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檢舉違停記點暴增 小黃不敢路邊停車接客

作者: snowanimal (動物先生)   2023-11-06 14:35:35
: 今年6月30日違停檢舉記點新制上路,汽車違停路口10公尺、公車站牌、併排停車等若遭
: 檢舉將被記點,有小黃司機表示,新制搞得行人路邊招不到計程車,計程車司機則不敢停
: 車接客人,「根本是雙輸政策!」職業駕駛團體並提出汽機車格退出道路;號誌燈人車分
: 流;設立「僅供臨停上下客專區」;2000元罰鍰以下不記點;交通違規檢舉者要具備公務
: 員通過考試認證等5項建議。
: 聯盟提出5點建議,包括:汽機車格退出道路;號誌燈人車分流;設立「僅供臨停上下客
: 專區」;2000元罰鍰以下不記點;交通違規檢舉者要比照警局內稽查員身份,具備公務員
: 通過考試認證。
: 聯盟指出,目前道路使用多元化,扣除公車站牌、消防栓、路口10公尺、汽機車格等,其
: 他區域所剩無幾,計程車駕駛幾乎難有安全合法的載客處。聯盟建議設立「僅供臨停上下
: 客專區」,計程車是公共運輸系統,應該享有運輸乘客的方便性。建議在一些特定路段的
: 黃/紅線可隨時上下車,且必須明確標示不同顏色標線並設立副牌,註明禁止其他車輛(
: 尖峰)停止時間,僅計程車上下客專用,不得違規停車。
各位阿,這話題今年不是才有人開過討論串嗎
https://i.imgur.com/SlJlsrA.png
阿就真的很難麻,在台北市忠孝東路把乘客放下來;或者要招計程車就可能被開單
整條忠孝東路根本沒有甚麼地方可以把不違規的讓乘客上下車
有板友強調說會自行繞到非幹道上讓家人上下車
我就問一下誰會在非幹道的路邊攔計程車啦...
今天檢討計程車,明天就是自小客,除非大家都不需要下車
不然這個問題就不該是職業駕駛還是違不違規的分類法
關乎的是一體性的交通法規、道路規劃等等。
面對中央層面的,先把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的一堆不合時宜的法律重新審議
面對地方政府的,就逐一檢討,或者是乾脆修法統一管理
這種最基礎的制度面問題不先解決,每天這樣子吵根本就沒有意義。
路權團體努力很好,但有時候往往就是沒有弄到最核心...
公務員他只會跟你說法規上面這樣寫,不去推動修法先把不合時宜的改掉
基層的地方政府公務員絕對只會按著法規跟你說這樣子做;
靠地方民代或者里長又可以再修改一下;根本毫無邏輯可言。
我參與過幾次交通會勘,你很難想像里長陳情的各種理由有多"localized"
你也可以預期那些交通局處的基層人員會翻出一個法規跟你說規定就是如此。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3條 (民國91年12月13日修訂)
行車速度,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無標誌或標線者,應依左列規定:
一 在市區道路,時速不得超過五○公里,在郊外道路時速不得超過六○
公里。但在未劃設車道線或行車分向線之道路,市區時速不得超過三
○公里,郊外時速不得超過四○公里。
二 在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慢車道上,時速不得超過四○公里。
這種法條根本沒考慮實際狀況阿...不合時宜的不改,那些基層公務員就是按表操課
各位用路人應該做的是團結起來,要基層民代;中央民代先一起修法
讓道安規劃標準可以一致,而且不能放任地方政府,還有各種居民怪異的陳抗
但因為這種阻力實在太大,改下去通常都會變成擾民,然後就會沒票
所以當真的有民意代表去做這件事情的時候就要表達支持,
不然吃力不討好的情況下,就是妥協,然後繼續吵而已
作者: lingling0000 (少一個插座 很不方便)   2023-11-06 18:10:00
全部重點都說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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