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就是不信邪
基本上台灣還是個法治國家,不是什麼都是憑感覺憑經驗憑誰比較會豪姣的。
同車道同向的前後車就是沒有轉彎車讓直行車的問題。
我查了今年幾個類似的刑事判決,其中更有最高法院的部份。
第一個:https://reurl.cc/5rexpR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08 年交易字第 574 號刑事判決
被告無罪
理由:https://imgur.com/a/LjMamiS.jpg
第二個:https://reurl.cc/lR8WYQ
臺灣高等法院 110 年交上易字第 133 號刑事判決
為第一件的二審
上訴駁回
理由:https://imgur.com/4egE25E.jpg
第三個:https://reurl.cc/nok3R6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109 年交訴字第 107 號刑事判決
被告未使用方向燈所以仍然有責任
但判決內文法官有以下說明:
https://imgur.com/SeGtFXg.jpg
第四個:https://reurl.cc/j8xE4q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09 年交訴字第 182 號刑事判決
因為併行情況而非前後車,但判決仍有如下說明
https://imgur.com/8wkTlvo.jpg
第五個:https://reurl.cc/83QaEM
台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 110 年交上訴字第 781 號刑事判決
被告因為未打方向燈,有罪。但判決有以下論述
https://imgur.com/o2UKoxC.jpg
第六個:https://reurl.cc/AkxrEY
最高法院 110 年台上字第 3201 號刑事判決
以下論述:
https://imgur.com/zrCYd2b
基本上現在法院對於同車道前後車的法律見解已經相當一致,
就是同車道同車道前後車不試用轉彎讓直行的規定
當然法律上仍然會有應注意未注意的問題,
白話一點就是你已經預知對方可能要違規,但沒有採取任何避讓行為,
依法還是會有責任,只是責任多寡問題。
請問Danto18
請問您所述的"到上法院87%會告訴你同車道同向轉彎要讓直行"
是有所本嗎? 還是只是用猜的、憑感覺、還是胡謅?
台灣真的交通夠亂了,這種誤導的行為,大可不必。
晚一點我會寫一篇文章討論怎麼右轉才合法安全,
台灣的標線畫得太爛、又一堆人喜歡右側超車,
居然連右轉彎都是一件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