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大家所認知的愛滋病傳染源大宗?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03-19 23:23:04
這裡有兩個問題必須處理:
A. 男同志是否為HIV感染的高危險群?
B. 是否我們可以經由兵役體檢及HIV感染歷程來判斷(異性戀)黑數?
關於A
首先男同志確實為「受HIV影響」的群體,這沒有什麼好否認。
除了男同志,婦女、幼童、移民這些群體都受到HIV影響很深。
不管我們身邊可能就有感染者朋友,無論是否健在。
或我們身邊可能有許多朋友伴侶就是感染者。
甚至我們身邊可能有很多人及曾因HIV感染而面臨生離死別等各種狀況。
但回來說,一個社群是「HIV感染的高危險群」這個意涵是什麼?
這意味著這個社群特質跟HIV感染有相關性。
例如:MSM跟HIV感染可能有較高的相關性。
但是,就是這個但是,
我們用一個群體的相關性是否能推論個體的行為風險?個體是否該承擔這樣的詮釋?
畢竟事實推論跟道德評價不能混為一談,這對詞彙的使用是一個很大的疑問。
光是「高危險群」所創造的「污名」,其所形塑就可能是一個自我實現的預言。
我們得承認或認識到「愛滋病」是一個極度特殊的疾病。
這疾病牽涉到這個世界從1980年代後集體的癲狂,而且政治、經濟及社會層面上
都看的到這個疾病影響的殘餘,而且還在不斷發生影響。
像「愛滋病」是被國際組織如此重視,連聯合國都成立專署去做衛生防治工作。
又或者,愛滋病深刻地影響我們的社會,譬如各種藝術創作都不成比例的描述它。
甚至,愛滋病影響國內層次的政府決策,不管是政府當做籌碼或是政策中被攻擊的對象。
正是因為愛滋所代表的「禁忌」及「污名」與人類的「尊嚴」不斷的交織。
男同志社群或許可以開始重新反省「高危險群」這個概念,但「污名」並沒有消失。
因此,我們是否要承認或同意這個概念加諸在自己的社群上至少牽涉到不同的考量。
1. 使用名詞的意圖為何?
如果使用者意圖使用「高危險群」做出不利男同志社群的解釋,我們是否要接受?
2. 對足以構成客觀的現象,其詮釋的權力分配為何?
誰有資格或權力為這個相關性做出詮釋?
又一個社群的狀況是否可以作為定義個人特質的依據?
且這是否會使得男同志社群當中的個體產生傷害與不便?
3. 專業倫理(研究倫理)的考量為何?
當研究者基於研究倫理,有義務保護受研究的對象時,他應該如何描述?
一個公衛端的研究者是否應該使用「高危險群」的詞彙,
即便他知道一個社群已經被污名,而許多人可能因此受到傷害。
若完全不考慮這些狀況,只認為自己是在發現「真實」,那也未免太過自大與狂妄。
關於B
兵役體檢基本上針對的是當兵的男性,會接受兵役體檢大約有2次:
年齡將屆入伍,會於入伍前進行1次,入伍的第1天,也會進行第2次。
基本上這個年齡大約是20-30歲,所以很難說「兵役體檢」可以篩出異性戀的「黑數」。
因為當完兵退伍,許多男性仍然會發生性行為。
而當兵體檢說穿了,檢查的結果也只代表他們入伍前的數個月前的狀態。
若依男性平均餘命,多數人離30歲可能還有30多年以上可活,
這段時間要怎麼去評估可能感染HIV的人數?
雖然依據HIV感染的歷程,成年人約感染5-10年內會發病,但是發病並不代表有病識感。
即便察覺身體不適的狀況,依然不代表這個人會(被)就醫。
亦即,從潛在的感染者發病到(被)看醫生,並不是如同預設的如此機械,且理所當然。
此外,愛滋並其實是跟「貧窮」有高度相關的疾病。
許多潛在感染者可能工作不穩定、收入低,以致於發病了也不會出現在醫生面前。
這無關HIV感染,而是他們可能本身就被排除在醫療服務之外。實務上的案例非常多。
不過,也要謹記一件事,這樣的黑數並不只是異性戀,其中也包含男同志社群。
此外,當我們說「黑數」,就是不出現在醫療公衛系統中的人,
我們並不知道他們在哪裡,多少也不清楚。
但若潛在的感染者並無「現身」於醫療公衛系統,政府公衛端當然只能依據推理去討論。
但無論推論為何,依然有所侷限,不宜過度渲染或宣稱。
我並不反對「假設」某些「理想狀態」進行疫情評估,
但是也請記得這些統計的結果是依據「假設」而建構,並非一個反映真實世界的數據。
同時也請記得,身為一個研究者或政府官員,不論是公衛、醫學或其他什麼的。
該有的倫理高度在哪裡,對於研究對象及欲服務對象的保護措施在哪裡。
※ 引述《dghkrt3489 (光光)》之銘言:
: 只是因為男同性戀更常去篩檢?
: 許多同性戀者宣稱,男同性戀者更多的被檢查出有愛滋是因為他們更常去篩檢。這個說法
: 有沒有道理呢?
: 〈2004 至2008年全國愛滋病毒篩檢情形〉一文中指出,男性間性行為者相關場域外展篩
: 檢只占所有驗出愛滋案例的0.2%而已。柯乃熒2005年的〈南部某醫學中心1994-2003接受
: 愛滋病免費篩檢者之HIV盛行率及其危險因子〉一文分析了1994-2003年到南部某醫學中心
: 接受愛滋篩檢的人,發現自陳為MSM而去篩檢的人的陽性率是其餘人的7倍。
: 台大醫院的羅一鈞醫師在其個人部落格「心之谷」中提到,他利用2006-2007年間到台大
: 醫院做匿名篩檢的資料中發現,279名接受匿名篩檢的MSM當中,9.3%檢驗HIV陽性;匿名
: 篩檢的異性間性行為者,則只有1.2%檢驗HIV陽性。
: 劉玟君的〈在愛滋病毒感染匿名篩檢服務中利用三種不同方式估算愛滋病毒感染發生率〉
: 一文,使用2006年4月到2010年12月於台大醫院匿名篩檢的資料,發現發生過男男性行為
: 的人,感染風險顯著比異性間性行為來的高(odds ratio, 9.31; 95% CI, 4.77-18.20)
: 。男同性戀者更常去篩檢沒錯,但他們的陽性率跟其他做篩檢的人比起來也更高。
: 目前台灣有一個管道強迫幾乎所有該年齡層的男性都得參加愛滋篩檢,那就是兵役體檢。
: 這是每個役男都要做的,假如之前就被驗出愛滋,那就免役而不用做役男體檢。依據疾管
: 局的資料,2011年役男體檢中共有12.7萬份樣本,HIV陽性率只有萬分之6.2,這個數字能
: 代表該年齡層男性未自行去篩檢者但得到愛滋的比例。我們可以由此判斷台灣的愛滋黑數
: 並沒有非常多。
: 自從2005年起疾管局推動孕婦全面愛滋篩檢計畫,依據〈探討愛滋母子垂直感染防治的死
: 角- 醫療網外的高危險群孕婦〉一文,在該政策實施中陽性率最高的2006年,台灣孕婦
: 篩檢出HIV陽性的比率也不過十萬分之15,2008年更下降到十萬分之3,且篩檢率達到全體
: 孕婦的99%。可見得在台灣處於性活躍狀態的異性戀女性中,HIV的流行率確實非常低。
: 2009年疾管局的〈HIV/AIDS相關資料庫分析五年計畫〉一文,引述疾管局97年研究報告(
: 似乎沒有公開)指稱,在受調查的9435名性工作者中,其HIV感染率為0.24%(p.11)。雖然
: 我不清楚這個報告的抽樣是如何進行的。即使我們假設0.24%這個數字是被低估的,異性
: 戀的性工作者的HIV感染率大概也沒有很高。性工作者是異性戀者中的高風險群,但即使
: 是性工作者的HIV感染率也不高,性工作者的感染率甚至比年輕MSM的感染率還低。
: 再者,愛滋病和梅毒的傳染途徑很類似,但梅毒是有很嚴重的症狀的,不太可能得了梅毒
: 不去看醫生。而曾毓珊、楊靖慧〈愛滋病毒感染者之梅毒感染之相關問題〉一文,根據疾
: 管局的資料,發現2009年台灣的梅毒通報案例中,有24.4%是透過男男性行為感染,44.2%
: 是透過異性間性行為感染,MSM人口得到梅毒的機率比非MSM人口高了許多倍。
: 至2011年為止,台灣共發生了發生23起因輸血感染愛滋的案例,其中超過7成是來自有男
: 男性行為者的捐血。而且有過男男性行為的人是被禁止捐血的(但有人想瞞過捐血人員的
: 話,那當然還是捐的成),又異性戀占人口的絕大部分,假如異性戀者的HIV感染率跟同性
: 戀相當的話,因輸血感染愛滋的捐血來源絕大部分要是異性戀者才對,但事實卻不是如此
: 。
: 美國的NHANES使用機率樣本(各個母體都有平等的被抽取到的機會),男性樣本數共6300多
: 人。然後分析受訪者的血液看有沒有HIV等疾病。發現MSM確實有特別高的HIV感染率(9.2%
: ),而一生中沒有發生過男男性行為的男性中,HIV感染率只有0.2%。假如僅僅是因為同性
: 戀者更常去做篩檢,而異性戀者的黑數特別多,那在這類不仰賴受試者主動參與、使用概
: 率樣本的調查中顯示的異性戀和同性戀感染率應該要拉近才是。但結果卻是MSM的感染率
: 還是特別高。
: 美國跟台灣的公衛機關一樣,把男同性戀當做愛滋病的高危險群。大眾媒體和一般人的看
: 法也做如是想。所以我認為美國的情形可以為台灣做佐證:官方統計數據跟事實沒有很大
: 的出入。
: 根據上述資料,我們有把握說,台灣的異性戀人口中HIV感染率確實很低,異性戀者的愛
: 滋黑數沒有特別高。異性戀者不像男同性戀者對愛滋病那麼有警覺的原因就是,愛滋病在
: (不使用注射藥物的)異性戀間很少見,所以他們身邊很少有活生生的愛滋病案例來刺激他
: 們關注愛滋病。
: 即使「異性戀者的黑數特別多」這個論點屬實,我也不相信那可以使男同性戀者比其他男
: 性高上這麼多倍的機率檢驗出愛滋。假如台灣男同性戀的HIV感染率跟異性戀是相近的,
: 那異性戀的黑數得高上同性戀幾十倍才行。而且異性戀的HIV還必須很剛好的避開役男、
: 孕婦,才沒有被公衛機關發現到。台灣近十年來因異性性交感染HIV的人數也大致保持穩
: 定(一年200、300人),而大部分愛滋病的潛伏期也不過十年,難道異性戀者特別厲害,潛
: 伏期可以十年二十年起跳嗎? 這種感染分布還真是不可思議。
: 綜上所述,我認為一般的看法,愛滋病在男同性戀間更流行是有堅實的統計資料證實的,
: 而且反駁的論點非常站不住腳。
: http://goo.gl/Ef40DW
作者: keptmissing (皓熙)   2016-03-20 02:37:00
推一個,上一篇根本數據狂的莫名其妙(眼神死突然發現是上n篇了,反正就是轉載這篇
作者: theash (阿蓋)   2016-03-20 03:00:00
推薦這篇
作者: jameson86520 (阿水)   2016-03-20 03:31:00
講了一堆空話,實際上你除了逃避舉證責任外還會幹嘛?
作者: keptmissing (皓熙)   2016-03-20 04:21:00
好奇什麼叫做逃避舉證責任。另外我覺得他講的大部分都是很值得令人深思的問題啊,很多東西不是漏漏燈打一堆好像很有內容才是好的好嗎,重點應該是有沒有值得深思反省的地方。
作者: totaketotake (Ed)   2016-03-20 11:22:00
作者: felixevans (FelixEvans)   2016-03-20 13:06:00
大推!最討厭那種利用科學數據來裝客觀的文章。字裡行間充滿科學論述的迫害也就算了,還完全忽略這些研究的政治意圖。是當作別人腦袋都無法使用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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