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01上討論RAV4 災情的文章,被河蟹了...

作者: cmchiu (C.M.)   2019-04-13 10:54:24
※ 引述《sisley01 (123)》之銘言:
: 請問車子如果有問題想說po在網路給大家分享,大家也可以提供一些意見來幫忙,這時原
: 廠希望撤掉網路文章,否則不免費維修處理,大家會怎麼做?如果撤掉網路文章又會被網
: 友說只是利用他們,但是不撤的話又沒人幫忙出前處理,到底哪樣做比較好?
大前提
當車輛有瑕疵並正常使用卻產生的故障,車商有責任在保固期間與義務修到好。
人民有言論自由,只要言論是陳述事實不包含謾罵與誹謗,不得限制其發表言論。
怎麼做?兩條路給你選
A. 維護自身的尊嚴與權益
回覆車商你感到憤怒與失望,你不會刪文並且車商要把車修到好。
否則就找消保官並公布車商的協商(威脅/恐嚇)信件
B. 尊嚴不值五毛錢,車子趕快修好最實在
即刻刪文讓車商把車修好
台灣人高達8成缺鈣所以膝蓋都不怎麼好,我覺得大部分人都會選B。
選B省下來的時間還可以去多賺一點錢買鈣片跟葡萄糖胺,真是好~
作者: ifromtaiwan ( )   2019-04-13 10:56:00
同意,我20出頭骨密度就只剩1了
作者: everfit   2019-04-13 11:16:00
台灣人都是先選A選項+車廠小補償,修不好才換B選項搞到底我說反了,台灣人都是先B再A
作者: dearevan (有情有義流浪漢)   2019-04-13 11:17:00
大多數人缺鈣XDDDDDD
作者: everfit   2019-04-13 11:19:00
至於有些時候是車廠也修不好的,最後就是自救會搞到底了
作者: holsety   2019-04-13 12:41:00
最後不是自救會也不了了之嗎?
作者: fumonkey (有點累)   2019-04-13 12:48:00
目標都是要車商修好車,選哪個都無所謂吧
作者: jansan (阿呆喵)   2019-04-13 12:59:00
其實A 提 恐嚇 真的會成立
作者: dayjay (The last of us)   2019-04-13 12:59:00
沒摸頭刪文的話,toyota的抱怨黑文一定洗板了
作者: dearevan (有情有義流浪漢)   2019-04-13 13:53:00
利用「倖存者偏差」締造神話
作者: everfit   2019-04-13 13:54:00
T牌真的有一套,會賣車會修車也會摸頭,倒是其他牌連摸都懶
作者: cfk301 (WHY ME)   2019-04-13 14:07:00
恐嚇??你要不要去看一下條文阿。從頭到尾連法條的邊都沒沾上。
作者: dasuperray (喔押~~)   2019-04-13 16:02:00
搞不好車主都修好出廠~啪啪造了~ 一堆人還在幻想
作者: paul19921011 (BK201)   2019-04-13 16:17:00
作者: boyutsai (夫夫)   2019-04-13 16:45:00
不噓不行 失敗
作者: papaxiong   2019-04-13 21:21:00
恐嚇是以加害他人權益或公共利益等事項威脅他人,使他人心理感到畏怖恐慌,在許多國家是一项刑事犯罪,無論有無向對方動粗,無論是否行使暴力行動,即使只是語言上威脅受害者(對方),有死亡威脅或傷害當事人或其家族、公司、財產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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