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 性伴侶數目與婚姻平權有何關係?

作者: cockroach02 (蟑螂02)   2014-12-19 23:01:45
作者:柯乃熒(成功大學醫學院護理學系暨公共衛生研究所教授)
12/18公共電視「看見心觀點」邀請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執行長許秀雯律師,及台灣宗教團
體愛護家庭大聯盟秘書長張守一針對同性婚姻議題進行對話。在主持人提問同性婚姻合法
,有違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時,張秘書長所使用於台灣同志一生及一年性伴侶人數統計數
據,係出自筆者在1995年,二十年前發表的碩士論文結果。本人目前為成大醫學院護理系
及公共衛生研究所教授,對於研究結果與數據被錯誤解讀乙事,特此聲明予以澄清。
多元社會,性伴侶人數無法平均!
筆者在1992-1994年在高雄進行碩士論文,二十年前社會對於同性戀族群的漠視及負向貶
抑的態度,經過長期田野蹲點經營之後,訪談108位男同志,因為是方便取樣,所以標題
為南台灣108例男同性戀分析,目的就是為說明此樣本的局限性,並非如節目所說直接推
論至二十年後的全台灣男(女)同志族群。
筆者很遺憾張秘書長於節目中錯誤解讀本人研究報告之性伴侶數據,造成了社會對於同志
族群的誤解。由於這108位男同志的生活經驗差異大,如同現在多元社會及異性戀的性關
係,標準差太過分歧,因此數據引用應該以眾數(最多人填寫的人數)取代平均數(平均所
有人填寫的人數),換句話說,筆者研究結果的正確解讀應為,參與本研究的108位男同志
多數人其一生性伴侶人數為20人,一年性伴侶人數為1人。
婚姻平權與性伴侶人數多寡無關
客觀數據的錯誤解讀及引用,身為大學教授必須出面指出刻意誇大數字背後的意識形態。
性伴侶向來是社會窺視阿基師等公眾人物,或是誣衊或是醜化特定族群的做法,無論你的
性取向、性伴侶人數多寡,婚姻平權是身為一個公民的基本權利,王永慶三妻四妾無礙於
他結婚的基本權利,無論異(同)性戀的千人斬,也應該擁有選擇結婚的基本人權。
在台灣社會,「性」敢做卻不能說,然而媒體、大街小巷各式各樣性邀約無所不在,不能
明說的性渴望與需求,是危害所有社會群眾性自主的集體壓抑。在多元開放社會下,性伴
侶人數不是重點,重點是你是否能公開堅持你對於健康、安全、愉悅、平權性行為的主張

筆者很遺憾公共電視引用本人的研究,卻在錯誤解讀客觀數據的過程中,加深了社會對於
同志族群的刻板印象。性別平等與健康平權是互為一體的二面,公民權利需建立在性別平
等的基礎上,婚姻平權是每位公民應該擁有的選擇權,而非社會規範限定的「人」才能擁
有的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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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老師就是資料被護家盟扭曲的苦主。
作者: l01weirdo10l (mimoOliver)   2014-12-19 23:07:00
哈哈……完全被打臉!XDDD而且講的內容走鐘的超嚴重……(可不可以實際討論法律層面啊~護家盟?)
作者: jguitar2531 (小J)   2014-12-19 23:22:00
推用重數取代平均數!更正:眾
作者: yuh926 (龍越)   2014-12-19 23:52:00
好想看張秘書長的回覆喔~~~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12-20 00:14:00
不知道政大國際事務學院有沒有考慮多開點統計。
作者: coolbad (我是小巴)   2014-12-20 00:37:00
好奇一生是過完人生了嗎?代表這樣本108人都往生了嗎(誤)
作者: cockroach02 (蟑螂02)   2014-12-20 02:02:00
作者: zenx (發呆)   2014-12-20 03:15:00
作者: whbls (universe)   2014-12-20 03:38:00
推人超好的柯乃熒老師
作者: chspfang (小汪)   2014-12-20 13:46:00
推 護家聯盟亂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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