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銀行的共同行銷真是太可怕了…

作者: kasamewon (洨狗望)   2016-04-14 01:24:00
一直有看到很多人對銀行行銷有些誤解
而且有滿多錯誤觀念
問題1.為什麼我申請書上勾選拒絕共同行銷還一直接到電話
一般來說 要先釐清究竟是誰打電話給你
另外你在申請書上勾選的到底是拒絕把資料給誰共同行銷
如果手上有信用卡申請書的可以稍微翻一下
只要是金控集團的 你勾選的一定是寫"金控同行銷"
而在條列下面的各家公司 絕對不會有銀行的名稱 你勾選根本沒有拒絕銀行的行銷
因為銀行的個人資料搜集是放在另外的條款裡面
而且很明確地寫到了銀行端對於個人資料的搜集與運用範圍
以中國信託為例
https://www.ctbcbank.com/html/applyform/cardapplyform_note.pdf
5.個人資料運用告知事項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行)向臺端蒐集個人資料時,依據個人資料保護
法(以下稱個資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應明確告知臺端下列事項:1.非公務機關名稱:中
國信託商業銀行。2.蒐集之目的:信用卡、現金卡、轉帳卡或電子票證業務、核貸與授信
業務、授信業務、徵信、外匯業務、借款戶與存款戶存借作業綜合管理、行銷、金融服務
業依法令規定及金融監理需要,所為之蒐集處理及利用、金融爭議處理、非公務機關依法
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管理之事務、
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消費者保護、商業與技術資訊、帳務管理及債權交易業務、資
(通)訊與資料庫管理、資通安全與管理、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其他諮詢與顧問服務、
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
因此第一個問題 如果勾選了金控共同行銷
打的來的人是金控子公司=>違反合約
打來的人是銀行單位=>合理運用
而且你也不能用販賣什麼商品認定 因為銀行電銷賣的東西還真是多樣化
那麼問題又來了 如果我不想要銀行打來行銷怎麼辦
你可以有幾種方式
1.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0條第7款
七、有利於當事人權益。
非公務機關依前項規定利用個人資料行銷者,當事人表示拒絕接受行銷時
,應即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
非公務機關於首次行銷時,應提供當事人表示拒絕接受行銷之方式,並支
付所需費用。
2.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1條
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主動或依當事人之請求,
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該個人資料。但因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或經當事
人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簡單來說就是除非你做兩個動作1.明確告知拒絕行銷2.取消業務往來
否則銀行打給你他們都是按照既有的規定來
作者: Go2 (勾兔)   2016-04-14 02:00:00
作者: djdjdjek (djdjdjek)   2016-04-14 07:31:00
原來如此
作者: wade690827   2016-04-14 08:50:00
正解~
作者: a125wind (a125wind)   2016-04-14 10:15:00
最近接的電銷以「照電話流水編號打來」當規避藉口
作者: pippen2002 ((EJ1547))   2016-04-14 10:20:00
等等....銀行是金控子公司耶?不然呢?
作者: abetterman (天母托鞋王)   2016-04-14 10:40:00
中國信託不意外
作者: kasamewon (洨狗望)   2016-04-14 10:56:00
銀行是主體搜集依照金控法及個資法提供給同集團子公司運用銀行當然是金控子公司 但自己用跟給同集團用本來就是兩回事
作者: yasefeng (Sunnyrain)   2016-04-14 11:18:00
自己的經驗是花旗最多,沒接過的是玉山、元大
作者: anitmain (【Madoka】)   2016-04-14 12:01:00
花旗最多+1 是說..我之前接到電話會回答一些讓行員哭笑不得的對話..久了之後接電話的頻率就減少了..
作者: sherlockscu (是夏洛克不是宅洛克)   2016-04-14 19:57:00
電話行銷的時候斷然拒絕 可以的話最好錄個音
作者: poetryhpsh (誰要去校院青年企劃師活뀩
要明確拒絕!
作者: ussa4999 (21年皇家禮炮)   2016-04-15 11:48:00
a125wind: 你說的狀況可以注意看看電銷人員在接起電話時有沒有指明你的名字(如x先生/小姐等),如果有指明的話,就可以質疑他所說的電話流水號撥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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