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高雄國稅局 XX財政部
不先去糾正違規店家 而是先去糾正沒違規的人
高雄很多店家超過48小時不把電子發票上傳到財政部
或是明明有開電子發票卻不讓人存載具
我向高雄國稅局申訴過多家店
申訴手續已經比北區國稅局麻煩了 高雄國稅局卻都要我提出證明才會去處理
不然就只跟我說 他們會去提醒店家
然後店家就過了半年才改善
我向高雄國稅局問、向財政部問,為什麼高雄國稅局不像北區國稅局一樣設個google表單
好像人民方便檢舉店家的發票違規。2個機關都敷衍我。
不過比起開電子發票不上傳或不給存載具,我更討厭的是最近2年開幕的店家有開發票
但卻是手寫或傳統收銀機發票,尤其有龍虎塔的行政區的店家更會搞這種事(而且該連鎖
店的其他分店或其總店都已是電子發票了的說)。
因為48小時內不上傳的店家或不給存載具的店家除了某間路易莎之外都在10天內上傳
或半年內給存載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