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車禍請益

作者: persionbird (人生失敗組)   2024-01-24 09:55:49
※ 引述《a393520 (0800)》之銘言:
: 兩車事故,初判表判我全責(對方是停止的狀態,這個不會去爭取)
: 因為我只有強制險,對方車禍當下急診只有挫傷,後天又去掛急診多了腦震盪,結果後

: 1.他們的車價50萬元,說自己的車體險已經出險目前不討論(他們出自己的保險還要跟

是的, 車損是對方保險公司和你的事情,債權已經轉移了,跟對方無關。但你可以主張
折舊少賠一點
: 2.水藥、針灸的費用強制險不賠我一定要付嗎?強制險不賠不就是沒有需要的醫療嗎?
不是,強制險就是怕車禍第一時間碰到像這種不想賠錢的,責任說不清楚的事件。第一時
間稍微擋一下而已。不然看護費用強制險一天只有1200,你覺得請的到看護嗎?
: 3.精神損失跟薪水也是我要付的嗎?
只要是他的損失都是你要賠。精神損失和薪水就是他的損失之一
: 因為是兩台車的事故,不認為會真的這麼嚴重,看對方也都沒有什麼受傷,對方說不和

認真跟你分析一下,覺得嚴不嚴重不是你說的算,是醫生。 沒有醫生會拿自己執照開玩
笑亂開醫師證明的,真的要上法院你只能主張對方腦震盪跟車禍無關,要他提關聯性。看
法官會不會認為腦震盪和車禍無關(我是覺得不可能啦)。 你不想賠,覺得不合理就是
擺著給法院判,但還要加上過失傷害的刑責(易科罰金)和法院判決費用。 另外過失傷
害最高刑期已經加重到一年了,如果判超過六個月就要進去蹲,實務上很難,但有機會。
然後我覺得對方有開出腦震盪宜休養一個月,我個人覺得精神賠償只跟妳要10萬挺佛心
的,你也可以自己上司法院查判決書看類似傷害會判多久,來做個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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