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irforce1101 (我不宅)》之銘言:
: HI,大家好我是先前被砸車(skoda)那臺車的家人
: 事情經過一年了,官司也於最近結束;所以把這一年處裡的經驗分享於車板順便賺賺P幣
: 吧?
: 前情提要:
: 106年9月某日老婆打給我發生行車糾紛被砸車,當我抵達現場時車子已被砸的面目全
: 非,原當事人(簡稱A男)因我老婆閃多次大燈超車心生不滿,遂於產業道路先追撞我車後
: ,攔車下來砸車,老婆並無直接被攻擊,而是不幸遭受玻璃飛濺割傷,然後當天做完筆錄
: 並當下查看警方扣押對方的行車紀錄器影片,我則是建議我老婆以刑法第277條傷害罪、
: 第345條毀損罪、第304條強制罪及第305條恐嚇(註1)提告對方。
首先
要先了解 對方是病人 對方是病人 對方是病人
很重要 所以要說3次
是長期服用憂鬱症的病人
然後你老婆惡意連續用大燈閃他
造成他病情嚴重惡化暴怒 進而砸車
說到底 事件的始作俑者 是你老婆
: 註1:當時情況警察不讓我們提告恐嚇罪,也因警察不熟諳法條關係所致,恐嚇在
: 實務上有點難認定,而是在看完對方筆錄時,對方承認要我老婆下車,並且
: 行車紀錄器都有明顯錄到對方持木製球棒,故要求補正筆錄追加提告恐嚇。
: 當然後續過個一週之後就接獲新竹地院檢查官的不起訴處分書,因為A男死亡了..
這個事件就是逼死A男的最後一根稻草
先被大燈連續閃到暴怒
然後又要面對各種司法告訴
終於
這個病人被逼到自殺
: .;原廠也當下報價如果要回復至可用的狀態下,扣除保險理賠車碰車部份,我們還得自
: 付約新臺幣22萬元整(以下同幣制),當時頭皮發麻,透過警方向對方家屬想談賠償,
: 獲得對方不願意相談,也不怪對方拉,碰到這種情況誰會想處理這爛攤子,事情就先這樣
: 告一段落。
: 後續處理:
: 再休息一陣子後,與老婆討論聯繫對方不上也不是辦法,這22萬對我們來說大約就是
: 年終沒拉,哈哈;其實內心還是有點幹拉,在合法途徑下只好以民事訴訟為方式提告找人
: 了,所以就去申請公聘律師輔導訴訟了,因個資法關係不起訴處分書只有紀載A男部份戶
: 籍地址,故起訴狀被告處打上不起訴處分書資料(民國xx年死亡,請調取不起份處分書
: XX字xx號卷證,並聲請鈞院發函准許原告聲請其繼承人戶籍謄本,註2)。
: 註2:民法第5篇講有關繼承部分,中間我們以民法第1147條、1148條及1153條將A
: 男繼承人均列為被告。
: 民法1147條:繼承,因被繼承人死亡開始。
: 民法1148條:繼承人自繼承開始,除本法(指民法)另有規定外,承受被繼承
: 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但權利、義務專屬於被繼承人本身
: 者,不再此限。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
: 為限,負償清責任。
: 民法1153條: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連帶責
: 任。繼承人相互間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除法律另有規定與約定
: 外,按其應繼承比例負擔之。
: 訴狀遞出,法院收卷後,法官依事訴訟法第249條第一項但書下裁定給你,裁定
: 不外乎是要求你於期限內補正被告戶籍資料,這時候就可以拿裁定正本去戶政機關查
: 被告戶籍資料(合法的查水表);另有了戶籍資料就可以製作繼承系統表,就等法院
: 要求雙方開第一次和解庭(法定程序),法院的和解庭比較有拘束力,對方總算有到
: 場,對方也說沒錢,22萬就一路喊價到10萬,寬限7年還款期限。
把對方逼死了 還不夠?
還要繼續逼迫對方家人?
: 對方還是說沒錢, 當下心想完了真的討不回來,所以和解失敗破局就只好程序
: 走
: 完,後面A男家屬的第一順位繼承人A男父及A男母,而A男父不幸過世,這時候又得再
: 走一次戶籍從查、繼承系統表從做,最後再經歷繁瑣的相同程序(戶籍從查、繼承
: 系統表從製,再陳報地院)整個過程拖了快9個月,最後言詞辯論對方A男兄弟都拋棄
: 繼承,而A男母因為超過拋棄繼承時限,所以繼續列為被告。
A男母就是不懂法律
這個社會就是專門欺負不懂法律的窮人
富人懂法律 利用法律 不斷逼迫窮人
往往就這樣 逼死窮人一條命
: 承審法官也是最後努力道德勸說雙方,對方最後願意以1萬和解,畢竟A男沒有
: 留
: 下任何遺產,我們就算拿到勝訴判決,實質上也無意義,因為沒有遺產等於無從追討
: ,後續對方再言詞辯論庭拿出A男就診紀錄,對方陳述A男因治療皮蛇患有憂鬱症,長
: 期服用藥物...。
: 後記:
: 這件事情讓我學到些法律處理,也去思考生死事情,自己從小是ADHD患者,也
: 有短暫服用血清藥物去舒緩緊張,當時再想想如果當初筆錄時,不要加告對方恐嚇是不是
: 對方也不至於那麼絕望變成是壓垮駱駝最後一根稻草,自己陷入這個點很久,陷入到生病
說得很好聽
但最後的結果還是讓對方絕望
這起事件變成是壓垮駱駝最後一根稻草
對方被逼到自殺
: 去就醫,得到對方戶籍資料,也很同情對方家庭,戶籍資料大約能看出一個家庭正不正常
: ,人死不能復生,追究這問題也沒意義,在此小小分享經驗。
: PS:碰到繼承問題先別急著提告,不懂法律事務可以先善用免費法律資源,先問個大方
: 向,再自己評估是否要付費找律師諮詢,GOOGLE很方便,可以找通判但是法
: 律實務、法條解讀還是需要詢問專業,免錢最貴這句話用於法律事務很有感。
: 最後祝大家都能順利處理車禍糾紛,謝謝。
懂法律是很好啦~
但法律畢竟是就是用來逼迫不懂法律的人
通常是富人用來逼迫窮人的工具
除了懂法律
更應該要懂得人情世故 因果報應
在處理車禍時 才能面面俱到
不至於把對方逼到走上絕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