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在雪隧開最高速限被後車閃大燈?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22-08-08 05:15:35
幾件事:
1。塞車讓你龜藍趴火,但並不是所有人把解決塞車看得最重要
如果要在不要塞車和不要逼車之間做一個選擇,那我選擇不要逼車
2。阿魯巴和阿魯巴到死,你選哪個?
當只有兩個爛選擇時,怎麼選都不好;如果可以腦洞大開來解決問題,那或許更好
85分位的解題法好不好?
我意思是'緊盯時速錶,超過就是超速'其實很要不得
法律這樣訂,大家都會緊張
如果訂成可變時速限制,會不會好點?
目前的法規沒這種法,改這樣會被說沒有標準,難以執行
我這句話太籠統了,需要完善
我就舉幾個例子給大家想,別直接噴我這不切實際;來完善我的想法比噴我好
舉例來說:當前車距離夠遠,甚至前方無車,那麼時速上限可以提高 20KM
當車多,回到原上限
這裡的困難在'無法有標準什麼是車多','距離多少可提速?難道要我拿尺來量?'
因為大家都有時速錶,所以定錶速上限的法規好設計,好執行
可是事實上要我緊盯時速錶是很疲勞的事,駕駛容易緊張容易累
如果上限寬鬆,'只要保持安全距離,前車若快你也可以快'
講白點,直接聲明法不責眾;大家一起超速時,你也跟上,政府不開罰
那這樣大家就開開心心一起超速啦;跟上車流就對了,不用擔心超速罰單
覺得太誇張,會大家一起飆起來?那給這種說法一個上限
比如和隧外的上限一樣,也就是 110,那感覺也還可以
如果說,怕的是撞上後的問題
因為隧道內車禍和隧道外車禍的性質完全不一樣
(人員疏散,道路救援,難度根本不同;汽車還可能悶燒起火)
那好,把這些顧慮講清楚,教育大家
就是隧道裡完全不一樣
不是認為大家技術差快不了
是政府整體能量負擔不了
講清楚,法律就這樣訂,大家只有服從的份
那我也 OK
十次車禍九次快,不見得是對的
但是快車車禍撞比較慘,這是對的(累積動能就不一樣啊)
在乎的是這個,所以不能更快
那就講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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