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同婚合法化 民進黨傾向立專法

作者: joght (我的白馬王子在哪裡)   2016-11-26 09:28:20
騙子
上禮拜說要開兩場公聽會
其實就是緩兵之計
結果第二場公聽會還沒開
審查會就胎死腹中
才修民法五條就這樣
專法有幾十條甚至上百條
要審到民國幾年
根本就是謊言、騙子
尤美女說得沒錯
審查會再開幾次都一樣
反對的人永遠反對
不論他的理由多沒邏輯
不論正方的理由多正當
反對的人永遠反對
因為他們骨子裡
就是認為同志是異類
不該享有異性戀的權利
作者: clione33 (小豆豆)   2016-11-26 09:57:00
專法是以拖待變,永遠出不了立院大門。尤美女的方案其實很棒,才修四條加一條。
作者: frank355571 (TAUTU)   2016-11-26 09:58:00
修法本來就沒這麼簡單好嗎?民主不是只有重視單方面聲音
作者: kidfun (kid)   2016-11-26 10:04:00
如果真立專法,在一樣的條件下,與其他特別法衝突到時,孰優孰劣? 傾向立專法的立委諸公們有想過嗎??
作者: frank355571 (TAUTU)   2016-11-26 10:10:00
特別法(專法)優於普通法好嗎?˙˙˙˙˙根本沒有抵制問題
作者: cursedsoul (給我好員工啊!)   2016-11-26 10:38:00
我們也不想歧視異性戀,不用制定優於普通法的特別法啊這樣到時候異性戀腦殘萌萌又會出來哭哭跪跪說歧視><
作者: wcl4 (wcl4)   2016-11-26 10:39:00
某frank說的好簡單哦,你知道立專法要耗費更多成本以及掛一漏萬的情形嗎?而且專法幾乎是從民法抄上去的,那可是抄上去的法條全部都要重新審查,萌萌就有更多藉口來中斷。尤的最新增修版已經是最節省成本的方式
作者: raul12 (有人)   2016-11-26 10:47:00
某f讓我笑了,性質類似的法哪來的特別法優於普通法?不懂就不要亂說
作者: frank355571 (TAUTU)   2016-11-26 10:52:00
不懂別亂說?誰不懂啊?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在第十六條快去看,是原則喔,要挺自己就專業點,別說出來讓人笑
作者: nelhsoib (bioshlen)   2016-11-26 10:56:00
同志不要特別法的理由應該很簡單吧... 我們也是普通人何須立什麼特別法..
作者: howard32114 (糖果貓咪)   2016-11-26 11:04:00
特別法永遠優於普通法 反駁這句會被人狠狠打臉喔喔
作者: wcl4 (wcl4)   2016-11-26 11:13:00
某frank不是說修法沒那麼簡單嗎?結果你立個特別法卻耗更多社會成本這不是腦殘嗎?德國有其前車之鑑,也建議我們增修民法就好了
作者: Sayd20   2016-11-26 11:14:00
立專法就是萌萌的拖延戰術 不然他們這陣子一直做假見證幹嘛 絕對不要相信這群人會好心為同志想
作者: frank355571 (TAUTU)   2016-11-26 11:18:00
樓上把持這種心態那法文過了又怎樣呢?加油吧祝福你們
作者: wcl4 (wcl4)   2016-11-26 11:25:00
某frank別來這假中立真噁心啦!在八卦版一堆推文帶風向別以為我不知道,結果你也忽略我的問題還裝聖人,最噁心的不是萌萌,而是你這種虛偽的人我們訴求一直都很明確,也提出專法與增修民法的優劣,結果你只是來這混淆是非模糊焦點,還裝好人祝福我們,真噁用幾個奇怪論點來釣幾個人,然後狠狠打臉,再說我祝福你們,幹好噁心,你可以跟蕾蕾一樣從政了
作者: Sayd20   2016-11-26 11:34:00
誰要你們這些教徒祝福啊 拿別人的血來暖自己還沾沾自喜
作者: frank355571 (TAUTU)   2016-11-26 11:36:00
八卦版不就是廢話版嗎?讓你崩潰真的對不住,請問你有問題我就有回答?抱歉吼我沒這麼無聊浪費時間來釣魚,只是覺得你們挺自己又沒知識忍不住回了幾句,以後不來了這裡真的好可怕我無神論吼謝謝,多讀書才是正解
作者: wcl4 (wcl4)   2016-11-26 12:11:00
哈哈哈,你沒種回答我問題,因為根本邏輯站不住腳,我覺得沒邏輯比沒讀書還可怕,自以為知識豐富結果邏輯零分既然是廢話,你來這廢話幹麻阿,你的觀點以即衍生的脈絡都是廢
作者: nelhsoib (bioshlen)   2016-11-26 12:13:00
並不是所有法律都可以或適合或只能用特別法 特別法的用意不就在於因為如果修民法的話不能顧及全部嗎,那同性婚姻不就只需要單純修民法就能顧及到了嗎? 現在的婚姻制度本來就有包含到婚姻幾乎會碰到的問題啦 那為什麼還要用一個特別法來補充婚姻法啊? 特別法優於普通法除非今天婚姻制度太爛連普通異性戀家庭有很多都顧及不到不然根本不需要啊...書要讀的透啊
作者: wcl4 (wcl4)   2016-11-26 12:13:00
我的問題,一直都是問題核心阿~~~可是你們反方都一直模糊焦點,根本沒種自以為有知識結果混淆是非,死讀書好可憐
作者: howard32114 (糖果貓咪)   2016-11-26 12:41:00
講不過人 說人沒種 自以為高尚
作者: wcl4 (wcl4)   2016-11-26 12:46:00
顛倒是非,模糊焦點,令人可恥。最基本的立論點站不住腳,就只能顛三倒四,書讀很多都是枉然
作者: philbirdfly (惡露雞排)   2016-11-26 18:52:00
恐同啦,上證據http://i.imgur.com/wcnXruM.jpghttp://i.imgur.com/KlhsVjg.jpghttp://i.imgur.com/ptho0nY.jpghttp://i.imgur.com/XkK98OF.jpg奇怪恐同怎麼都那麼愛亂倫跟人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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