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銀行信用卡人員改推薦人(?

作者: ec2242 (當場輾斃)   2018-01-31 07:56:04
我不知道去哪裡問 故來這邊問
如不行我會自D
小弟去年六月畢業後
在九月進入一家起薪還不錯的公司
繼去年12月花旗饗樂卡下來後
想再辦第二張信用卡 辦了台新黑狗(可惜沒過
他們審核制度真的很謎QQ
故事開始
作者: Anyotw (Yoman)   2018-01-31 07:59:00
偽造文書其實要認真很大條的。你的問題是不給人業績幹嘛臨櫃去麻煩別人做白工,你應該自己寄
作者: blacwhte (B)   2018-01-31 08:02:00
算偽造文書,整張單都是那位小姐填的
作者: passerk (胚什兒k)   2018-01-31 08:07:00
態度差就直接衝吧…
作者: poppyvely   2018-01-31 08:13:00
不認為偽造文書那個小姐是白做工 並沒有花她的時間介紹信用卡跟輔助填寫什麼的 銀行給她的薪水沒包含要幫客戶收件嗎?
作者: whereislove (瑞莎爆胎了)   2018-01-31 08:33:00
單純收件算做白工??公司應該不是付她薪水光坐在那裡而已...
作者: g666666o (魚)   2018-01-31 08:37:00
那申請書上的本人親簽不就小姐重新代簽的,有點扯
作者: SS20 (SS)   2018-01-31 08:54:00
聽過很多都這樣 所以外點都會盧當場收 財力後補好像只要改推薦欄 不會動到客戶簽名另外也有聽過直接寄回還是被改 都要自己進件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18-01-31 08:59:00
太猛了…膽真大
作者: wargods8402 (維尼X維尼)   2018-01-31 09:00:00
吉 一定吉
作者: wuminshu ((* ̄▽ ̄)/8<╰u╯)   2018-01-31 09:01:00
我之前遇過華南從網路印分行送件,到現場她請我重寫她要業績的...
作者: ccwei33 (Wayne)   2018-01-31 09:05:00
可以透露那家銀行和分行嗎?
作者: welles (米蟲快開呼叫器)   2018-01-31 09:11:00
吉偽造文書 公訴罪
作者: wagwag (破椅子吐麵)   2018-01-31 09:13:00
要不要提告的權利在於你 而且你還留有當初填完資料後的圖檔 勝算更高
作者: AAcrossBB (非黑非白)   2018-01-31 10:02:00
走法律途徑拉長處理時間且又可能會東奔西走,客訴並要求回覆後續或當場找主管比較快,決定權在你
作者: suzukiichiro (suzukiichiro)   2018-01-31 10:02:00
我認為要讓大家知道是哪家銀行哪家分行的 太扯
作者: bc015128 (金刀捅駙馬)   2018-01-31 10:10:00
作者: kasamewon (洨狗望)   2018-01-31 10:11:00
推薦人欄位一般來說是內部作業區 通常無偽造文書問題因為本來就不是給申請人填寫的了
作者: weiwei2658 (來自南港的驕傲)   2018-01-31 10:45:00
可以客訴哦她之後會被電申請書寄給別人我們都會在推薦人上貼膠帶
作者: FantasyRyu (眩惑之龍)   2018-01-31 10:46:00
這厲害了,想要上社會板就對了,這種小事也在貪
作者: cathy621 (唷呵呵)   2018-01-31 11:37:00
我的話一定先客訴,太扯了
作者: kasamewon (洨狗望)   2018-01-31 11:44:00
沒有上社會版的機會 單純看內部要不要計較跟內部是否允許修改而已 不要忘了 修改的人確實是實際送件者 怎麼認定這已經是銀行內部問題了
作者: ctcofe (西踢)   2018-01-31 13:33:00
改不用偽造簽名,推薦人和代碼欄塗一塗就好,很多都會這樣,好一點的會先問介不介意業績給她做我朋友做銀行的,之前辦卡給她業績就有特別叮嚀過寫完一定要拿給她親自送,否則很大機率會被送辦人員塗改
作者: asdg62558 (吐司皮克)   2018-01-31 14:52:00
偽造文書可以吉
作者: Jmoe (Rin0moe)   2018-01-31 15:03:00
覺得訴訟太麻煩 也要客訴一下 真的有點扯
作者: st930617 (宇)   2018-01-31 15:21:00
態度差就吉了
作者: shinkiro (Shinkiro)   2018-01-31 17:31:00
文件填好被修改,不是偽造文書了嗎?
作者: kasamewon (洨狗望)   2018-01-31 19:35:00
先看一下偽造文書法條定義 無損申請人權益的變更根本不構成偽造文書變造文書是指無權變更文書的人變更內容 但內部作業欄位是否可以變更本來就是銀行內部的問題 這跟有關申請人權益的契約填寫欄位是兩碼子事 推薦人欄位永遠是在最後一個申請人簽名之後的事情 你同意的事項從來不包含推薦人寫誰另外 偽造文書鑑定不只修改 如果原本空白自行填寫一樣是偽造文書 按照上面邏輯 原本推薦人空白只要申請人填寫完畢後是不能自行寫上去的 就如同如果申請書在申請人沒有填寫的內容 其他人不能自行填寫或勾選 這樣所有事後寫推薦人的都是偽造文書
作者: kenichisun (爺)   2018-01-31 21:24:00
吉,法治觀念薄弱就讓司法矯正一下
作者: omi0210 (楠仔坑郭美珠)   2018-01-31 23:16:00
這也太扯,這已經公訴罪了吧
作者: kizo (便當王)   2018-01-31 23:38:00
推樓樓上K大
作者: qwe711334 (qwe711334)   2018-02-01 02:54:00
遇過外點是給我一個寄回自己行處的信封
作者: popochocho   2018-02-02 00:15:00
那家啊?
作者: vvBMWvv (雙V不只是雙V)   2018-02-03 09:12:00
這一定吉阿~偽造文書還縱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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