w表示:
作者: lc3b (lc3b)   2017-12-16 17:09:00
其實貼個連結真的沒那麼難XD與其唇槍舌戰不如花30秒找資料
作者: Sayd20   2017-12-16 17:14:00
他們現在應該在崩潰中
作者: foolwind (廢人...廢樣...)   2017-12-16 17:36:00
不用崩潰吧,就說被異性戀咬到才會傳染就好啦~
作者: qaz960749 (神風之殤)   2017-12-16 17:43:00
是不是有人看不懂這篇在講什麼啊?
作者: Sayd20   2017-12-16 17:44:00
他應該是看不懂
作者: Blopress (UCCU)   2017-12-16 18:07:00
對啊 一堆人說被咬不會傳染耶
作者: lc3b (lc3b)   2017-12-16 18:11:00
樓上你有沒有抓到重點啊XD重點不是咬人能不能傳染吧,是他被咬以後沒有處置啊你真的是牙醫嗎xd針扎、輸血、垂直感染都有可能傳染啊,重點是預防還有暴露後處置吧
作者: Blopress (UCCU)   2017-12-16 18:21:00
1.我是醫生非牙醫 但認識很多牙醫2.我沒說PEP沒效啊 但上一篇一堆人認為被咬完全不會傳染耶3.我沒說診所牙醫技術性拒診完全正確 但PEP對診所牙醫可近性較低萬一發生咬傷 針扎 吃PEP 通常要停業 也造成許多身心壓力大家都有父母妻兒要照顧
作者: lc3b (lc3b)   2017-12-16 18:27:00
所以處理方式是對誠實告知的病人拒診?這怎麼聽起來都不對吧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12-16 18:28:00
可近性差,嚴格來說就是設置指定機構的惡果阿==
作者: Blopress (UCCU)   2017-12-16 18:28:00
我是不曉得站在後面安全區不用面對風險的人 有何批評前線過度保護?你又知道病毒量多少了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12-16 18:29:00
等一下過度保護不等於拒診耶。
作者: leon00521 (Tsuna00521)   2017-12-16 18:31:00
B真的蠻好笑XDDD 笑別人不懂英文 結果自己連中文都看不懂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12-16 18:32:00
我以為這兩種差異已經提醒很多次了。
作者: lc3b (lc3b)   2017-12-16 18:32:00
我不知道病毒量多少,但是現在被咬->有適當處置->得到HIV的案例是0 (以我目前的搜尋能力
作者: a40817298 (濕濕)   2017-12-16 18:33:00
乖乖看愛茲牙醫科,我覺得沒什麼問題吧...
作者: lc3b (lc3b)   2017-12-16 18:34:00
樓上~這篇的重點不是去看哪個醫師喔當然我也不完全反對你的想法
作者: david624   2017-12-16 18:41:00
所以適當處置是誰要負責? 鍵盤戰士?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12-16 18:46:00
其實這所謂的適當處置已經有SOP了,不是靠鍵盤。
作者: Blopress (UCCU)   2017-12-16 18:47:00
回Ic3b大 你說的我完全認同
作者: foolwind (廢人...廢樣...)   2017-12-16 18:48:00
不知道,反正不是學生負責XDD
作者: Blopress (UCCU)   2017-12-16 18:49:00
我是說 被咬 -》吃藥-〉零傳染 這件事但實際上對當事人會有相當的身心壓力曾有學妹針扎後吃PEP 因附作用與心理壓力 低潮了很久 嚴重影響工作有些診所醫師要背負整個診所員工的生計 也確實不見得每個診所設備都夠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12-16 18:54:00
這讓我想到柯乃熒老師說的,當自己成為受污名對象....
作者: Blopress (UCCU)   2017-12-16 18:55:00
所以很冷血的說 怕什麼 真的被咬到 被戳到 再吃藥就好啦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12-16 18:55:00
即便只是有風險而未確診,或是受針扎等都無一倖免。
作者: Blopress (UCCU)   2017-12-16 18:56:00
我覺得是很冷血也沒同理心的想法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12-16 19:00:00
所以我們終於抵達互相承認本位主義的深水區了嘛?
作者: Blopress (UCCU)   2017-12-16 19:02:00
所以uka大你的感控到底做的怎樣啊 很想知道耶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12-16 19:03:00
很多時候並不是對方冷血,而是自己以為對方冷血。以為對方就是不顧自己,這點才是應該處理跟和解的。
作者: Blopress (UCCU)   2017-12-16 19:03:00
快說說讓我學習一下正確的感控嘛... 你的N95呢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12-16 19:08:00
完全不知道N95是什麼梗耶。
作者: Blopress (UCCU)   2017-12-16 19:13:00
哈 打過那麼多次 要裝傻我也沒輒了 QQ
作者: atonLS (自以為是傻子)   2017-12-16 20:11:00
Bl的系列發言很容易讓人想要放棄溝通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12-16 20:30:00
不能放棄提申公眾討論的品質啊。
作者: qaz960749 (神風之殤)   2017-12-16 20:51:00
感覺在雞同鴨講欸 這樣真的讓人很難討論下去 主題一直跳來跳去的 原本到底在討論什麼我都快忘記了
作者: lc3b (lc3b)   2017-12-16 21:12:00
我其實很好奇,到底什麼樣的設備才叫做足夠?看了指引,其實要求的東西都非常基本啊如果那些標準都達不到,別說HIV,任何感染病都可能發生吧我也不懂N95的梗QQ
作者: Blopress (UCCU)   2017-12-16 21:31:00
與開放性肺結核病人處密閉空間內 沒戴N95有可能被傳染但實際上 你不知道醫院裡 路上 公共場所 誰是TB病人每年台灣新增加一萬多個TB病人 可見傳染率是很高的如果感控要紮實 只要進入醫療場所的密閉空間就要戴N95但實際上根本沒甚麼人做得到
作者: qaz960749 (神風之殤)   2017-12-16 21:33:00
問題你在路上本來就不知道誰有結核病阿 現在是已經知道
作者: Blopress (UCCU)   2017-12-16 21:33:00
這就是Uka跟很多人所說的 把所有人當感染者的SOP
作者: qaz960749 (神風之殤)   2017-12-16 21:34:00
對方有病的情況耶
作者: Blopress (UCCU)   2017-12-16 21:34:00
根本不可能做得到我說的是 "把所有人當感染者的SOP" 這件事至於已知是感染者 我上面也說的很清楚 牙醫診所的作法我並沒有100%贊同 但可以同理而說出 被咬沒啥大不了的 吃PEP就好 才是沒同理的想法診所醫師對PEP的可近性差 且萬一發生可能會影響診所營業
作者: qaz960749 (神風之殤)   2017-12-16 21:39:00
我是認為所有職業都有其必須面對的風險 而被患者感染就
作者: Blopress (UCCU)   2017-12-16 21:40:00
因此 診所牙醫希望此類病人往大醫院集中 儘管有私心
作者: qaz960749 (神風之殤)   2017-12-16 21:40:00
是醫生所會面對的風險 提出可以事後投藥是指處理這個風
作者: qaz960749 (神風之殤)   2017-12-16 21:41:00
UKA大指的是基本的防護要有吧?就像騎車至少要戴安全帽
作者: Blopress (UCCU)   2017-12-16 21:42:00
基本防護 跟 特別注意 是不一樣的
作者: qaz960749 (神風之殤)   2017-12-16 21:42:00
不論病人是誰作好消毒本來就是應該的吧?
作者: qaz960749 (神風之殤)   2017-12-16 21:44:00
我是不知道你在看哪篇 不過就相同標題的討論串 我可沒看到UKA大有要求醫生要對所有病患都像是對愛滋患者一
作者: Blopress (UCCU)   2017-12-16 21:44:00
你說有基本防護就不會受傷 那每年那麼多針扎吃PEP是??
作者: qaz960749 (神風之殤)   2017-12-16 21:45:00
樣哦 還是不是在這串講的 還麻煩貼個文章代碼當初會說要有基本防護是因為拒診理由是消毒麻煩並不是說會不會造成受傷吧?把兩件不一樣的事情放在同一件事上面講會讓人混亂哦
作者: Blopress (UCCU)   2017-12-16 21:46:00
我無法代表拒診牙醫 但怕針扎受傷是所有醫護人員共同的
作者: qaz960749 (神風之殤)   2017-12-16 21:47:00
你把好幾件不同的事情混為一談 所以我才會覺得雞同鴨講那你應該事先就講清楚你是要討論什麼 而不是我們還在討論A 你就突然跳出B 然後說我們對討論A的結果套用在B不適用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12-16 21:49:00
我覺得愛滋本來就不是需要最注意,只是被放大。
作者: Blopress (UCCU)   2017-12-16 21:49:00
?? 故事大概是這樣吧 我先說 牙醫有可能被咬傷致傳染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12-16 21:50:00
但恐慌可以理解,不代表拒診可以接受。
作者: Blopress (UCCU)   2017-12-16 21:50:00
然後某些腦X的甲甲就說甚麼 被咬根本不會被傳染 殭屍喔?甚是有某wayne甲說愚夫愚婦 沒文獻別亂說話之類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12-16 21:51:00
然後認為要特別隔離去指定門診更是莫名奇妙。
作者: Blopress (UCCU)   2017-12-16 21:51:00
甚至
作者: Blopress (UCCU)   2017-12-16 21:52:00
接著我提出文獻 就一堆甲跳針說個案啦機率低啦 各種崩潰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12-16 21:53:00
總之我的論點很簡單,前面都說了還幫忙列點耶。
作者: Blopress (UCCU)   2017-12-16 21:53:00
甚至有某vio甲提出說 異性戀咬傷致傳染 跟同志有啥關系
作者: lc3b (lc3b)   2017-12-16 21:54:00
Bl大,「腦X的甲甲」這種話對這串討論有什麼幫助嗎?
作者: Blopress (UCCU)   2017-12-16 21:54:00
這類的智障言論 簡直笑死我 應該是今天的第一名(vio甲)
作者: qaz960749 (神風之殤)   2017-12-16 21:54:00
確實是機率低阿ˊ_>ˋ 不過當然有機率就要把這個考慮進
作者: lc3b (lc3b)   2017-12-16 21:55:00
我不認為你跟無腦的萌萌是同類高度的人
作者: qaz960749 (神風之殤)   2017-12-16 21:55:00
去 尋找如果不幸發生了該如何解決
作者: Blopress (UCCU)   2017-12-16 21:55:00
就事論事 我說的是講那幾句話的甲甲 你可以不要對號入座
作者: lc3b (lc3b)   2017-12-16 21:56:00
倒數說,今天你被針扎,不知病人是否HIV+,不是也會想去預防性治療嗎
作者: Blopress (UCCU)   2017-12-16 21:56:00
至於牙醫拒診 我並沒說我支持他們具診
作者: qaz960749 (神風之殤)   2017-12-16 21:56:00
是說 你提vio講的會打臉到很多反同人士喔 好像很多反同
作者: lc3b (lc3b)   2017-12-16 21:57:00
我覺得你可以不用糾結某些人說的話,相信你可以看出他們不是認真發言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12-16 21:57:00
排除風險就不用投藥,雖然想吃還是可以開。
作者: Blopress (UCCU)   2017-12-16 21:57:00
無所謂阿 我又不是萌萌 也不信基督教然後uka大曾說過 把每個人都要當感染者的SOP 沒記錯吧?我只是提出這只存在於理想 實際上不完全可行原因很簡單 SOP非萬能 而且人非機器 that's all
作者: lc3b (lc3b)   2017-12-16 22:00:00
對沒有HIV的人警戒下降可以理解,但是當你知道他HIV+時不就可以提高警戒心嗎?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12-16 22:00:00
你是沒支持拒診啦,只是支持推給指定機構看而已
作者: Blopress (UCCU)   2017-12-16 22:00:00
所以不用嘲諷別人感控知識 過度恐慌 這種說法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12-16 22:01:00
SOP當然不是萬能,但沒有SOP萬萬不能。
作者: Blopress (UCCU)   2017-12-16 22:01:00
lc大 我那句話是針對u大"對每個人都要當感染者"的說法我支持推給指定機構 ? 我只說當牙醫診所這麼做我不反對
作者: qaz960749 (神風之殤)   2017-12-16 22:02:00
嘛...我剛剛很努力的去爬完上面的文 沒看到UKA大有關於
作者: Blopress (UCCU)   2017-12-16 22:02:00
我跟uka你提N95就是在說 儘管人人都知道TB怎麼傳染
作者: qaz960749 (神風之殤)   2017-12-16 22:03:00
你說的"要把每個人都當成感染者"的SOP耶
作者: Blopress (UCCU)   2017-12-16 22:03:00
但每年就是有一萬多人 許多醫護本身就得過TB
作者: Blopress (UCCU)   2017-12-16 22:04:00
回q大 他以前在別的文章說過吧? 他現在也沒否認這點
作者: qaz960749 (神風之殤)   2017-12-16 22:04:00
我也解讀一下呢?好哦 既然是別的文章就算了
作者: lc3b (lc3b)   2017-12-16 22:05:00
好吧我聽到醫護本身都有得TB有嚇到XD應該說都有得過*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12-16 22:06:00
我的主張是每個人都有潛在風險,不是只有愛滋喔。
作者: Blopress (UCCU)   2017-12-16 22:06:00
哪可能"都有" 就是有遇過而已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12-16 22:07:00
愛滋只是其中一種傳染病,只特殊化愛滋很怪耶。
作者: qaz960749 (神風之殤)   2017-12-16 22:07:00
回lc3b B大是說很多人得過拉 不過我沒待過醫院不清楚就是了
作者: Blopress (UCCU)   2017-12-16 22:08:00
uka你的主張 以"人"為主體的醫療系統不可能達到的最近才讓一個7x歲的退休開業醫 TB完治醫護是TB高危險群沒錯 難道他們不知道要戴N95?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12-16 22:10:00
直接回我不可能...我滿頭問號。
作者: foolwind (廢人...廢樣...)   2017-12-16 22:10:00
每個人都有潛在風險,你怎麼不叫你爸媽去驗看看
作者: qaz960749 (神風之殤)   2017-12-16 22:11:00
樓上真的很逗耶 UKA大的意思是說每個人都可能有病但是
作者: Blopress (UCCU)   2017-12-16 22:12:00
我說的不可能 就是指對每個病人的警戒程度 完全像對HIV+
作者: qaz960749 (神風之殤)   2017-12-16 22:12:00
你不知道 做好基本防護是必須的吧 特別是在醫院
作者: Blopress (UCCU)   2017-12-16 22:13:00
拿起針具 手術刀 面對每個病人 心理層面都像對HIV+這在大多數的醫師 護士 確實是不可能的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12-16 22:13:00
感控是全有全無狀態嗎?這樣討論好像永遠無解吧?
作者: Blopress (UCCU)   2017-12-16 22:14:00
q大可往上找 基本防護 跟 心態上最大的謹慎有程度差異
作者: foolwind (廢人...廢樣...)   2017-12-16 22:15:00
每個人都可能有病...那就去驗確定一下嘛,不是這樣嗎?
作者: Blopress (UCCU)   2017-12-16 22:15:00
感控不是只有手套 口罩 護具而已
作者: qaz960749 (神風之殤)   2017-12-16 22:16:00
所以現在到底在討論什麼啊?
作者: Blopress (UCCU)   2017-12-16 22:16:00
你隨便問外科醫師就知 他對HIV+跟一般病人 手術緊張程度有無差別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12-16 22:16:00
其實愛滋的防護某部分是保護感染者沒錯
作者: qaz960749 (神風之殤)   2017-12-16 22:17:00
回fool你當每個人都很閒每天跑醫院驗有沒有病哦? 全身
作者: Blopress (UCCU)   2017-12-16 22:17:00
在感控SOP下仍有可能發生意外 不然就不會每年許多人針扎
作者: qaz960749 (神風之殤)   2017-12-16 22:18:00
健康檢查很貴的耶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12-16 22:18:00
應該是病人怕你讓他感染其他傳染病啊XD
作者: Blopress (UCCU)   2017-12-16 22:19:00
以我執行侵入性檢查來說 對HIV+我會最大限度保護自己在動作跟過程部分而對於一般病人 除了SOP外 心態上就中等謹慎 略有差別我相信大多數的醫師都一樣 而這有沒有差 有差等於盡可能的減少意外發生的機會 當然這機會不是0%
作者: qaz960749 (神風之殤)   2017-12-16 22:20:00
這我認同阿 不過你這樣似乎是在討論愛滋該不該主動告知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12-16 22:20:00
好啦你保護自己,那跟要不要服務有關係?
作者: foolwind (廢人...廢樣...)   2017-12-16 22:21:00
你都懷疑到每個人身上了,不從自己家做起說的通嗎.....你也知道貴喔...
作者: Blopress (UCCU)   2017-12-16 22:21:00
所以你說的 對所有病人都視為感染者 這個做法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12-16 22:21:00
所以今天未確診去到你診間你怎麼辦?
作者: qaz960749 (神風之殤)   2017-12-16 22:23:00
心態本來就無法控制阿 SOP也是以可控制範圍才適用吧
作者: Blopress (UCCU)   2017-12-16 22:24:00
如果是疑似TB的病人(X光 症狀) 我會拿出N95換掉外科口罩回q大 但心態警戒 可以把意外發生的機率降的更低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12-16 22:24:00
SOP就是避免因為人性出錯啊
作者: qaz960749 (神風之殤)   2017-12-16 22:25:00
我的意思是 心態這種東西是無法控制的 討論這個沒有意義 該討論的是能夠控制的
作者: Blopress (UCCU)   2017-12-16 22:26:00
我如果沒記錯的話 U大這個說法好像是因應雲端病例?
作者: foolwind (廢人...廢樣...)   2017-12-16 22:26:00
有沒意義都你在講,我看也不用討論了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12-16 22:26:00
心態都可以理解,但不應該因為心態讓自己處於危險。
作者: Blopress (UCCU)   2017-12-16 22:27:00
認為醫師在未經病人許可的情況下似乎無權利得知HIV+不曉得我有沒有記錯 ?
作者: qaz960749 (神風之殤)   2017-12-16 22:27:00
回fool 我沒有懷疑道每個人身上阿 不過對陌生人基本的警戒本來就該有吧? 我相信你只是太善良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12-16 22:27:00
雲端藥歷的問題是引導為不合作賽局
作者: Blopress (UCCU)   2017-12-16 22:28:00
警戒本來就有阿 但有程度差異特別是當超時工作 病人數過多時 有辦法維持滿檔的警戒?如果為維護病人隱私 剝奪了醫師"特別警戒"的權益那苛責牙醫拒診 似乎也沒那麼有正當性了
作者: qaz960749 (神風之殤)   2017-12-16 22:31:00
其實我個人也是認為法律這樣定不合理拉 畢竟愛滋病的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12-16 22:31:00
所以問題是整體醫療環境及勞動條件惡化啊
作者: Blopress (UCCU)   2017-12-16 22:32:00
你可以問uka大 他認為HIV隱私>醫護維持"特別警戒"的權益
作者: qaz960749 (神風之殤)   2017-12-16 22:32:00
我認為牙醫拒診反而是合理化醫生無權力得知HIV+耶 當初會有這項規定就是避免因病受歧視 當然這樣的結果就是惡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12-16 22:33:00
如果你要保障服務人員的健康權,我不反對告知。
作者: qaz960749 (神風之殤)   2017-12-16 22:33:00
性循環 我不認為這是該有的結果 現在的法案只是治標不治本
作者: Blopress (UCCU)   2017-12-16 22:33:00
你不是反對雲端藥歷嗎 XDDD 莫非現在又改口了
作者: qaz960749 (神風之殤)   2017-12-16 22:34:00
你說我嘛 我後來重新思考過後覺得應該要告知阿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12-16 22:34:00
因為揭露隱私被拒診機會很高,反而無法顧及感染者健康權。
作者: Blopress (UCCU)   2017-12-16 22:34:00
對不起 我說的是uka那就看你覺得是 患者隱私 還是 醫護健康 比較重要了雖然你嫌棄HIV法律(懶的打全名) 但他是禁止拒診的
作者: qaz960749 (神風之殤)   2017-12-16 22:37:00
我的看法是病人本來就該讓醫師全知才能有最完善的處置但是這又牽涉到醫師對特定疾病的刻板印象了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12-16 22:37:00
這沒有誰重要問題,本來就不是對立的兩個權利。
作者: Blopress (UCCU)   2017-12-16 22:37:00
所以如果拒診 可以申訴 申訴失敗那是體制內要調整跟醫護要求健康權其實無關 要改善的是為何申訴會失敗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12-16 22:38:00
但是現行法律給予武器不平等,沒有辦法有效運作。
作者: Blopress (UCCU)   2017-12-16 22:40:00
ㄟ 好吧 我忍住不要說你對法律自助餐的依賴 ㄎㄎ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12-16 22:42:00
所以你想表達什麼?
作者: Blopress (UCCU)   2017-12-16 22:45:00
我說的差不多啦目前制度就是 患者隱私 >醫護健康權阿所以 牙醫診所技術性拒診 我認為可以理解以上
作者: shadeel (123)   2017-12-16 22:47:00
恐同孫繼正們真的有很多理由可以找 XDDD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12-16 22:49:00
蛤?每次聽到這樣的話就很想問到你怎麼算的。
作者: Blopress (UCCU)   2017-12-16 22:50:00
使用支那法律的shadeel大大出現啦我只說可以理解阿 是要算什麼...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12-16 22:53:00
讓醫病關係惡化明明對醫事人員沒好處,卻還是要賭錢?賭氣你怎麼算出來誰大於誰呢?
作者: Blopress (UCCU)   2017-12-16 22:57:00
好吧 再回一下 現在未經病人同意 醫護無法得知HIV+等於剝奪了醫護"特別警戒"的健康權因此天平的兩端 醫護健康權 病人隱私 是往病人隱私傾斜
作者: miler22020 (小高)   2017-12-16 22:58:00
醫生你要打簡體字shadeel 才看的懂喔幫他QQ囉
作者: Blopress (UCCU)   2017-12-16 22:58:00
因此 有些人想辦法技術性的 增加醫護健康權的比重比如 牙醫技術性用設備不足為理由拒診我並沒有100%贊同 但是可以理解這樣您清楚了嗎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12-16 23:01:00
呃所以這種特殊健康權是你自己創造的嘛?這個特別警戒健康權是必須且影響巨大嗎?或者說缺少會特別容易受損嗎?你這樣宣稱是說基本防護對HIV無效嗎?
作者: Blopress (UCCU)   2017-12-16 23:04:00
那你來解釋一下每年那麼多的針扎跟TB傳染 是怎麼發生的?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12-16 23:04:00
而且如果無法論證,就像我前面文章說的,你無法為自己辯護。所以針扎沒有流程?TB跟HIV什麼關係?
作者: misby (misby)   2017-12-16 23:05:00
就算在這邊討論再爽 現實生活還是沒有改變說那麼多長篇大論 被拒診的還是被拒診 只能幫QQ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12-16 23:06:00
對呀現實上雲端藥歷就是可以看到,根本無法隱藏。我完全不知道要怎麼傾斜到病人這邊
作者: misby (misby)   2017-12-16 23:07:00
那所以呢? 只能幫那些人QQ惹
作者: Blopress (UCCU)   2017-12-16 23:07:00
要簽同意書才能查 否則違法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12-16 23:07:00
也不知道法律賦予強制檢驗選項被選擇性忘記,用很爽,又裝可憐。你知道雲端藥歷查預設開啟,非批次不用書面同意?
作者: misby (misby)   2017-12-16 23:10:00
知道與否有怎樣嗎? 沒違規沒違法沒人檢舉不就沒事嗎?
作者: Blopress (UCCU)   2017-12-16 23:12:00
我當然知 我有在看門診阿XD 但如病人拒絕你硬查是違法的所以有簽同意書這個動作如果你要批評程序我沒意見 但確實是要經過病人同意的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12-16 23:14:00
通常不知道或沒事當然沒差啊,但問題拒診或遇到歧視就有差了。目前定義的拒絕是叫你自己去鎖卡喔。
作者: Blopress (UCCU)   2017-12-16 23:15:00
強制檢驗都馬是發生針扎才會強制檢驗 防患於未然不好嗎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12-16 23:15:00
而且在醫師自己去看藥歷只有倫理問題沒有法律問題喔。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12-16 23:16:00
我沒有說不好啊,我只是跟你說你的武器很多很大不要自稱自已權利受損。你沒有routine查只是你沒用到,但這個權利還是在你身上。
作者: kinomon (奇諾 Monster)   2017-12-16 23:19:00
醫德至上 醫生賺這麼多錢當然該把病人視如己出 怎麼會怕小小的感染風險呢^^天啊 這種推文我打出來都覺得噁心了真不知道把這種想法放在腦袋裡的人在幹嘛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12-16 23:23:00
樓上你自己要問自己,只有你這樣說啊。
作者: kinomon (奇諾 Monster)   2017-12-16 23:26:00
是嗎? 真希望是我的誤會
作者: amoraqua (子非魚)   2017-12-17 02:48:00
我也是醫療背景而且已進入臨床,我支持你的論述
作者: s961402a (秋風溺水鴨)   2017-12-17 03:07:00
同是醫療背景,看到樓上某樓的推文,實在令人想翻白眼
作者: newkoks (戰鬥工兵%)   2017-12-17 06:44:00
誰會看牙醫的時候咬醫生,87
作者: lc3b (lc3b)   2017-12-17 07:47:00
Ki大這種情緒性的發言就免了吧有多少證據說多少分話
作者: Blopress (UCCU)   2017-12-17 10:13:00
New大這種發言也免了吧 Ic大要不要教他一下
作者: lc3b (lc3b)   2017-12-17 12:40:00
同意樓上囉之前拔智齒的時候,打麻藥可能會痛到咬合起來
作者: Blopress (UCCU)   2017-12-17 13:34:00
new大要不要把87自己吞下去?
作者: kalestorm (沒心情)   2017-12-17 16:28:00
怕牙醫被咬應該去牙醫板提醒喔,裝87就是87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12-17 16:33:00
怕被咬好像不是感染者的問題耶。
作者: reedlived (過翼)   2017-12-17 22:25:00
這串看下來,uka其實已經講的很明白,某種程度而言,這是醫療端與病患端本位主意的爭奪戰。從uka的發言很容易看出他的立場是完全站在病人端,很少站在醫療端的立場着想(你就照SOP來就好啦~),可以理解,但令人無法苟同(別人家的小孩死不完...)而樓主既然提了2017最新誓詞,那也別忘了誓詞中特別增加了過去不曾重視的醫療人員本身的健康這一塊。被咬(或其他醫療行為中導致的可能曝露)經"妥善處理"或許是安全的,問題是"妥善處理"的可及性?
作者: MagicYif (MagicYif)   2017-12-18 12:54:00
有人完全沒為醫師想過
作者: reedlived (過翼)   2017-12-18 15:46:00
等自己進入臨床一陣子再回來看當初這篇,想法還是沒變的話再來振振有詞,否則只是跟uka一樣身居幕後紙上談兵...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12-18 16:01:00
我覺得難過,竟然有人說我沒幫醫師想過Q_Q講的好像大家都是肚子裡的蛔蟲難怪會被說最放不下的是醫事人員本位,不是民團跟病患
作者: lc3b (lc3b)   2017-12-18 22:09:00
終於有人提醫師為自己著想!我不覺得這兩件事有衝突如果你為自己著想的方式是拒診,那我也只能笑笑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12-21 22:30:00
你好像沒論述過權益的部分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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