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話題] 不要讓法務部有藉口制定歧視性的特別法!

作者: joyceh (hangyichen)   2015-10-25 23:07:20
※ [本文轉錄自 lesbian 看板 #1MBEiioT ]
作者: joyceh (hangyichen) 看板: lesbian
標題: [話題] 不要讓法務部有藉口制定歧視性的特別法!
時間: Sun Oct 25 22:46:00 2015
這幾天看到法務部線上投票,同性婚姻法那題的支持率節節攀升,但是最有可能是「修正民法」的「婚姻或類似婚姻」之除率卻始終在六十趴徘徊,擔憂啊!
如果同志社群動員了這麼大能量,最後只能換到一個特別法,我都要哭哭了!
以下重要的說明直接轉自校園同志甦醒日FB:
https://www.facebook.com/TaiwanGLAD
不知道直接轉會不會違反版規,有的話再請告訴我(鞠躬)
【投票倒數六天!不要讓法務部有藉口制定歧視性的特別法!】
相信許多人都有看到關於法務部針對同性婚姻之線上投票的相關訊息,但是小編目前看到比較憂心的部分是,在三道題目中,目前的支持度是同性婚姻法(75%〉婚姻或類似婚姻關係(61%)〉同性伴侶法(44%)。
也就是說,根據這個線上投票,法務部大可拒絕直接修正民法、在婚姻中納入同性伴侶,而改以歧視性的特別法「同性婚姻法」來保障同性伴侶權益。
也許有些人會認為,只要有保障到權益就好了,同性婚姻法也OK吧?請想一下,同樣需要喝水,但是白人喝白人飲水機的水,黑人只能喝黑人飲水機的水,這樣的隔離不正是一種歧視嗎?
如果你也認同同性伴侶要跟異性伴侶一樣的婚姻權利、如果你也認同隔離非平等,請多多在「給予同性戀者類似婚姻或婚姻關係,以保障其權利及法律地位」這題選擇贊成,並在留言區表達你的看法!(如果你也像小編一樣覺得題目設計得很爛、覺得人權根本不應該粗糙地用投票來決定,那更要去留言唷!)
當然,如果你還是支持同性婚姻法或同性伴侶法,也可以去這兩題投票~
★您是否贊成以立法方式,給予同性戀者「類似婚姻」或「婚姻」關係,以保障其權利及法律地位?
http://goo.gl/D7BjH9
★您是否贊成制定「同性婚姻法」?
http://goo.gl/iCbzoC
★您是否贊成制定「同性伴侶法」?
http://goo.gl/j4QpSO
http://i.imgur.com/uVs4SDM.jpg
作者: OTPsernando (拒蠢左反右翼,我挺同婚)   2015-10-25 23:39:00
有點疑惑,題目開宗明義就說"您是否贊成以立法方式"後頭引號內的婚姻=同性婚姻法,類似婚姻=同性伴侶法看不出有暗示修民法的部份?還是原po有從法務部窗口得到風聲or消息?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5-10-25 23:48:00
我想他只是猜測,現在的黃鼠狼法務部哪可能那麼好心
作者: tannpopo (小汪)   2015-10-25 23:52:00
第一個問你是否贊成同志伴侶法或同志婚姻法【你把第一個投票看到最下面,他有要你贊成的投完後再去投贊成同志婚姻法或同志伴侶法】這時候你要投贊成同志婚姻法,至於伴侶法就投不贊成因為同志伴侶法的目的不是同志婚姻,而是再搞個類似婚姻的替代名稱給你,讓你享有部分婚姻的替代方案
作者: joyceh (hangyichen)   2015-10-26 00:16:00
之前有聽說法務部的人私底下是說類似婚姻那個才可以解讀為修民法,當然實際上最後會怎麼解釋還是有很大的空間,但至少另外兩個絕對是特別法囉(而且法務部自己最想要的是同性伴侶法)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5-10-26 00:17:00
法務部要先換腦袋才有可能解讀成修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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