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衛福部回應「男性性行為永不得捐血」規定

作者: clione33 (小豆豆)   2017-02-12 23:12:08
很多同志朋友會說,不安全性行為者才是應該被禁的族群。
另有一說是,應加強血包檢驗,而不是禁止同志捐血。
更有趣的說法,同志又不是寫在臉上,既然無法真的禁,倒不如不禁。
前面有網友提到,過去十年有11人遭輸血感染,而究其源頭,有7成的血包
源自於男男性行為,這7個人何其無辜呀。
是同志的人權重要,還是這7個人的健康重要? 我不知道。
禁止男性性行為者捐血,是不是一種歧視? 當然是。
如果這種歧視,能夠拯救大多數人免於被輸血感染愛滋
這種歧視是不是應該讓它存在? 大家不妨思考看看。
作者: casman (卡)   2017-02-12 23:14:00
"有7成的血包源自於男男性行為" , 另外3成? 因為7:3, 所以用性傾向來判定是正確的?如果是6:4, 或是51:49, 這樣的比例?還是要有一個絕對正確的數字比例來決定?法令不是看感覺, 不是 "這樣做最和諧"
作者: g543811   2017-02-12 23:17:00
什麼叫歧視如果能救人呢? 我還知道所有犯罪者判死刑也會社會祥和欸! 要不要思考看看?
作者: casman (卡)   2017-02-12 23:18:00
開淫趴的土豪哥, 跟一直安全性行為的同志, 只因為性傾向不同, 土豪哥可以捐血, 同志不能, 這合理?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7-02-12 23:21:00
所以不安全的是男男,還是不安全性行為?
作者: clione33 (小豆豆)   2017-02-12 23:22:00
恕我直言,要擺脫這種歧視,追根究底同志自己要降低感染率,而不是叫別人不歧視。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02-12 23:24:00
就是沒人權觀念的意思。
作者: teemocogs (teemo)   2017-02-12 23:24:00
連署的人也包含"從歐梅拉斯出走的人"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7-02-12 23:25:00
恩,讓我們先降低黑人犯罪率,在討論不歧視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02-12 23:26:00
覺得深化HRBA真的是很重要
作者: x747 (skate)   2017-02-12 23:28:00
就算1比9的9是異性戀那麼1的甲是怎麼混進來最重要
作者: tontonni (我是屏撇 丑陋主義 的)   2017-02-12 23:31:00
大推!!gay是愛滋高風險群這個事實還要有這樣的認知:gay其實是少數,竟然還可以超越人口佔絕大多數的異性戀,以遠勝之姿奪下高風險第一。
作者: morenjojo (吃吧)   2017-02-12 23:36:00
未看先猜 推文有"剩下那三成呢?"
作者: tontonni (我是屏撇 丑陋主義 的)   2017-02-12 23:36:00
雖然邏輯上不能等同所有gay都是愛滋帶原者,但將每個gay視為高風險族群不算過分吧以統計學來說,作為一個gay,你得愛滋的“可能性”就比一個異男高很多.
作者: funnyfriends (快跑小黃)   2017-02-12 23:38:00
七成血包是源自男男性行為,證據可不可以拿來?不要隨便說說,就像之前輸血得愛滋扯到同志上後被醫界打臉的假新聞一樣別說愛滋途徑本來就是不安全性行為
作者: leon00521 (Tsuna00521)   2017-02-13 00:50:00
ton的統計這麼爛也拿來說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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