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雙方當下會有簽現場圖
七天之後先去交通隊申請初判表,一個月後會出來,看雙方肇責
以目前來看原波全責可能性居多
假設這情況的話,計程車在進廠維修的期間是有權求償營業損失
但只有維修的那幾天才可以,金額是公會還是交通部規定
印象一天金額是根據排氣量決定
自己上網查比較準確
如果在雙方都沒人受傷的情況下就拖到初判表出來吧
不過個人經驗這種事情拖越久,對方奇摩子越不爽越難處理
這種後方撞前面的就摸摸鼻子,請對方開一個報價單和求償金額
自己覺得合理就簽和解書賠吧
如果不合理可以嘗試要求在自己認識的保養廠維修
如果雙方都談不攏就是初判表出來然後確認肇責,如果對方有責任就是賠部分他也得賠你
部分
例如你七他三
你得賠他維修的七成
他要賠你自己維修的三成
不過如果在初判表出來前就簽和解的話就一切定案了,所以看自己決定吧
法院是最後,一般都是先自行協議,不行就是開調解
最後才是走民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