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真的有攔車請吃土豆的嗎?

作者: s1385999 (那位先生)   2019-04-11 13:31:02
好奇如果真的遇到這種狀況
怎樣才能好好的讓自己的傷害降到最低?
不論是身體上、或是法律上、最好還可以全部交給保險公司賠...
不管車體險或是任意險 不保事項都有一條"犯罪行為" 所以如果最後被起訴傷害或強制(不論是因為太緊張還是腳滑採到油門暴衝)
保險公司應該都會再來跟你追討吧?
我自己是車上放一個梅西辣椒槍
不是普通的那種 是下圖這種
https://i.imgur.com/9wpBRMF.jpg
https://i.imgur.com/ZLuFbLc.jpg
以台灣的法律來說 應該還不構成公共危險罪(持槍)
但如果一拿出來 在當下緊張的氣氛下 對方不一定會知道你這是真的槍還假的槍
(所以很多銀行搶案 儘管是假槍 行員還是會把錢交出來)
在對方沒有動作下 也許看到你手上這把 就悻悻然離開了
如果他還是有動作 那再反擊 就有正當理由 "正當防衛"了吧?
不知道有沒有較了解法律部分的前輩 可以分享
遇到這種狀況 除了待在車裡被打被揍(破壞車) 然後打110外
還有其他可以做的事情嗎?
※ 引述《asdfgh65144 ( )》之銘言:
: 昨天版上沸沸揚揚的攔車案
: 下面很多人討論說那篇原PO遇到這算好的
: 更兇的就直接請吃土豆
: 但是印象中新聞沒看過有人當場攔車直接開槍的
: 目前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攔車糾紛
: 是這個攔車道歉哥
: https://youtu.be/DWQXc54ZJ0o
: 感覺還是漢草練大隻一點比較有用
作者: Kreen (每天要更優秀一點)   2019-04-11 13:37:00
當然是開車烙跑,往最近的警察局開啊。
作者: arcross (阿插)   2019-04-11 13:39:00
那你帶擬真BB槍就好啦 頂多社維法沒什麼問題
作者: s1385999 (那位先生)   2019-04-11 13:39:00
但如果對方卡住你 你往前往後都勢必會撞到車的話呢?BB槍要用的時候沒有辣椒水強大啊~~~
作者: DoraeCookie (哆啦餅)   2019-04-11 13:40:00
如果對方順勢掏出真槍請問該怎麼辦?
作者: arcross (阿插)   2019-04-11 13:41:00
立刻跪下認錯看有沒有用
作者: jarse7 (不就是個愛你的人)   2019-04-11 13:51:00
土下座
作者: lovemost (螃蟹)   2019-04-11 13:53:00
不要耍白痴,我認識一個捷運局工作人員就自以為聰明帶辣椒水防身,最後被告傷害、恐嚇判刑
作者: bobee (剝筆)   2019-04-11 13:54:00
一定要這樣處理糾紛嗎?永遠有比你更兇狠的人啊......
作者: leoz69927 (電競板板煮 請指教)   2019-04-11 13:55:00
亂教,等會被判持械恐嚇罪加重耶如果攔你下來的有真槍你拿槍剛好先射你幾槍
作者: siegfriedlin (齊格飛)   2019-04-11 14:02:00
一般人就練習看清局勢 快速逃跑 這樣就夠了不是混道上的跟別人比什麼裝備競賽
作者: eric5321 (ee3eric)   2019-04-11 14:09:00
遇到有真槍的就知道了..
作者: punk21 (punk21)   2019-04-11 14:13:00
你這很像以前國中那種藏把小刀在書包就以為自己無敵的同學
作者: siegfriedlin (齊格飛)   2019-04-11 14:28:00
看不清楚局勢+拿出一把槍=自找死路XD
作者: henryhao (LLH)   2019-04-11 14:36:00
拿滅火器呢?
作者: hh800315 (lonetime)   2019-04-11 14:44:00
我都脫褲子逗對方笑 化解危機 給你參考參考
作者: kylin123 (蠔大蠔)   2019-04-11 15:00:00
滅火器好像不錯,能自救能攻擊又能掩護快速離開
作者: yongguo (麵包君)   2019-04-11 15:08:00
方向盤尻下去油門灌到底往持槍人撞啊...自己的命跟可能犯刑法那個輕重?被卡住看要不要狠心衝撞而已,又不是兩台貨櫃車卡你路
作者: lucky945 (液友)   2019-04-11 15:32:00
直接包一個大紅包 保證安全下莊
作者: perrylieu (倫敦擱淺)   2019-04-11 15:32:00
20樓是龍威梗
作者: dday660428 (norman66)   2019-04-11 16:18:00
結果對方拿真槍直接變火拼現場
作者: vInzMing (GG5:0)   2019-04-11 17:25:00
跟原po一樣只是沒遇到壞人而已..
作者: northe1 (tomet)   2019-04-11 18:30:00
買一頂大甲媽帽子,跟對方報你老闆名號,一般都會給面子
作者: blackteashop   2019-04-11 18:46:00
哈哈哈,在路上跑的真槍比你想像的多
作者: northe1 (tomet)   2019-04-11 19:09:00
對了報名號要客氣一點不要讓牙牙,會被當成猴小孩,一般有%數都很客氣。刺牙牙非讓牙牙打錯字。
作者: ganninian (喔喔)   2019-04-11 22:56:00
用防狼噴霧也會被起訴傷害罪 你知道嗎
作者: protoss666   2019-04-11 22:59:00
87
作者: yuinghoooo (KiXeon)   2019-04-12 00:36:00
對方如果只是嗆聲沒事不要拿出來
作者: GutingKing (老師我要尿尿)   2019-04-12 16:15:00
你拿槍,人家當然不知道真假,後續為了保護自己而揍你,這才叫正當防衛,你自己提的例子如果對方有動作你反擊,這叫做自招防衛,完全沒有阻卻違法的空間保證你成立傷害罪還要賠對方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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