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五個月的努力都化作泡影。

作者: ming0123 (殤)   2015-10-10 10:40:42
愛情真的是付出和回報不成比例。
半年前PO了自介認識了他,
隨著每天聊天都聊得開心,
每周見面都玩得盡興,
便自以為他是我的SOUL MATE,
逐漸放下感情,
開始有意無意付出一切,
我知道他的收入比我少,
看電影、吃飯錢都是我支付。
他手機壞了,
我主動送新的,
還記得收的禮物的他好高興,
那天還衝上客運跟我說再見。
有一次,請了特休去找他玩,
他卻說好累,
我就陪他在家休息,
原本的行程都沒了,
我也沒抱怨。
就這樣,
五個月像是情侶般的日子,
我很幸福,
可是他卻一直不願鬆口說愛我,
不願意和我在一起。
當初說好觀察一個月再決定要不要再一起,
隨著他的不回應,
越拖越久,
我也越來越著急。
直到滿五個月的昨天,
我終於忍不下去,
追問他不願意在一起的理由是什麼,
他說他對我一點性慾都沒有,
他從來沒有一個人讓他這樣,
性跟愛都很重要,
所以不願意更進一步愛我,
也一直嘗試要對我有感覺,
可是卻失敗,
以後只願意和我當朋友。
我不後悔我這幾個月的付出,
我也知道弟在圈內本來就是弱勢,
而且感情本來就是不能勉強的,
很高興他這五個月的陪伴,
陪我走出前任的情傷。
我只希望他好好珍惜我送的手機和生日禮物。
只是對我而言,
一切都要重頭來過,
只願下一個對象是我的SOUL MATE。
能白頭到老,休戚與共。
作者: lelehappy (白癡)   2015-10-10 10:42:00
備胎 工具人
作者: yosikatu (恰碰碰)   2015-10-10 10:51:00
Hello, Mr. ATM!
作者: Mancer (human capacity)   2015-10-10 10:56:00
最不牢靠的投資就是投資情人,五個月算好啦!
作者: wen213 (阿暉)   2015-10-10 11:01:00
應該珍惜過程還是結果?
作者: commc (澤)   2015-10-10 11:03:00
我們一樣欸 怎麼辦 當初哭死 我是花旗 你是第一銀行....
作者: cagedbird (阿飛)   2015-10-10 11:08:00
不太認同不喜歡對方 卻一直接受對方的好處,祝原po早日遇到對的人
作者: kkmozart   2015-10-10 11:09:00
靠山山會倒。堅強起來,有一天自己當哥!
作者: agunlau (更木)   2015-10-10 11:13:00
支出AA制比較不會心酸啊TAT
作者: jason00726 (Hunter)   2015-10-10 11:23:00
一開始不要太一頭熱啦~雖然很難做到QAQ
作者: B6star (Bstar)   2015-10-10 11:29:00
同感!付出心卻得不到回應 只能看開
作者: kuramma (be yourself)   2015-10-10 12:06:00
把錢投資自己 ,練身體讓優質哥倒貼你!加油
作者: qlwkejrhtg (yu)   2015-10-10 13:05:00
火山孝子
作者: SAZ123 (聖誕杯杯)   2015-10-10 13:30:00
至少有一段美好快樂的回憶,這是用金錢買不到的
作者: fir810302 (flower)   2015-10-10 13:43:00
對你沒感覺還接受你的東西很不ok耶
作者: wealchen (在城市遊蕩的瑋)   2015-10-10 13:47:00
痾.....願打願挨吧!只是手機好貴重哦。除非筆者口袋很深之類的
作者: yosikatu (恰碰碰)   2015-10-10 13:48:00
對方收到禮物很高興衝上車←覺得這個實在有夠悲哀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5-10-10 13:55:00
覺得雙方不要欠人情,推AA,原Po拍拍!
作者: bruce1016 (布蘭你想怎樣)   2015-10-10 14:37:00
手機拿回來
作者: wiloveyou (姥姥)   2015-10-10 15:39:00
提款機。
作者: barry2324tw (barry)   2015-10-10 15:57:00
請按交易選擇鍵
作者: bossonwin (bossonwin)   2015-10-10 16:57:00
人也太好 沒交往也不夠深交 就送手機
作者: ppptofff (血量精算師)   2015-10-10 16:58:00
他一定很帥
作者: yubaowong (月緣犬)   2015-10-10 18:14:00
是傳說的0號哥!?
作者: f15521311 (阿順)   2015-10-10 19:14:00
被利用了,他收手機也很好意思 = =
作者: HAL10000 (HAL)   2015-10-10 20:52:00
對方臉皮厚
作者: hownever (郝奈佛)   2015-10-10 21:42:00
看完想問手機可以要回來嗎
作者: ming0123 (殤)   2015-10-10 22:31:00
我是原po,手機是我陪他去門市辦續約,因為續約有折抵一些手機費,雖然不是很多,所以我沒有要跟他討回來。
作者: zxcv32188 (88123vcxz)   2015-10-11 02:34:00
剛交往就送物質的東西…對方容易食髓知味
作者: shine66333 (Waran)   2015-10-11 12:51:00
停損點 五個月。
作者: kingcler (嗯...)   2015-10-12 13:03:00
對方一定很帥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