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防衛駕駛是否養出許多三寶?

作者: MunezSu (Munez)   2019-08-20 12:38:41
先不講防禦性駕駛
行為人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
”應注意,能注意,未注意”才對
今天有人違規切進來
你能反應
但是你想著你路權大而對方違規
想著:為什麼要讓?要撞就來啊
你一但有這個念頭,就是違反了”能注意”
有能力讓而不讓當然有肇責
當然你可以依信賴原則反駁
但是從你注意到有違規,而不反應也不是沒問題
喔對了
其實單方全責的判例應該不少
只是不太會有新聞價值
所以大家應該也不會知道
=====
汽 車駕駛人雖可信賴其他參與交通之對方亦能遵守交通規則,同時為必要之注意,謹慎
採取適當之行動,而對於不可知之對方違規行為並無預防之義務,然因對於違規 行為所
導致之危險,若屬已可預見,且依法律、契約、習慣、法理及日常生活經驗等,在不超越
社會相當性之範圍應有注意之義務者,自仍有以一定之行為避免結果 發生之義務。因此
,關於他人之違規事實已極明顯,同時有充足之時間可採取適當之措施以避免發生交通事
故之結果時,即不得以信賴他方定能遵守交通規則為由, 以免除自己之責任。(74年台
上字第4219號判例)汽車駕駛人對於防止危險發生之相關交通法令之規定,業已遵守,並
盡相當之注意義務,以防止危險發生,始可信賴他人亦能遵守交通規則並盡同等注意義務
。若因此而發生交通事故,方得以信賴原則為由免除過失責任(84年台上字第5360號)
※ 引述《pili12345 (貍貓)》之銘言:
: 在板上常常看到一堆明顯對方違規的影片,但推文很多都是檢討被害者,大家一直提倡

: 衛駕駛觀念,真的有必要連明顯違規的都讓嗎?
: 是不是三寶都覺得別人會讓所以各種雙白線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中外線左轉? 法律

: 其妙的七三比肇責也好像都在保護違規的一方,只要法官講一句應注意而未注意,就算

: 違規也是要吞三成,路權觀念根本形同虛設?
: 假設現在開始三寶違規出事,只要對方沒違規就是100%肇責,大家不用好好開在路上也

: 直提心吊膽,過個幾年該收的收,殘的殘了,路上三寶是不是就會少了?
作者: MXIC ( )   2019-08-20 12:45:00
推版主!
作者: a0925846 (純真)   2019-08-20 12:45:00
推這篇 正確觀念
作者: sadudabe (老頭子)   2019-08-20 12:50:00
所以看到逆向來,我不閃也會有肇責?
作者: duriel3313 ( 4545)   2019-08-20 12:53:00
對,你能閃可以閃又故意撞下去就是有肇責
作者: sean87028 (Sean)   2019-08-20 12:53:00
除非是完全無法反應的狀況下,例如盲灣超車吧
作者: yytseng (yytseng)   2019-08-20 12:54:00
在中友百貨旁邊單行道看到兩台故意對撞的,正中午還拔槍
作者: sadudabe (老頭子)   2019-08-20 12:54:00
如果煞車停下來等它撞呢?
作者: bluezoo   2019-08-20 12:56:00
"有充足之時間可採取適當之措施"這點是法官決定的,模糊空間很大啊.要是法官拿舒馬克的水準來判你也沒皮條.
作者: sadudabe (老頭子)   2019-08-20 12:57:00
每次遇到對向雙黃線逆向超車,我都不爽讓,硬逼對方插回去,看來不是很有利…
作者: cayalst (highlight)   2019-08-20 13:10:00
逆向的最好別亂轉方向盤讓 如果撞到旁邊的車就是你的問題
作者: pili12345 (貍貓)   2019-08-20 13:11:00
實務上要怎麼判定有沒有注意? 對方如果沒辦法舉證你未注意那你就沒有肇責嗎? 總歸只要對方不違規就不會發生事故了不是嗎?
作者: NKAC   2019-08-20 13:12:00
像今天那個0.5秒反應還要吃3成肇責就倒楣,還拖4年官司(有報導價值
作者: stanley68 (Simon)   2019-08-20 13:48:00
推觀念
作者: YCL13 (靜默)   2019-08-20 13:48:00
今天報的那個看了影片會覺得是有故意撞上去之嫌,所以法官判有部分責任覺得是可以理解的
作者: simon978 (Simon978)   2019-08-20 15:04:00
不管啦 老子我絕對路權 撞我啊我家老人家過馬路也常用肉身逼車老人家講不聽我也沒辦法 ~"~
作者: gn01246204   2019-08-20 15:09:00
作者: wsxe2007   2019-08-20 15:23:00
推 不小心讓了 也要大聲斥喝三寶
作者: Davil0130 (0000)   2019-08-20 15:28:00
這個版還是有懂的人啊…QQ
作者: realbout (薩摩訶)   2019-08-20 15:50:00
為什麼不是對方未注意 為什麼我一定要看到三寶?
作者: garyjcw (carlkarl)   2019-08-20 15:55:00
中肯
作者: sincere77 (台灣會更好)   2019-08-20 16:18:00
如果樓樓上認為開車在路上的責任就只有注意正常行為的駕駛,那下次有小孩從馬路邊衝出來而撞了上去,你是不是也要辯稱沒看到所以無責?別以為「沒看到」三個字就可以當無敵盾牌,每個轉彎撞上過斑馬線行人的駕駛不都說我沒看到?
作者: poeoe   2019-08-20 16:21:00
法規寫得很清楚了 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開車上路本來就有負應注意的注意義務了
作者: dickygto (QQ)   2019-08-20 18:17:00
推版主,觀念正確
作者: momofishj (J)   2019-08-20 20:22:00
作者: royman127 (自私狗)   2019-08-20 22:51:00
從分隔島跳下來的行人撞到了不知道會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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