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立同婚專法...

作者: ulycess (ulycess)   2016-11-27 23:03:28
※ 引述《chben (酷兒雞精)》之銘言:
: 組成家庭的價值是 "愛"
: 組成家庭的價值不僅僅是 "生育小孩"
組成家庭的價值是不是愛這點法律管不到
法律沒有,也不可能規定結婚雙方一定彼此愛對方
婚姻是多面向價值
包含維護傳統倫理秩序、養育後代、甚至維持男女平等的價值
不是只有養育後代的功能
傳統倫理秩序中婚姻就是一男一女組合
我不認為為了少數人爭取權利,就可以破壞傳統倫理秩序
: 如果要以 "生育力" 來做為組成家庭的判斷
: 那不孕症的男女不就沒有結婚的權利?
: 那超過55歲的女人不就沒有結婚的權利?
: (ps. 就醫學角度 絕大多數女性超過55歲就會停經)
以德國的經驗(德國也是另立專法)
維持婚姻是男女結合是因為男女結合才有生育的「可能性」
就算停經還是因為其他因素沒有下一代
現在科技還是有辦法在男生搞出精子,女生搞出卵子,再借別人子宮生出下一代
但是同志間要弄出下一代只有一個可能性.....就是做出帶有別人基因的複製人
複製人目前大概只有中國私底下敢作
不過另一方面德國信仰基督教的人壓倒性的多
設專法也是對國內保守勢力的妥協
但是在法律規定上,同性伴侶除了名詞不同外,其他法律權利準用一般婚姻
: 另外還牽扯勞基法. 健保法. 勞保法. 醫療法.....等等
: 如專法要完全徹底涵蓋 法條恐怕不只幾百條
: 到時候 每一條法條都要被反對立委拿出來逐條審查
: 你想想 正式通過會是民國幾年?
有一個名詞叫做「準用」,一句話就可以徹底涵蓋所有法條
作者: ksng1092 (ron)   2016-11-27 23:08:00
真有那麼簡單方便的專法,台灣會過嗎?話說回來我們在民主化過程可是毀壞掉不少傳統倫理XD現在誰會提君臣倫理啦XD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6-11-27 23:18:00
民法修那麼多次了視而不見?
作者: clione33 (小豆豆)   2016-11-27 23:20:00
其實專法立1條就好了:同志適用民法結婚之全利義務。以上。
作者: ksng1092 (ron)   2016-11-27 23:26:00
所以破壞傳統倫理與否根本不重要,你得陳述"破壞了會讓社會更遭"的具體敘述而不是一句"破壞倫常"就能了事XD
作者: gaytsis (魁奇斯)   2016-11-27 23:27:00
基督教的傳統倫理秩序嗎 還是華人的傳統倫理秩序
作者: ksng1092 (ron)   2016-11-27 23:29:00
走婚也被破壞殆盡了,要來捍衛一下嗎XD
作者: engra (大安地列斯)   2016-11-28 00:26:00
破壞傳統倫理秩序在哪?
作者: goochie (Gooch)   2016-11-28 00:53:00
不懂德國伴侶法就不要多嘴,到現在很多地方都跟異性婚姻不同。
作者: kalestorm (沒心情)   2016-11-28 01:26:00
裹小腳也是一種傳統男女的秩序嗎?"男女組合"又算哪們子倫理秩序,右手開門也叫倫理秩序?
作者: theash (阿蓋)   2016-11-28 01:30:00
第一段,到底破壞什麼可以更明確嗎?
作者: niceguy5566 (宅化野豬<Elite>)   2016-11-28 01:51:00
先解釋一下一夫一妻破壞了大中華三妻四妾的倫理秩序能說服我就信你了,哎我怎麼按到推了= =噓回來
作者: Charleene (腐而不宅偽文青)   2016-11-28 03:41:00
借精 借子宮 同志可以啊 提複製人是科幻電影看太多齁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6-11-28 05:43:00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咧?
作者: gaytsis (魁奇斯)   2016-11-28 22:39:00
這位是基督徒 有需要的話各位就用神之國的語言跟他溝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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