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新北車禍特斯拉失控波及路人 1女童當場死

作者: ainor (><)   2020-01-21 12:44:32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60929/958280/
之前BMW直行高速撞轉彎神A,也是一堆人跳針說直行最大
看看判決吧,要人讓也要對方有反應時間可以讓
道交設計是95%的人都可以反應,那超速時呢?
難不成是直行我最大,不管多快都要人讓,讓不了是你技術差死三寶亂開車?
飆仔技術那麼好還要人讓?
那下賽道是不是要先讓你跑啊?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 106 年交上訴字第 132 號刑事判決
   乙自小客車(BMW直行車)進入路口雖略有減速至120 公里以下,仍無法避免兩車
發生碰撞事故。
若乙自小客車以120 公里/ 小時行駛速率估算,當甲自小客車行駛至路口西側停止線時

BMW行駛位置還在路口東側停止線之東110 公尺以上,在此期間永華路
二段西向車道又無其他直行車駛近路口,故Toyota駕駛人羅弘典因無車可讓往前
左轉,
並”未違反”「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根據文獻顯示,一般道路交通工程設施之設計用反應時間為2.5 秒
,即多數人(95 %)均來得及反應,肇事責任鑑定過程判斷用路人能否及時反應的緊急
反應時間為0.75秒
,即多數人(95 %)來不及反應,即可施以注意的時間小於緊急反應時間0.75秒,反應
時間過短導致於猝不及防,
而產生不能注意、無法注意之情節。….自較為翔實完整而可採取,
是堪認告訴人( TOYOTA轉彎車)對於本案車禍之發生並”無過失”。
   綜上所述,本件事證已臻明確,被告(BMW直行車)之犯行洵堪認定,應依法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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