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2015 板規草案

作者: teemocogs (teemo)   2015-06-23 22:21:38
※ 引述《pokky (小朋友~我是前列腺姐姐)》之銘言:
: 標題: Re: [公告] 2015 板規草案
: 時間: Tue Jun 23 22:06:18 2015
案例R:
我在拉版或the_L_word聊天聊的很開心
某推文中有滿滿的婚姻平權討論,推文中也討論領養或人工生育
我轉來甲板與大家分享
那依板規我要把推文都刪掉嗎?
作者: pokky (我洗澡都只用肥皂)   2015-06-23 22:22:00
按照目前的板規 無論舊版或者是新版都是要的但這個部分可以討論 不合理就改
作者: teemocogs (teemo)   2015-06-23 22:25:00
版主可以用不同條文做出不同解釋 可以吧?是你自己限制你自己不能用不同板規做出不同解釋.
作者: pokky (我洗澡都只用肥皂)   2015-06-23 22:28:00
舊板規12說轉錄文章都要刪除推文 這個沒有解釋空間
作者: teemocogs (teemo)   2015-06-23 22:28:00
法律有很多模糊空間 所以我們才有法官裁量解釋
作者: pokky (我洗澡都只用肥皂)   2015-06-23 22:29:00
如果同一個行為卻可以因為版主選擇板規的不同而有不同結果這似乎並不合我們設立板規的目的...
作者: teemocogs (teemo)   2015-06-23 22:31:00
那你要窮舉你的甲點範疇嗎?
作者: pokky (我洗澡都只用肥皂)   2015-06-23 22:31:00
甲點很顯然的確是版主的認定 但轉錄文章刪除推文卻是板規裡面已經明白寫下的 如果是板規明白表示過的
作者: teemocogs (teemo)   2015-06-23 22:32:00
我開玩笑 你當然不用窮舉.
作者: pokky (我洗澡都只用肥皂)   2015-06-23 22:32:00
版主卻要事後選擇用或不用這條板規 這似乎哪怪怪的 Orz我覺得終究要先在條文上先講清楚版主能不能用心証
作者: teemocogs (teemo)   2015-06-23 22:34:00
用版主心證保留善意內容並在裁量範圍內排除惡意內容
作者: pokky (我洗澡都只用肥皂)   2015-06-23 22:35:00
轉錄文章刪推文這件事在原本的板規上應該沒有心證的空間...那或許就要在條文上說這件事是可以被心證的那如果OK的話這部份也修個公投出來好了
作者: teemocogs (teemo)   2015-06-23 22:36:00
這不是版主的工作 那都用程式執行認定就好啦XD
作者: senstivewu (仙仙)   2015-06-23 22:44:00
這種細節真的只有版主之間才能意會啊...(遠目XD)
作者: yi477923 (義)   2015-06-23 22:47:00
teemo~~
作者: yousann (煩惱能解決煩惱)   2015-06-23 23:49:00
要求刪除推文,應該是因為推文大多不足以成為獨立文章的內容,為了版面清潔,故要求之。但如果推文有討論價值留下來似乎也無妨?若考慮板規解釋問題,可以加上轉錄文章請刪除所有無意義(或討論價值)推文一個小小看法~
作者: pokky (我洗澡都只用肥皂)   2015-06-23 23:57:00
或者要求轉錄文章以及推文必須符合板規也就是不能有人身攻擊等字句?
作者: yousann (煩惱能解決煩惱)   2015-06-24 00:08:00
若擔心推文違反板規,那改成「轉錄文章請刪除所有推文,但推文有討論價值,且不違反板規者不在此限。」加油、辛苦了→這類的推文沒違反板規,但也沒有轉錄的價值,所以覺得留推文應該要有討論價值+不違反板規
作者: pokky (我洗澡都只用肥皂)   2015-06-24 16:48:00
我覺得應該是預設沒有違規就可以留 如果是看討論價值決定相對起來討論價值是一條比較模糊的線但或者轉錄者原本就有刪除轉錄文底下推文的權利所以是否具備討論價值可以由轉錄者自行判斷刪轉文的推文主要是防止有人用轉錄文底下的推文引戰
作者: yi477923 (義)   2015-06-24 22:20:00
不知道哪裡覺得不對勁 由轉錄者判斷是否留下也怪怪的
作者: pokky (我洗澡都只用肥皂)   2015-06-24 22:26:00
那就是規定要把違規的推文修掉 寫這樣就好
作者: yousann (煩惱能解決煩惱)   2015-06-24 23:42:00
我覺得由轉錄者判斷是不會奇怪,發文者本來就有他想表達的想法,他選擇留下來就是覺得推文有他想說的、想討論的至於討論價值界線是否模糊,我覺得就跟文章是否有甲點一
作者: jojoliu (承承)   2015-06-25 08:46:00
推刪除 提供資訊後 想看去該板看就好有何必要一定要全部轉貼?
作者: yi477923 (義)   2015-06-25 11:48:00
但若由轉錄者決定推文的去留 是不是就只有留下轉錄者所想要的推文 自由心證 這樣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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