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活動結束已經有一段時間,但我到現在心情還是難以平復。
參與性/別議題的相關活動四年來,從大學生到服役到出社會,
第一次可以親自參與到反對方的集會活動,
和朋友說好,要想辦法混進去,看能不能有什麼改變的機會,
2013年的圍圓圈限制人身自由,我覺得已經夠誇張,
這次親眼目睹吳馨恩被拖出場外,下福盟的人卻還是喪心病狂般的窮追猛打,
甚至是各種三字經以及邪魔歪道的難聽字眼都罵出來了,
朋友的朋友也察覺到,場邊有對方的人在悄悄地監控、偷聽我們的對話,
我感到渾身的不自在與不友善感,我從來沒有在這種氛圍待過......
因為外在的氣質,從國中到高中一直被他人以女性化稱呼的我,很能理解,
我也曾經因為不了解同志而恐同一段時間,
但自從這些荒謬的團體不斷出現,加上學生社團的啟發之後,
身為異男的我不應該只是覺得抱歉而已,而是更應該跳出來聲援與支持,
即使這次修改民法並不會影響到我,但身邊的同志朋友已經佔了我生活的一大部分,
我也很想看到大家結婚,且這是每個人都應該有的基本人權,
今天陸續看到隊友受傷、小蜜蜂成員受到不尊重的對待,
我真的覺得這些反對的人,憑你們的身教真的有資格談保護兒少與捍衛家庭嗎?
現場的畫面歷歷在目,我想大家應該都很清楚了,
尊重是用在別人有選擇的狀況,但現在的法律就是讓我的朋友們別無選擇,
我也反對你們代表我們異性戀的意見,
如今傷害到的是我的朋友,我就更不能饒恕。
12月10日,大家凱道見吧,我實在嚥不下這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