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互控逼車!台68線重機騎士遭撞 驚悚

作者: superyou (南科文樂爺)   2023-03-19 20:34:44
※ 引述《jellinek (請找我下五子棋)》之銘言:
: ※ 引述《jiern (jiern)》之銘言:
: : 若上法院 法官判決依肇責比例
: : 肇責比例來自車鑑會的車禍鑑定 車禍鑑定只看當下
: : 更前面發生的前因幾乎不管
: : 車禍發生時 汽車沒跨越車道 沒越線 沒超車
: : 指責汽車甩尾關門 汽車可說風切或方向盤沒握好
: : 甚至什麼也不用說
: : 畢竟車禍當下 汽車沒跨越車道 沒越線 沒超車 沒逼車
: : 再強調一次 車禍當下汽車沒跨越車道 沒越線 沒超車 沒逼車
: : 那裡不能做出車線道超車行為及後車必須保持安全距離
: : 車禍主因是
: : 機車做出同車道超車行為與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導致車禍
: : 車禍次因頂多是汽車應注意未注意
: : 甚至可能沒有次因 汽車有機會無肇責 只要把風切拉出來說明
: : 汽車更早前的逼車 同車道超車
: : 車禍發生後 汽車所做出的可能肇逃行為
: : 均是屬於另一件事 相信警方會處理
: : 與車禍發生當下並無關係
: : 送到車鑑會
: : 機車肇責比例 7~10成
: : 汽車肇責比例 0~3成
: 借用補充說明一下
: 平常討論到肇事責任,用責任比例描述的方式,多半只有在民事賠償,甚至只是保險公司
: 的說明會出現,第三方鑑定只會寫主因,次因,或沒有因果關係三種結果
: 但難處不在民事責任,而是刑事過失認定,不是比例問題
: 過失只有「有」跟「沒有」
: 而且通常汽車機車發生碰撞,就算機車被認定主因有過失,汽車也很難不被認定毫無關係
: 也就是說,只要汽車駕駛被認定次因,加上機車駕駛通常人包鐵受傷,汽車駕駛被認定有
: 過失傷害,要承擔
: 刑事責任機會非常高
: 這時候汽車駕駛已經很難在民事賠償上取得對等的基礎,而只能滿足受傷的他方條件,才
: 能和解避免過失傷害刑責
: 因此,
: 實在沒有辦法贊成重機上高速或快速道路,權益之計就是離機車越遠越好
: 只要機車騎士有傷亡,依照目前法院認定汽車駕駛很難沒事
: 政策只有考慮機車便利性,卻沒有考慮風險大幅被轉嫁,機車汽車駕駛與家人,兩敗俱傷
: : ※ 引述《juangpeiyi (給還沒有遇見的你)》之銘言:
: : : 太多篇了
: : : 少數關鍵有用的影片藏在裡面大家很難找耶
: : : https://imgur.com/a/31CGw9C
: : : 幫回文擷取出來
: : : 講一堆猜一堆
: : : 還是看這畫面舒暢多了:)
: : : 汽車的動作有點像是自己要去撞牆很違和
: : : 然後機車看到這動作竟然還想插進去?
: : : 三角箭???
: : :
作者: justin200428 (7788kkk)   2023-03-20 03:01:00
人家竹北有錢啦 給錢被撞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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