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午出差,在瑞安街與大安路巷子內與騎機車伯伯擦撞,兩人都慢速過路口直行,撞到當下詢問阿伯有沒有受傷,確認阿伯沒受傷後,我報警了,前後分別來了派出所、大安分局、交通隊三位員警,已提供行車紀錄器影片給員警,但巷口沒紅綠燈,也無禮讓標誌,分局員警說已路權來說是阿伯該讓,而且我也已經到路中間了,阿伯則表示他有煞車,但地上標線滑滑的才煞不住,因不知道肇責,只好交給交通隊員警回去鑑定,請問各位車神,這我該怎麼跟對方談賠償,保險我保丙式,是否該出險,伯伯機車很舊了,也表示他可修可不修,伯伯是希望個人處理個人的(你把
我撞到毀容了,我自己出錢?!)
機車倒下未移動時照片
https://i.imgur.com/FaL09ui.jpg
另一角度
https://i.imgur.com/0ajiJ36.jpg
員警來後移車,毀容照
https://i.imgur.com/OatjXAB.jpg
預計今天下午回馬自達報價,之後補上報價單,另外強者我同事說這樣會被原廠紀錄為事故車,是真是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