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法務部同婚民調剩6天,請大家廣為宣傳

作者: kevinet7410 (自由王)   2015-10-25 23:55:45
※ 引述《paladada (paladada)》之銘言:
: 如題一共三個選項 至10/25早上7:25 支持率:反對率
: 1.是否支持同志婚姻法http://bit.ly/1OC5xYF 75:25
: 2.是否支持同性伴侶法http://bit.ly/1NiKZ4p 43:57
: 3.是否支持給予同性保障http://bit.ly/1MMl5rj 60:40
: 只要手中有Yahoo、Google、臉書 帳號其中之一都能投票
: 各位有沒有發現,原先支持率不到30扒的第二選項,在大家的努力下
: 開始逼近五五波,與事我有一個想法給大家參考看看
: 用投票來決定基本人權本質上是很瞎的事情,但事實上世界同婚通過,還是要
: 靠投票來決定,我們現今能做的就是不要讓法務部和反對派再以「社會共識」
: 當推托,第二選項若各位有投反對票者請考慮改成「贊成」,我明白立專法就是
: 變相剝奪權力,但目前法務部沒有白紙黑字的草案內容啊,所以未來變數是有操
: 控空間的,然而未來不可掌握,唯有活在當下才能有創造奇蹟的機會。
: 如果您覺得還需要更強烈理由第二選項再願意改成贊成的話,不如就把第二選項的支持
: 過半,當做可以拿到二個額外成就
: 「成就:三戰大穫全勝!」
: 「成就:恐同份子玻璃心碎滿地」
: 我相信有人若有看民調下面的留言......你希望他們有拿一勝的機會嗎???
第2個 我持相反意見
懇請大家投反對票
這樣才可以告訴法務部當局
僅僅給予同志 伴侶法是不夠的
伴侶和婚姻兩件事情就是不同
如果讓同志只有伴侶可以選擇的話
就是告訴社會 同性之間的情感和 異性之間的情感是不同的 是不等值的
隔離且平等這個說法 我應該不用再論述了吧...
為什麼外國一開始都是先通過伴侶法 而且比較沒爭議
就是因為婚姻對西方國家來說是具有神聖性
認為同性之間不可能達到異性之間的婚姻
所以說伴侶相對婚姻來說較好解決
但是我很怕法務部會拿這個來說嘴
說 伴侶制度也有過半支持 所以給予同志 伴侶制度就可以了
不需要用到婚姻 這樣子只會在一次傷害同志
所以說我還是希望大家投反對票
作者: teemocogs (teemo)   2015-10-25 23:57:00
更正確的話 你應該要站出來反對法務部設陷阱
作者: kevinet7410 (自由王)   2015-10-25 23:59:00
我知道 不過選擇就只有這個 唉..
作者: stratford (浣熊君)   2015-10-26 00:42:00
本來第二題就是投反對票,另立特別法就是歧視
作者: likeus (Brand)   2015-10-26 00:47:00
推 只要大力支持第一個 反對第二個就可以把方向導正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