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關於「空汙法」修法的討論與闢謠

作者: aiyuli (台台台)   2018-06-27 11:43:37
處分環保違規要有法源依據,而且加上違反法規事實明確,才可進行處分,而且機關在對
人民做成處分之前,需通知陳述意見,如人民陳述意見機關認為無理,仍做出處分,還必
須處分書完成送達(要完成完整送達程序有時真的不是件容易事),才算有效,之後人民
還可向環保署訴委會提出訴願,機關須回復訴願書後,由訴委會對此處分做出准駁,這邊
先跟你說明清楚。
目前這案的三讀通過內容是甚麼?通過的是賦予環保署「得」(註1)加嚴排放標準(前項標
準及檢驗方法由中央主管機關訂之),車輛未符合且無法改善的話,「得」(註2)由直轄市
/縣市主管機關逕移送監理機關逕行註銷車牌(註3)。您所提到的環保署加嚴排放標準的規
劃沒在三讀內容中,講白話就是未定案。
註1:空污法三讀後,環保署這個排放標準就是接下來的重點項目了(就是目前已經操到一
個基層公務員走了這個業務...),誰接,面對多方廣大壓力如何好好的制定完成?此乃第
一關
註2:球丟給地方環保局了,裁量權給地方,法規成立後,面對數以千計、萬計的個案,
地方環保局怎麼好好的圓融處理這些不符合排放標準的案件了。此乃第二關。
註3:趕羚羊,違反你們環保法規的案件結果處分方式是監理機關的處分,球丟給監理機
關?萬一你們違規事實舉證不完全,我們處分了,剝奪民眾使用車輛的權益,後續訴願誰
來扛?此乃後續第三關。
我先以你說的最終結果來舉例你會比較容易懂,此案已底定且加嚴方式的規則也訂了,法
令開始實施,我,作為個案,今天我的老車因為排氣驗不過,也沒改善好沒複驗過,機關
函文告訴我要移監理單位強制報廢了,請我提出陳述意見,我會怎麼做?
陳述意見第一點,質疑排氣檢驗程序不合規定,檢驗廠沒有依照環保署公告的方式檢驗,
我的檢驗紀錄不具效力,請機關提出驗車廠當初檢驗時的各項流程紀錄、錄影佐證,證明
我的車輛排氣確實不符合標準。(這個以目前監理站、民間代驗廠的能力做得到嗎?)當機
關提不出來,佐證都無法,還辦個屁?要馬環保署砸個幾百億每個鄉鎮都蓋項柴油車一樣
的排氣檢驗站,通通紀錄存證,這就好辦。
第二點,我家只有這台車,還是我家庭重要謀生工具,報廢了我沒錢買新車,這樣機關是
對我家趕盡殺絕,我要全家跳樓。
今天你剛好是平常大家所說的米蟲公務員,這個CASE 1,你先去想辦法調出這些資料,再
好好回復我這兩點,即便第一點你克服了,第二點,人民的各種毛,這個處分你如何說服
長官開下去,何況,開下去之後,人民再提訴願,百件個案的訴願毛病不一,寫死你,最
慘的是遇到真的去跳了,你一個個案處分搞出人命,會不會被放大檢視?身為一個賺不多
的公務人員,你如果真的較小那麼賀,我也只給你N個讚了,但是後續的心理壓力還是要
自行承擔唷!
以上就是註2環保署把球丟給地方後地方第一線要承擔的,最難處理的就是人這個部分,
台灣普遍環境還停留在情理法,不然哪來這麼多民代關心案件?要承辦人員絞盡腦汁解套

至於註1跟註3,那都是行政程序上一定會面臨的諸多阻礙,辦業務的心臟要大,雖千萬人
吾往矣,經過了如此慘痛的波折才可以訂出一套「政府可以(不是一定)處罰你喔」這個結
果,更遑論「得」自這個行政裁量權後面有多大的under table的操作空間。
說難聽一點,現實社會不是打電動,電腦畫個陷阱區你走過去就會自動扣血扣到你死,法
要人執行,執法執法,闖紅燈、違規停車這種一翻兩瞪眼的都要被現場舉發、錄影舉發才
成案了,這種依據檢驗結果還需要通知陳述這麼多操作空間的處分類型,你以為是踩地雷
直接爆開這麼簡單啊?甚至酒駕這種危及人命的,立法諸公都不敢講死嚴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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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還是在各個立法、規則制定、部會權責分工都完備之後的狀況喔!
別忘了有錢就有生意,各式各樣的牛杯杯把黑的驗成白的這種簡單作業就像打不死的蟑螂
一樣,哪還有這麼多後續的麻煩事?除非在動搖國本把原本監理作業的民間作法在殺光光
啊。
這個法案我個人是很贊同啦!但是以現實的狀況來說真的不太需要擔心
大guy 4 J樣,以上供參
作者: YJM1106 (YM)   2018-06-27 11:52:00
第一段最後應使用合先敘明
作者: ariete (正圓錐)   2018-06-27 12:27:00
代驗廠都全程錄影了,原PO還停在哪個年代啊?
作者: Numenor (努曼諾爾)   2018-06-27 12:31:00
不管啦,溫水煮青蛙 現在支持不反對以後會死。很。慘
作者: melic ( )   2018-06-27 12:48:00
對台灣立委本來就不期不待
作者: UC0810 (*~闇羽~*)   2018-06-27 12:52:00
說個笑話,台灣立委的水準
作者: ChungLi5566 (中壢56哥)   2018-06-27 13:14:00
立委是民眾選的
作者: ASKA (The 羊男)   2018-06-27 13:38:00
跟後座繫安全帶、駕駛不能用手機、兒童要用安全座椅一樣...規定了可以罰,但是實際上很難抓
作者: neko401 (貓貓戰隊)   2018-06-27 15:55:00
其實這個法問題只有兩個...1.追溯既往,老車要用新標準驗...全世界沒人這樣做2.減少的汙染轉給工廠,立這個法的目的在哪根本一目了然就希望到時不要一堆台面下的金錢往來讓那些人賺飽飽
作者: yabihahaha (新店許孟哲)   2018-06-27 16:25:00
樓上要不要查一下資料,世界很大的不是你不知道就是沒有大家幻想的玩車天堂日本就有相關規定
作者: neko401 (貓貓戰隊)   2018-06-27 16:39:00
樓上麻煩提供一下資料,因為我查不到舊車適用新排規這條目前我知道的只有舊車無法進入市區的規定至於舊車適用新排規只有重新領牌的舊車需要,沒廢牌的依照領牌時的排氣基準實施
作者: tofukingkion (豆腐)   2018-06-27 16:45:00
我只能說,每次都靠北日本歐洲美國好好,人家法規全套抄過來看有幾個人受得了,笑死
作者: vatog (...)   2018-06-27 19:51:00
但日本老車不是有提高持有稅金嗎? 那才是有效直接的做法
作者: carllace (柚子)   2018-06-27 20:03:00
所以車商會因此降新車價嗎?
作者: ariete (正圓錐)   2018-06-27 22:00:00
日本10年以上+10%稅根本不痛,痛的是10萬羊起跳的驗車啊
作者: neko401 (貓貓戰隊)   2018-06-28 01:38:00
y大,我還在等你的日本舊車適用新排規的規定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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