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警政署資料,車禍原因的超速只佔2%

作者: tigotigo5566 (鐵劍5566)   2024-02-20 18:34:00
其實用這個圖來說明超速原因只有2%並不客觀。
因為靜止狀態車輛的相對位置判斷起來比較容易且沒有爭議,
但涉及時速的測量,就會有一些爭議。
認定超速的標準,必須使用國家認可的儀器測量。
也就是測速照相。
但很明顯,台灣並沒有全部路段都有測速照相,
碰撞時拿來認定肇責的依據
就是路口監視器、行車記錄器、員警根據現場做的初判以及車鑑報告。
像上次土城重機仔被三寶收掉那個案例,
重機肯定超速,
但是沒有儀器佐證的情況下,
肇事原因肯定不是超速。
如果有次因頂多次因就是「未注意車前狀況」。
有些超速仔每次都得意洋洋的拿這種統計資料來護航自己的自私,
看得挺無言的。
嘻嘻。
※ 引述《PPAPwww (pan)》之銘言:
: https://i.imgur.com/cjA01UW.jpg
: 全年度交通車禍
: 所有交通車禍經過警政署所調查資料顯示
: 車禍造成最多的三大原因
: 1.未依規定讓車 (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通過)
: 2.轉彎不當 (未依規定轉彎)
: 3.未保持安全距離
: 這是重複發生最多相同原因的車禍
: 這三個原因佔所有車禍的44%
: 而超速只佔2%
: 超速不是車禍主因
: 車禍的主因皆是跟轉彎和變換車道有關
: 所以台灣設過多的超速相機根本不合理
: 十次車禍九次快這句話並不正確
: 十次車禍有4成都跟轉彎有關
: 所以是不是該加強轉彎的科技執法
: 而不是超速相機
: 國外都使用自由車流速率來制定速限
: https://i.imgur.com/d29UtLg.jpg
作者: andyandyandy (kerker)   2024-02-21 06:28:00
笑死超速腦接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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