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國內超跑界名人「將軍」鄭為元,在今年1月出借破億「風神」超跑Pagani Huayra參加新車
大展,沒想到遭學生比中指拍照,在學生連翻道歉後鄭為元氣消。沒想到,竟有一名歐男化
名在相關新聞留言:「?一定要捧著你的老X跟大腿才叫會做人」讓他氣得提告誹謗,最終
歐男被依照公然侮辱罪起訴。
今年1月,鄭為元將愛車借給台北南港展覽館參加2018世界新車大展,當時一名參展高職學
生在車子旁比中指拍照並上傳臉書,鄭為元怒轟:「不管你是誰,你都不該對著有車主的車
子比上你的中指。因為你的幼稚行為,NEAT不會再開放給任何人拍照裡頭的任何車子!」一
番話嚇得高職生連翻道歉並刪除照片,隔日鄭為元氣消表示願意原諒對方。
沒想到一名歐姓網友化名「韓寒」在相關新聞下方留言表示:「之前小孩靠著拍照就一副家
裡死人的樣子,呵呵,現在沒摸到,光比個中指又不行」,「一定要每個人捧著你的老二跟
大腿才叫做會做人是不是?真是應驗了一句話,什麼都有,就是沒品,什麼都不缺,就是缺
德」,「一把年紀有了錢又怎樣,像個刺猬一樣脾氣不休,度量不夠...」
鄭為元氣得上網筆戰,一邊肯定高職生勇於認錯一邊痛批:「反觀酸民酸語,仗著使用假帳
號,查不到的心態抨擊,更讓人氣憤,比小孩還不如」,並請律師提告最終,士林地檢署認
為歐男辱罵內容卻實貶低鄭為元人格,有損名譽,依照公然侮辱罪起訴他。(編輯:林昀萱
)
https://i.imgur.com/tclNHzN.jpg
https://i.imgur.com/E9YkXaA.jpg
https://i.imgur.com/vqecHQz.jpg
https://tw.news.yahoo.com/amphtml/%E5%8C%96%E5%90%8D%E9%85%B8-%E7%BC%BA%E5%BE%B7
-%E8%B6%85%E8%B7%91%E5%B0%87%E8%BB%8D%E6%80%92%E5%91%8A%E4%BB%96gg-23555486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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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ire124 (Jack The Ripper) 2018-12-13 16:06:00
余鐵雄法官:我判你有罪
作者:
tim956 (Tim)
2018-12-13 16:08:00我來看戲的別管我
作者:
vgl ( )
2018-12-13 16:13:00要用假帳號就得澈底一點 每次使用都去網咖 只要一次用自己網路,IP就一定會被查到
作者:
z85917131 (z85917131)
2018-12-13 16:19:00最後一張照片是什麼車啊!那根粗壯的排檔桿
作者:
aabbcdcd (欸欸逼逼嘻低嘻低)
2018-12-13 16:29:00這種微罪FB會給登入紀錄?
作者:
ctx1000 (時を刻む唄)
2018-12-13 16:29:00下次去別人家登入XD
作者: ru04hj4 (純樸鄉下人II) 2018-12-13 16:33:00
代理日本led螢光粉
作者: XXXXBANG (XXXXBANG) 2018-12-13 16:51:00
活該
作者:
ps2xx (P幣一多就會賭光)
2018-12-13 16:57:00不過也是值得鼓勵的事件,網路上太多自以為不用負責的酸民
作者:
beoneg (預感)
2018-12-13 17:08:00GG個屁 等法院判有罪再來
作者:
demo68 (打爆章魚哥)
2018-12-13 17:14:00沒錯,可受公評之事,看法官要怎麼判而已
作者:
ohyago (Hey 給我一分鐘的快樂吧)
2018-12-13 17:14:00肯花律師費提告 不錯啊~有些酸民攻擊的太過火
作者:
demo68 (打爆章魚哥)
2018-12-13 17:18:00GG個屁 等法院判有罪再來, 同意啊, 就不要被認證回樓樓上,提告去警局報案即可,不一定需要請律師
作者:
k1400 (德州家康)
2018-12-13 17:35:00反正出庭的時候道個歉就好了
作者:
ohyago (Hey 給我一分鐘的快樂吧)
2018-12-13 17:42:00demo68大 我知道~我也去法院好幾次了 花錢找律師省事很多
作者:
marx0126 (What's up?)
2018-12-13 18:15:00搞不好法院判可受公評 就變成法院認證的XX更丟臉
作者:
Tieylea (A.T.C.G)
2018-12-13 18:21:00通常就是和解不成 構成要件又符合 當然起訴 變成法院認
作者:
yuaso (yuaso)
2018-12-13 18:21:00這樣也被起訴......
作者:
Tieylea (A.T.C.G)
2018-12-13 18:22:00證的機會很大 法庭跟絞肉機一樣 沒事不要隨便嘗試每次看到一堆鄉民喊給他告沒關係 不是自己被告當然沒關係
作者:
k1400 (德州家康)
2018-12-13 18:30:00又不是鄉民叫他留言
作者:
marx0126 (What's up?)
2018-12-13 18:30:00自己注意用詞就好 不要動不動就三字經當然要賠 罵人不帶髒字就可受公評啊
作者:
vul81320 (vul81320)
2018-12-13 18:36:00開這種屌車有啥嗎?真的笑笑
作者:
tyrande (泰蘭德)
2018-12-13 18:40:00這人"很大方" 肯借車出來展 要大家膜拜他的車
作者: rainbow321 (joe) 2018-12-13 19:08:00
拜託 車不要隨便停路邊就好了 玻璃心膩
作者:
il1beta (睡覺)
2018-12-13 19:09:00自以為查不到 也不會判刑 道歉可以解決的 弄到要背汙點
人家有錢有閒,搞到你奔波跑法院,他心裡爽就夠了,不要你賠償都沒關係。
作者:
as981134 (xa981134)
2018-12-13 20:17:00以為假帳號跟匿名版就沒風險真的太好笑網路完全不可能做到完全隱匿 只是透過增加步驟讓對方難抓不信去匿名版發恐攻資訊看看警察是不是過幾天就上門了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8-12-13 20:20:00起訴而已 別著急
作者: attitudium (C'est La Vie) 2018-12-13 20:47:00
是否會被法院認定缺的呢?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作者: Hohenzollern 2018-12-13 21:16:00
第二張鄭為元臉書大頭貼放誰啊
作者:
haopig (豪豬)
2018-12-13 22:04:00他的確沒有特別有錢,台灣比他有錢的太多了,只是很敢花錢在車上罷了
作者:
ianmoon (罪人)
2018-12-13 22:44:00有錢真好,錢多時間多,被酸一下找律師告死你
作者:
DYE (跟腦殘爭最後都會變腦殘.)
2018-12-13 22:58:00這人買了多少車 拿出來炫富 那是他的事 又沒強迫你去看
作者:
monok (堅強)
2018-12-14 00:44:00玻璃心
作者:
gogolct (無良ä¼éµç‹—)
2018-12-14 10:25:00不是個人不是很喜歡他,應該問有誰喜歡他的?
作者:
CaymanS (No Mercy)
2018-12-14 11:52:00有錢人跟你想的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