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三讀通過!道交條例修法恢復民

作者: zzahoward (Cheshire Cat)   2023-04-14 17:03:22
你整篇文章就是一篇觀念扭曲的廢文
紅線能不能停車? 不行,一秒都不行對吧
所以有什麼模糊地帶需要去判斷驅離還是開罰?
今天要是法規裡面說紅線偶爾可以停,或是使用Oppo手機貼在擋風玻璃上可以停
那當然就有爭議
所以假如需要有這樣的裁量,需要變的是法規而不是民眾檢舉
回過頭來,紅線違停就是罰,到底是需要什麼勸導還是驅離? 就不能停阿
難道你路上被陌生人揍了還要思考一下自己是不是長太醜讓人家看了反感?
今天的問題就在,警察花太多時間替民眾找理由了
你舉的例子要是今天紅線違停天天被檢舉,會有人被逼到跨越雙黃線?
你整篇說法只有一個部份正確,問題就是人
選出了民代、搞出這種方便比安全更重要的社會風氣
那堆父母親天天違停載小孩的低能身教
一邊羨慕國外交通好棒棒一邊說阿環境逼我要違規
台灣人就愛吃自助餐啦,所以沒救
※ 引述《alaokj (這麼多自以為是的人)》之銘言:
: 公部門跟許多人一直沒弄清楚方向
: 問題一直都不是限縮或開放檢舉項目
: 問題是在“人”
: 試想:7-8歲會上網的、20歲的競戰仔
: 30歲業務、40歲老爸、乃至60歲大媽
: 不同道路經驗的大家、檢舉權利完全一致
: 這怎麼可能會沒蒸液
: 警察都被教導要視狀況決定舉發或勸導/驅離
: 每個檢舉人難道同理心跟判斷能力一致嗎?
: 限縮項目超白癡、然後現在又一樣開放項目實在也不高明
: 話說今天有閃違停的車子越雙黃線
: 被檢舉逆向
: 如果是個有判斷能力的執法
: 想也知道是違停的錯
: 我相信違停的人應該也被檢舉了啦
: 但是必須越雙線的駕駛還得自己設法舉證、申訴
: 這就是最鮮明即時的例子
: 真的應該要讓檢舉人有正確觀念
: 不是一直在項目或法條上動手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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