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弟騎車在路上發生了車禍
事情經過是:
我切換車道後,
繼續行駛了十幾公尺隨前方車流減速後停下,
被後方計程車追撞造成雙方車損以及我小腿擦傷
事故發生後對方來找我談看要不要各修各的車
原因是他怕出險後隔年被保險公司加費(畢竟他一定會吃肇責)
我這邊則是有保第三責任險,若有肇責需要付錢可以幫他修車
主要問題是:
1.如果我單方面出險,賠給對方修車費,而對方不出險,我的修車金額要直接拍車行的估價單跟他本人討論多少錢嗎?(價錢用甚麼當作依據?)
2.若我單方面出強制險+第三責任險,他自行賠償我,那隔年他的保費會不會增加?
3.我自己機車車行估價完可以先修理嗎?
以上問題想請教各位版友~
第一次用到機車第三責任險
沒有這方面知識,麻煩大家幫忙了Q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