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2度酒駕被罰9萬吊照 因這理由法官判免罰

作者: panex0845 (胖克思)   2019-02-28 22:15:50
※ 引述《jacksons (Michael)》之銘言:
: https://news.tvbs.com.tw/local/1090848
: 一名有酒駕紀錄的羅姓男子,去年9月5日清晨4時騎車從板橋經華中橋前往台北市時,遭員
: 警攔查酒測,測得酒測值每公升0.18毫克,由於這是羅男5年內第2度被逮,遭開罰9萬元並
: 吊銷駕照。羅男事後不服提告,稱警方不能「無差別攔查」,新北地院認同羅男看法,將其
: 罰單撤銷。
: 據《聯合報》報導,羅男去年9月5日清晨4時騎車從板橋經華中橋前往台北市時,遭北市警
: 萬華分局員警攔查,酒測後每公升達0.18毫克,警方對其開出罰單。羅男不服向北市交通事
: 件裁決處申訴,交裁處發現羅男在2015年6月24日也曾有過酒駕紀錄,5年內2度酒駕,裁罰
: 羅男9萬元、吊銷駕駛執照,並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處分。
: 羅男不服提告,指出酒駕應依照正當法律程序,人民沒有無端接受酒測義務,警方要先合法
: 實施酒測,才有酒測超標處罰可言,警方不可無差別、無原則攔停機查,若未已發生危害或
: 依客觀合理判斷,警方或執勤人員不得不顧時間、地點及對象任意臨檢、取締或隨機盤查。
: 法官認定,警方現場並沒有設置酒測攔查告示牌,經過引道的騎士全數攔停施以簡易酒測,
: 確實是無差別攔停稽查,當時並非羅男騎車確實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交
: 通工具攔停稽查。因此,即使羅男確實酒後駕車,但取得酒測值程序違反正當程序,不得憑
: 此作為裁罰依據,警方無差別攔停程序缺乏法律依據,舉發有重大瑕疵,裁罰即有違誤,判
: 決撤銷裁罰。
: 心得:
: 所以這個判決是告訴我們,如果警方沒有設置酒測告示牌,然後我們看到警察見車就攔
: 的情況,這樣就是違反法律程序的非法攔查,我們可以拒絕酒測的意思?
你說的沒錯 就是這樣 警察如果違法在先 他叫你做什麼你都不用理他
警察攔停車輛是依警察職權行使法:
1.第6條第一項第六款:
警察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得對於下列各款之人查證其身分:
六、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
所以警察不得於任意路段隨意盤查人民,本案就是警察任意路段盤查,早就違法
2.第7條第一項第一款:
警察依前條規定,為查證人民身分,得採取下列之必要措施:
一、攔停人、車、船及其他交通工具。
換句話說,沒有上列情形警察不得攔車,而本案警察早就違法,怎麼可以隨意攔車?
3.第8條第一項第三款
警察對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得予以攔停
並採行下列措施:
三、要求駕駛人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
(1)已發生危害: 撞車等
(2)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車子改底燈、Mazda3、聞到酒味等
所以就算合法把車攔下來了,也不能隨意要求人民進行酒測,要上面這兩種情形才行。
再來就是帝王條款: 比例原則
警察行使職權,不得逾越所欲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且應以對人民權益侵害最少之
適當方法為之。
就算給警察依法設管制站,也不能每台都攔下來施以酒測,
否則早就超過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
這件警察從頭到尾違法執行勤務,還有人叫好?還是有人想要回到警總時代?
作者: JubeChocobo (啾比)   2019-02-28 22:22:00
警察違法該死 酒駕更該死 還是你想被酒駕撞死?
作者: LeeAnAn (李安安))   2019-02-28 22:23:00
欠噓,等你家人被酒駕撞再來考慮
作者: s7024546 (巴哈無伴奏前奏曲)   2019-02-28 22:24:00
所以攔下來幾秒酒測侵害了什麼權益?
作者: JubeChocobo (啾比)   2019-02-28 22:25:00
少吊銷這個垃圾將來撞死你家人剛好而已啊
作者: yoyo850707 (Mio)   2019-02-28 22:26:00
所以看到蛇行明顯不穩的也不能合理懷疑酒駕囉
作者: everfit   2019-02-28 22:28:00
好奇法官怎麼知道警察當時實施無差別攔檢..
作者: biochemistry (這樣可以嗎?)   2019-02-28 22:32:00
妳真的有念過法律嗎?
作者: apejun (apej)   2019-02-28 22:32:00
TO 樓上上 因為警察無法證明當時並非實施無差別攔檢 XD
作者: hensury   2019-02-28 22:32:00
你紅字後的有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只要警
作者: JubeChocobo (啾比)   2019-02-28 22:33:00
所以你想要你家人被撞死嗎?
作者: hensury   2019-02-28 22:34:00
方有設站 不依指示停車或酒精測試可開罰9萬並保管車輛
作者: pi0901 (子虛烏有)   2019-02-28 22:38:00
底燈跟馬3怎麼了
作者: hensury   2019-02-28 22:40:00
1.沒錯所以我也沒說啥 2.是你自己理解的吧還是有任何釋憲或公文說明?
作者: dc47dc (嗨)   2019-02-28 22:42:00
所以設站的條件是啥
作者: vicyong (Vic)   2019-02-28 22:44:00
酒駕護航,只能噓
作者: qazwsx6107 (Green.pn)   2019-02-28 22:45:00
作者: Xcup (吼)   2019-02-28 22:45:00
開馬三不被攔錯了嗎?自以為是要有個限度
作者: j21802 (八德張孝全)   2019-02-28 22:45:00
酒駕垃圾也有人護航
作者: hensury   2019-02-28 22:49:00
https://imgur.com/QU8JJi4 案例說明https://goo.gl/ZddfYd 新聞連結隨意攔查之前有判例無話可說 但為酒駕護航成這樣也是....
作者: oldfish1 (啥?)   2019-02-28 22:55:00
讓我想到我有次騎車超過警察,然後我就被反超車攔檢酒測了,有點莫名其妙啊
作者: hensury   2019-02-28 22:55:00
那我更正一下 紅字後的論述顯示為犯罪人辯護歪理PS 案例用你的敘述谷歌就有 麻煩胡說八道前先查點資料
作者: TAKEZOU (真難人~)   2019-02-28 23:00:00
所以攔安全帽都是違法嗎
作者: hensury   2019-02-28 23:05:00
那我再更正 "就算給警察依法設管制站,也不能每台都攔"這句完全是胡說八道
作者: s7024546 (巴哈無伴奏前奏曲)   2019-02-28 23:08:00
所以只要有設站+非每台攔,就輪不到你在這嘴「人民無被酒測義務」了吧?
作者: hensury   2019-02-28 23:11:00
笑死 中文差也要有個限度 哪裡有說不能每台攔停文章的過濾是說警察縮減車道攔查之行為每台車都依你說的第7條第一項第一款的行為才叫全面攔停
作者: iooiekme (心靈頻率的穩定)   2019-02-28 23:14:00
錯誤模式就是造業造的很爽,受到業報的時候就在那邊唉唉叫......
作者: hensury   2019-02-28 23:14:00
不停車怎麼聞酒臭味....判斷後若認為沒喝酒,就會指揮迅速通過,而並非全面攔停
作者: ps2xx (P幣一多就會賭光)   2019-02-28 23:23:00
我來幫噓 即使你是對的 你還是相當惹人厭
作者: hensury   2019-02-28 23:23:00
得判斷後若認為沒喝酒,就會指揮迅速通過 =/= 全面攔停你的"客觀事實"是由警察"判斷"得知警察怎麼判斷我就不得而知 這跟比例原則一樣是文字遊戲再PS 我跟你爭這個 是為了怕某些垃圾看到你的文章自以為有機可趁
作者: tajna428 (tajna)   2019-02-28 23:41:00
坐等樓主被酒駕......
作者: SaberMyWifi (賽巴我老婆)   2019-02-28 23:43:00
對 我朋友剛被酒駕撞死 我是不是可以噓爆你
作者: hensury   2019-02-28 23:57:00
你的特殊且明顯的事實是由警察判定 EX警察表示有聞到酒味
作者: f11299723 (Ming)   2019-02-28 23:58:00
欠噓
作者: hensury   2019-03-01 00:00:00
該事實於實務是由警察宣告 簡單來說只要警察推論有喝酒行為並事先宣告 就應接受酒測
作者: best0811 (御六)   2019-03-01 00:04:00
無腦噓一下嘿就算你是對的(?),但酒駕就是機掰人做機掰事
作者: hensury   2019-03-01 00:11:00
基本上某些判例是因警察宣讀之事實與酒駕無關才不成立
作者: wwf1588 (草爺)   2019-03-01 00:12:00
為了道路行車安全我支持無差別攔查寧可錯殺也不可錯放
作者: hensury   2019-03-01 00:17:00
聞到酒味不叫推論歐 我說的推論是指由聞到酒味等行為推論你有酒駕
作者: berryc (so)   2019-03-01 00:39:00
先把拒測這種後門拿掉再來講, 不然就是擾民啊無差別攔檢, 然後有權有勢或有錢的可以付錢拒測? 誰受的了
作者: Tieylea (A.T.C.G)   2019-03-01 00:41:00
結果論 其實就是單純法官不支持警方的執法強度而已氣味 酒容 都是可以當成合理懷疑而攔停的實務理由這種東西很難量化 也"很難"從錄影畫面中去辨明
作者: qweertyui891 (摸魚廚師)   2019-03-01 00:44:00
確定酒駕還不能罰 台灣真D棒 快喝幾杯壓壓驚
作者: Tieylea (A.T.C.G)   2019-03-01 00:44:00
問題是上述的跡證 很難從事後在法庭上還原當時的情狀碰上自由心證比較強的法官或者被告找個強一點的律師基本上就有機會被翻盤 這個算是特例才會被新聞拿出來報看看就好 順便也提醒鄉民 法院就跟絞肉機一樣 看證據不代表看正義 不然你看最高院敢不敢拿這個當成判例一體適用 科科
作者: hensury   2019-03-01 00:49:00
回樓上,不可能,因為這案例幾年前就發生過到現在也還沒改
作者: Tieylea (A.T.C.G)   2019-03-01 00:50:00
該做的抗辯警方一定都講了 這個涉及很多技巧就先不談可以發動盤查的理由實務上太多了 門檻也沒想像中那麼高實務上連安全帽頤帶太鬆 攔查然後發現你身上有酒味直接要求你進行酒測
作者: echomica (長崎美人)   2019-03-01 01:21:00
這案子判撤銷罰單真的很幹 畢竟真的逮到累犯 但按法條來看警察確實理虧 噓原po也沒用.....警察也是人 你不可能賦予所有警察無差別攔檢這種的天大權力 這樣很快就有滿天飛的人權問題出現惹
作者: CaymanS (No Mercy)   2019-03-01 01:28:00
因為有你這種人,為了程序正義,卻不顧實質正義,台灣逐漸走向私刑正義
作者: janus83 (januschang)   2019-03-01 01:50:00
如果沒闖紅燈算攔查的要件嗎闖紅燈,沒有沒不一定要經過管制站,客觀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也能攔查,原原po講對一半
作者: ILOVETAKAKO (.....心情不佳)   2019-03-01 02:17:00
沒犯罪的人怎麼查都不會怕
作者: initialdark (保存期限)   2019-03-01 03:08:00
我是很好奇 一個沒喝酒的人 拒測的心態是什麼也不用放大解讀我們希望什麼警察威權時代你知道當一群人弄了一下漏洞出來後會有多少人鑽過去嗎?
作者: km612tw (渣)   2019-03-01 03:42:00
有一天被酒駕撞死就不要怪警察沒抓
作者: victorfm (瀑 布 的 季 節)   2019-03-01 07:47:00
講的很像毒樹果實之類的,不過也可以說積極阻卻違法。都是法官在靠北,看誰比較會說話讓法官相信
作者: ChungLi5566 (中壢56哥)   2019-03-01 08:11:00
不是法官在靠北 而是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力如果警察今天可以任意攔撿 就會變成白色恐佈了
作者: tnsir (有吉)   2019-03-01 09:00:00
脱警化勒,警察是各機關都把屎丟給他好嗎
作者: ROTFL (LMAO)   2019-03-01 09:49:00
警察可以說聞到酒味才酒測
作者: SHANGOYANYI (彥一)   2019-03-01 09:53:00
1:1也是一種比例 為啥不符合比例原則?
作者: alienslesh ((#‵)3′)▂▂▃▄~~)   2019-03-01 10:17:00
光是第一個回文就桶了,講話有品一點
作者: moneypack3 (錢包三號)   2019-03-01 10:47:00
台灣不像美國都依判例,只要法官見解不同結果就不一樣
作者: oldman315 (老人)   2019-03-01 11:48:00
原來是覺青 笑死
作者: airforce1101 (我不宅)   2019-03-01 12:59:00
沒有程序正義就不會有實質正義警方該完備程序,這是警方該做的事法官依證據來判,這是法官該做的事
作者: Tieylea (A.T.C.G)   2019-03-01 13:56:00
脫警察化其實不是這樣用的 只是行政權把警察權從警察機關自己本身 再還給原來應該要有警察權的各機關而已是警察自己脫警察化 而不是行政權自己脫警察化 行政權全都要脫警察化 那走在路上民眾還會鳥政府說什麼嗎?不過台灣要脫警察化我看很難啦 台灣就巨嬰國家
作者: gogogo499 (東東)   2019-03-02 18:22:00
說的沒錯,警察不得隨意執行攔檢,但酒駕真的該死,既然都查到了還不算法官真的只能去吃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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