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star (Wayne Su)
2016-08-15 14:50:29三篇。
「城隍神誅李司鑑」
李司鑑,是河北永年縣的舉人;康熙四年 (1665) 九月二十八日打死妻子,
上級要該縣查辦此案。
李本來在衙門前,突然到肉攤拿了屠刀跑入城隍廟,爬上戲台、對著神像跪下;
說「神譴責我不應該聽信奸人、在鄉親前搬弄是非,命令我割掉耳朵。」
說完就割了左耳、丟到台下。
又說「神譴責我不應該騙人錢財,命令我剁掉手指。」
說完將左手手指剁掉。
又說「神譴責我不應該姦淫婦女,命令我自己切掉。」
說完自宮,然後昏迷倒下。
當時直隸總督朱昌祚呈報要求革去李的功名再究辦、朝廷剛同意,
李已先受神明懲罰了。
《聊齋誌異》「李司鑑」
http://ctext.org/wiki.pl?if=gb&chapter=50537#%E6%9D%8E%E5%8F%B8%E9%91%91
作者:
Yenfu35 (廣平å›)
2016-08-15 22:00:00作者:
namie520 (氣候好怪啊)
2016-08-15 19:04:00手指部分只有切左手手指,右手握刀沒問題,所以還能自宮
作者:
ocean11 (深海)
2016-08-15 18:17:00第二則 土匪做亂關城隍什麼事XDD第三則 下官辦事不利也不關城隍的事啊XDD
作者:
Three (三)
2016-08-15 17:30:00第一則應該先自宮再切手指吧... 不然要怎麼拿刀?
作者:
hazel0093 (heart-work.info)
2016-08-15 17:25:00第一則如果只割掉耳朵=梵谷?!XDDDDDDDDDDDDD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08-15 16:51:00第一則 我國的食安案件如何? 第二則 城隍行文陽官本司管轄陰間事務 待貴司補得盜匪棄世後 本司方接管
作者:
kejun (我是公的)
2016-08-15 16:27:002那個也太白爛了。
作者:
slcgboy (艾羅米)
2016-08-15 16:28:00第一則的城隍也太勤勞了 幹那些壞事的人那麼多就宰了他第二則 土匪作亂的城隍表示:e04 那是你們陽間的事情
第一則 他除了打死老婆到底幹麼什麼事被城隍宰但怎麼會現在才抓他出來公審 覺得城隍友點lag
作者:
enjoyfafa (enjoyfafa)
2016-08-16 09:30:00第一篇的公文是針對他打死太太還是其他那些犯行?怪怪的
作者:
okery (葉君秦)
2016-08-16 12:16:00城隍的職司又不是陰間……你們在high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