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狂洗1元發票!2個月蒐集4600張中30張

作者: conk (conk)   2020-11-29 18:43:54
標題:
獨家 | 狂洗1元發票!2個月蒐集4600張 男高調炫?爽中30張?
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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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發票發大財。《蘋果新聞網》接獲讀者投訴,高雄凌姓男子去各家樂福、超商以悠遊卡自助結帳,買大量1元的塑膠袋洗發票,他怒批「已經影響我們正常人中發票的權益」,而臉書社團「爆怨公社2.0」則有知情網友加碼爆料,凌男炫耀「洗發票洗的好爽」,9、10月發票中30張,總共中了8400元,他大曝攻略是「花1元,2個月買4600個塑膠袋,每天跑不同家買10個,刷載具」。對此,家樂福表示,站在公司立場,消費者購物就須開立發票,「無法對消費者的行為做制止或評論」。
高雄凌姓男子在臉書社團「我愛刮刮樂-刮卡做公益」高調PO文,「我這期9、10月發票中30張,連一張1000都沒有,運氣真的很差耶!在超商消費那麼多發票都沒辦法中一張1000」。但計算換算下來,他的獎金總共8400元。
知情民眾向《蘋果》投訴,該男都去高雄家樂福,用悠遊卡自助結帳大量購買1元的塑膠袋,跟去苓雅區的全家便利商店大量購買2元的白包,「已經影響我們正常人中發票的權益!」
臉書私密社團「爆怨公社2.0」則有網友加碼爆料,「剛才我網友傳來炫耀說,他去家樂福買塑膠袋洗發票洗的好爽,等待12/7準備領錢,花1元2個月買4600個塑膠袋,每天跑不同家買10個刷載具,那這樣我們正常消費的都傻子?」
對於凌男狂洗1元購物袋發票的行為,家樂福表示,消費者的行為要再了解,不過該名消費者屬於正常的消費行為,他有購物就必須開立發票,「就法律來講,該消費者的行為跟我們的做法沒有牴觸,站在公司立場,我們也按照規定開立發票,無法對消費者的行為做制止或評論」。
全家便利商店也回應表示,公司的立場是依法開立統一發票,針對該名消費者的行為,無法制止或評論;《蘋果》以臉書私訊凌男,目前暫未獲回應。
對於凌男洗發票的行為,掀起網友討論,有人撻伐「這種其實國稅局會抓,別自以為聰明」,而認識凌男的網友回應,「很抱歉!他每次去國稅局都全身而退,所以他才能這麼囂張的洗發票,他上次中44張200元,被國稅局傳喚照樣沒事!」
也有網友精算,「2個月4600張,每張發票假設費時1分鐘(還要加上跑店,消費10個塑膠袋,而且一間店到另一間應該不只10分鐘),共耗時4600分鐘,總得獎金額8400-成本4600=3800元,3800元/4600分=0.82元/分,時薪約等於0.82*60=49.5元,個人覺得就算知道這門路,我也不會去幹,個人覺得幹這事的比較像傻子!」(曾珮瑛/高雄報導)
來源:
https://tw.appledaily.com/life/20201129/DTENXHNUNZBKRPHXWZR6CIWKQ4/
雲端發票獎應該都被他中去了....QQQ
難怪國稅局舉辦活動,都會設定10元以上的發票。
不過還是恭喜他中獎.....XDDD
但他買袋子也是浪費啊...
嘖嘖
作者: suaveness (靜夏)   2020-11-29 18:51:00
比較想知道這樣手不會痠嗎
作者: jiaj (H)   2020-11-29 19:22:00
原來獎都被他中走了
作者: insu36 (翔哥)   2020-11-29 19:47:00
中不中跟他好像也沒關係啊 號碼開固定多人中獎也不像樂透一樣獎金會均分本來就是該開出去的獎項
作者: pk0943 (.)   2020-11-29 20:46:00
法律沒禁止就沒問題阿,就像加油加1元一樣。
作者: sgracee (丞琳板FallinLove)   2020-11-29 21:03:00
如果中的是專屬獎呢?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20-11-29 21:16:00
中專屬獎也沒違法吧 ...
作者: ctes940008 (蛤!我只是小兵!?)   2020-11-29 21:43:00
洗發票不是有罪責嗎?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20-11-29 21:56:00
覺得哪裡犯法?他有消費不是
作者: zong780405 (Tikky)   2020-11-29 22:18:00
文章有寫了,被叫去國稅局有全身而退等他中頭獎 政府才會改吧
作者: sgracee (丞琳板FallinLove)   2020-11-29 22:44:00
最近不是也有人在充電站...https://youtu.be/bcSy5u8soCY
作者: fireguard119 (angelsbaseballwin)   2020-11-30 02:09:00
我也記得之前看過洗發票有相關罰則?現在又變沒事了?中區國稅局的臉書留言也有人在洗發票,2個月將近3000張發票。
作者: insu36 (翔哥)   2020-11-30 07:17:00
洗發票有罪的是自己開店卻自己開連續號給自己的那種才有像新聞這種有實際上有消費行為的,確實是沒有違法
作者: wennai (紋)   2020-11-30 10:53:00
沒違法+1,他自己花時間勤跑好幾家賣場,而且有消費
作者: saintmen (Dukelego)   2020-11-30 13:27:00
沒違法,只能說這人貪小便宜
作者: Kazamatsuri (專業領隊)   2020-11-30 13:53:00
合法 但時間效益就請自行評估 今年基本工資1小時158明年會調為160 還有那些塑膠袋的處理方式也自行考慮(啊 還有白包 XD)
作者: tiger4friend (琥)   2020-11-30 17:01:00
真消費拿發票 當然不是 洗發票 時間成本 極少數人
作者: miniuser (=.=)   2020-11-30 22:26:00
不就是大量消費? 如果一直洗連號一批 再來討論
作者: luther0583 (((((((((((()))))))))))))   2020-12-01 13:48:00
1張發票的數學期望值好像在1元左右(不計雲端獎),運氣不好的話賠錢也是有可能的
作者: saintmen (Dukelego)   2020-12-01 14:36:00
因咽廢食?乾脆一定金額以下免開發票啊?這什麼署的蠢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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