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公務員搭便車不能報交通費

作者: paiopapa (飄拔拔)   2023-11-25 18:00:00
※ 引述《naohcl (自由的左腳)》之銘言:
: 高雄回台中搭便車200公里
: 1230出發 1500到 比區間車快兩小時
: 想要報交通費補貼開車的人油錢車了耗損費
: 大蓋可以報450元
: 看新聞是違法的 合理嗎
: 我之前開個人車出差是一公里七塊
: 搭便車可以報交通費嗎
公務員一切就是依法行政謝謝指教
https://law.dgbas.gov.tw/LawContent.aspx?id=FL017585
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五、交通費包括出差行程中必須搭乘之飛機、高鐵、船舶、汽車、火車、
捷運 等費用,均覈實報支;搭乘飛機、高鐵、座(艙)位有分等之船
舶者,應檢附票根或購票證明文件,但當日往返或使用經費結報系統
報支者,無須檢附。
前項所稱汽車,指公民營客運汽車。凡公民營汽車到達地區,除因業
務需要,經機關核准者外,其搭乘計程車之費用,不得報支。
駕駛自用汽(機)車出差者,其交通費得按同路段公民營客運汽車最
高等級之票價報支。但不得另行報支油料、過路(橋)、停車等費用
;如發生事故,不得以公款支付修理費用及對第三者之損害賠償。
機關專備交通工具或領有免費票或搭乘便車者,不得報支交通費。
簡單來說就利用大眾交通工具的話
就覈實報支 花多少錢就報多少
之前還有函釋
如果你買了1200月票
那你只能一天最高只能報40元(1200元/30天)
如果是自行開車的
就是最高只能報自強號費用
連停車費都不給
還想會有什麼耗損費嗎
如果搭便車就不能報交通費
上面明文規定的
也許不合理
但如果浮報被檢舉的話
被判貪汙治罪條例大都是至少七年以上徒刑的
想想還是乖乖的覈實報支
不過事實上
除非被檢舉
不然也很難被抓
真的被檢舉的話
應該想一想自己是不是做人失敗或是做什麼讓人眼紅的事情吧
作者: airforce1101 (我不宅)   2023-11-26 00:09:00
207205用途別,可以一日支400雜費雜費就是讓你用在需要很彈性的地方除非機關不給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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