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389b1c (魔墮惡)》之銘言:
: 各位版友好
: 我同事去年四月在國道上發生車禍,我同事肇責100%
: 當初我同事有跟對方說要修車時連絡他
: 不過對方說一切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 今天下午收到對方保險公司的民事起訴狀(求償7.4w)
: 對方跟保險公司都沒連絡我同事,所以我同事覺得被坑了
: 請問對方修車也沒通知我同事,這樣沒問題嗎?
: 另外我同事保險到期的隔天出事的,所以沒保險
: 以上,請求各位版友幫忙解答
: 感謝各位版友,大致了解了
各位好
報告一下最後結果
還好我同事偷懶,對方的聯絡方式還在車上
當初對方被撞的時候有說用自己的乙式賠就好
所以我同事才會被告的莫名其妙
打過去問才發現是保險業務漲對方保費+跟我同事提告討錢
所以變成對方跟業務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