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議題/警疲民怨 交通違規檢舉案暴增
2020-08-17 00:33 聯合報 / 記者李奕昕、戴永華、陳弘逸/專題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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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智慧型手機普及,檢舉達人數量激增,更有檢舉達人一年檢舉量高達一五七八一件,
平均一天四十多件;圖為檢舉違規車輛示意圖。記者曾原信/攝影
民眾檢舉交通違規逐年攀升,今年上半年檢舉二七三萬多件已逼近三年前一整年數字;警
方統計發現,檢舉案超過半數是對交通安全影響不是很大的違規停車,有立委認為已出現
檢舉浮濫、耗費警力狀況,擬修法規範警方處理民眾檢舉案要「先勸導再舉發」,但一提
出就遭罵翻。
智慧型手機、行車記錄器普及,不少鄰居互相檢舉違規停車,有人不滿被開罰單而「瘋狂
檢舉」報復,還有行車糾紛後尾隨對方檢舉違規,出現惡意檢舉、挾怨報復現象;警政署
統計,去年有人一年檢舉一萬五七八一件,平均每天要檢舉四十多件,登「檢舉達人」排
行冠軍。
三成是「無效檢舉」
警政署指出,近五年檢舉交通違規快速成長,二○一六年受理一五三萬多件,去年已攀升
至三九一萬多件,今年更破紀錄,上半年就有二七三萬多件,基層員警逐件查證是否屬實
並將處理情形回覆檢舉人,其中三成因檢舉資料不明確、檢舉時間逾期或重複檢舉成為「
無效檢舉」。
檢舉違規項目最多是違規停車,去年二九九萬七一八八件檢舉案有一五七萬五九○七件檢
舉違停,比率逾五成,其次是未依規定使用燈光及闖紅燈,各占近一成。
官警:耗費無謂警力
「民眾檢舉闖紅燈、蛇行、惡意逼車等易造成重大立即危害的違規可彌補警力不足,但多
數檢舉的違停案件對增進交通安全意義不大,也造成無謂警力耗費。」官警說,違停牽涉
車輛數及停車位「市場供需」,單靠執法無法解決,且深夜或未妨礙通行的違停對安全影
響較小,建議民眾檢舉項目應限縮在檢舉重大違規。
民眾:檢舉人何心態
違停兩度遭檢舉的屏東洪姓男子表示,住家外道路有人行道,他的車身只要露出人行道一
點點就被檢舉,「檢舉人到底抱持何種心態」?他說,違規遭警方攔查,還有澄清說明空
間,警方會依違規情節及行政裁量權決定勸導或開罰,就算警方逕行舉發也會透過專業儀
器採證,但許多民眾只憑手機拍照就舉發,爭議頗大。
「先勸導再舉發」挨批
立委陳歐珀日前提案連署修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條文,希望警方確定
民眾舉發事件屬實時要先勸導,再犯同一違規行為再舉發,獲十九名立委連署支持,但一
提出就被人罵翻,質疑助長違規。
陳歐珀表示,此提案並不是鼓勵大家要檢舉或不檢舉,只是有些人惡意在同一地點檢舉輕
微違規造成警力負荷,因此才希望透過修法來避免惡意「檢舉魔人」造成警力負擔,也希
望讓民眾輕微違規有勸導改善機會。他說目前未撤案,也尚未送進交通委員會討論,想多
聽各界聲音再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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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警方統計發現,檢舉案超過半數是對交通安全影響不是很大的違規停車”
原來違停是小事 早說嘛 以後不用笨笨找停車位了
“立委說檢舉浮濫”
怎不說講違規浮濫?
政府看到檢舉實名制無法有效“嚇阻”檢舉行為
現在開始檢討檢舉人了
先拉幾個極端例子出來
塑造檢舉人都是挾怨報復、
居心不良的檢舉魔人的形象
再用警方與民眾說法
警方:浪費警力
民眾:心態可異
好似檢舉人是警怒人怨、社會對立的原兇
看來勸導取代開罰、限制檢舉項目是勢在必行了
畢竟沒有檢舉就沒有違規
反正道路設計的改善、用路人素質的提昇都是喊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