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小弟前陣子在國道1北上雲林段被推撞
在付了鉅額拖吊費回台北修之後(10000多塊)
保險方(乙式)也代位求償處理的差不多
車子也送回來開了
但近幾天保險員打過來說 求償部分只有車體本身 拖吊只理賠到最近的修車場 試算只有3000左右
拖吊費的部分請自己去跟事主溝通哦
(保險員也透露後車是100%肇責)
但這實在無法接受 雖然他也有說最划算的方式是跟對方保險公司談 最多有機會談到6000元
但我實在無法理解 在對方完全肇責跟我乙式也都保了的情形下
竟然還要我自己去談這筆費用
合理的嗎?(當時車完全不能開 我們也是別無選擇的情況下送回台北修理)
或是還有更好的解法 懇請大大們賜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