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關於「空汙法」修法的討論與闢謠

作者: ifromtaiwan ( )   2018-06-26 19:31:58
這其實對於想擁有老車的人
是個好事
怎麼說
十年以上的舊車, 也就是2008年前的中古車
在法案通過後
絕對是殺盤賣啊
這個時候不檢便宜, 要什麼時候檢?
到時候我就可以買我最想要的廂型或休旅車
入手價可能不到5萬, 呵呵
※ 引述《saitou68201 (漂泊不定)》之銘言:
: 最近這幾天空汙法在修法,相關的討論甚囂塵上,但是有鑑於很多討論的方向跟理解內容
: 實在大有問題,導致了非常多我個人認為不必要的爭論跟恐慌。昨天晚上剛好有人發文討
: 論到這件事,我稍微回了一篇文,但不夠完整,所以在這邊重新發一篇個人覺得更完整的
: 內容,希望能夠修正對於討論的方向,也可以更正確的理解修法內容,而不是在那邊不必
: 要的恐慌
: 先說我自己是開老車,也對老車很有興趣的人,這只要去a我的發文應該都很清楚。但我個
: 人其實並不擔心這個法條。因為我覺得現在很多「對這個法條有疑慮的人」,他們詮釋這
: 個法條的方式是「有疑慮的」。我之所以不直接說錯的原因是因為某些部分沒有錯,但很
: 多細節是有問題的
: 首先,要真正理解修法,你不能只看新聞,新聞通常是危言聳聽、斷章取義,甚至曲解內
: 容的。不為什麼,因為聳動你才會看,但實際上太聳動的訊息很容易有問題。要理解空汙
: 法修法的內容,請大家直接去找空汙法修正的草案,在行政院全球資訊網的草案總覽就有
: ,或是去GOOGLE打「空汙法 草案」都很容易找到完整檔案
: 切記要看完整的「空氣汙染防制法修正草案總說明」
: 這次關於老車的議題,大家最在意的,其實是修正法草案要點的「第九條」
: 九、新增交通工具以外移動汙染源之管制,並禁止汽車安裝影響空氣汙染物排放之減效裝
: 置規定。另考量交通工具動力系統或污染控制元件衰退年限,中央主管機關得視空氣
: 品質需求,加嚴出場十年以上交通工具原適用之排放標準,以減少汙染物之排放量。
: (修正條文第三十六條)
: 大部分目前7PUPU的人,主要是針對這個要點,跟其相對應的修正條文第三十六條在震怒
: 但這一個要點上其實有幾個重點
: 1.把原法條的「交通工具」改成「移動汙染源」。因為以往有些農業機具並不是交通工具
: ,例如沒有人會把耕耘機當成通勤用的東西,所以耕耘機就不受原先的法條規範。現在
: 這個改法,就是擴大管制範圍的意思
: 2.「中央主管機關得視空氣品質需求,加嚴出場十年以上交通工具原適用之排放標準」
: 這地方其實最重要的,是在於那個「得」的解釋,以及「加嚴」的標準。我覺得現在詮
: 釋這個法條的人,都有點像是把這個地方擴大解釋為「以後就可以用六期標準來檢驗四
: 期的汽車」,用最可怕的詮釋方式。但實際上法條用這個「得」是有很多彈性解釋空間
: 的,法律上的「得」是「可以」的意思,但可以不代表一定會這樣做,而就算加嚴,加
: 嚴會做到甚麼程度也很有待商榷,大部分的結果通常可能是沒甚麼動
: 現在最誇張的解釋方式,其實就是說要用六期標準驗一期車,然後跟你說這一定驗不過
: ,這很正常。但我覺得政府如果真的這樣用,那全台灣在實行面上大概要報廢一半的車
: 子,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
: 法條是原則性的規範,也就是「大方向」的原則,法條不規範細節。例如甚麼叫做「空氣
: 品質需求」、甚麼叫做「加嚴」,或是加嚴到甚麼程度,這就是法條裡面不可能說的。你
: 只能請師爺...不是,是實行細則給你翻譯翻譯,甚麼叫他媽的「加嚴」
: 有人會說,不用翻譯,加嚴就是加嚴啊~
: 當然不是,加嚴是必須有明確的「前提」,也就是必須先解決甚麼叫做「空氣品質需求」
: 的問題,才能決定「程度」。這時候你就會發現,其實現在大部分的人解釋這法條都是說
: 十年以上的老車以後會用最嚴苛的排放標準來檢驗,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而且根本
: 沒有任何一個政府的說法是這麼說的
: 補充一下,其實反對方所謂「用最高標準驗車」,而且覺得未來會無限加嚴這件事情,本
: 身就是一個滑坡的謬誤,因為環保署的規範其實就兩個,CO:1.2%,HC:220ppm,而這兩
: 個標準其實從第三期到第七期都是差不多的
: https://goo.gl/tEpfy1 補個板友提供的圖
: 所以這意思基本上是說,你一般路上常見的老車,必須要符合出廠時的標準要求。我怎麼
: 看都不覺得這是甚麼很不合理的狀態。所謂適用較嚴格的標準,例如符合五期標準,這句
: 話是沒錯,但並不是叫你的老車每一個部分都必須要符合最新的排放標準,而是某些部分
: 必須符合
: 比較有爭議的點,會出現在那些有收藏價值,但是出廠年代很早的骨董車上面,但這種車
: 數量不多,通常可能會另外討論,變成特例處理
: 然而要看懂修法,除了看要點之外,你必須把修正前後的條文相互對照,然後搭配條文變
: 更的說明一起看,才能看得懂。說明部分,關於第修法三十六條的說明寫的是「以促使使
: 用人或所有人更換或安裝有效汙染控制系統,改善使用中車輛之汙染排放情形」
: 這條最簡單的意思就是,你要開老車可以,你車要顧,不能放著讓車況很爛,排放很差;
: 只要你合理改善車況,那其實還是可以讓你繼續用,例如你觸媒掛了,那你得換,排放狀
: 況太糟,那你要想辦法讓它恢復正常
: 但同樣的意思是,你必須多付出一點成本來維持車況。也就是政府透過逐步增加使用成本
: 的方式,來迫使你對移動汙染源做出改善,或是汰舊換新。你不想改善,甚至放著惡化,
: 那結果要嘛就是不能繼續上路。但反過來說,如果使用者對於工具只想使用,卻不想盡任
: 何改善的責任,然後喊著我要繼續上路,這都是我的自由,這聽起來不會有點怪嗎...?
: 我個人覺得,這單就修法精神上來說,其實沒有真的那麼不合理,因為全世界很少有哪個
: 國家是完全不對這部分做任何管制的。有些人將這個條文的問題,直接推進到剝奪人民財
: 產權或是侵害自由的程度,我覺得這某種程度上是有疑慮的,因為這其實有過度解釋法條
: 的問題;反之,政府把法條定得太明確,沒有任何模糊空間也可能會產生侵害人民財產的
: 問題或疑慮
: 但因為要深入研究或看懂法條有一定的難度,我覺得很多在吵這個議題的人不真的深入理
: 解法條的詮釋與運作,會用最簡單的方式詮釋法律,但其實法律本身是一套很複雜的原理
: ,不是按帳面上看到的那樣隨便解釋就可以。要理解法律文字、運作,及政府邏輯,本身
: 需要一定程度的知識水平,講白一點就是很多人不懂
: 這也是為什麼這個議題某種程度上,共鳴度不算太高,就連玩老車的社團裡面對於這部分
: 的爭點其實也有點兩樣情,因為在你詮釋法條的方式有疑慮的情況下,覺得會無限加嚴,
: 就為了把老車趕出道路
: 講白一點,不少人其實覺得「哪有那麼誇張」
: 當然,以下是一些問題與討論
: Q1.為什麼政府不敢明定法條說要淘汰二行程機車或是老車?
: A:一般來說,因為這些東西基本上屬於民眾的財產,政府很難明確規定你的財產應該要怎
: 麼樣處置,這會有侵犯民眾財產權的爭議,而且這應該會是上達憲法層級的爭議。所以
: 包括老屋也是類似的概念,政府就算覺得老屋相對危險,也不能開著推土機就去挖掉你
: 家。政府能做的,是從周邊規範著手,逐步規範並設法淘汰「不合格的老車」,反之的
: 意思其實是「只要你合格,還是可以繼續開」
: 重點不在於淘汰所有老車,是在「淘汰不合格的老車」。所以空汙法的修法之所以會用
: 「得」,不是用「應」或「不得」,是因為你用後面兩者法條會變得很可怕
: Q2.這個「得」代表政府有很大的詮釋空間,難道不會發生拿六期標準驗一期車的狀況?
: A:很多人對這個「得」字太敏感,而且抱持對政府太大的偏見在解讀。舉例來對比就很容
: 易懂,警察職權行使法第8條:「警察對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
: 通工具,得予以攔停」,這裡用的其實也是「得」,但你顯然沒有擔心過自己的車子只
: 要加裝尾翼,就會被警察攔停的這種事吧?
: 但你可不可以很誇張的解釋,說很多飆仔或流氓都會裝尾翼,所以警察攔停也很合理?
: 可以是可以,但用這邏輯來詮釋很明顯就是來亂的。因為如果凡是裝尾翼的車都要攔,
: 交通肯定掛給你看。反之,那你為什麼會認為政府會想要用最嚴苛的標準讓全台灣一半
: 的車都驗不過呢?
: Q3.為什麼你敢說政府不會用最嚴苛的標準來做事?
: A:理由很簡單,政府執行法律,目標跟手段必須符合比例原則。如果為了降低空汙而要求
: 全台灣一半以上的十年車必須報廢,造成的民眾實質影響跟侵害實在太大,而能降低的
: 空汙量坦白說不成比例,想也知道不可能
: 台灣是民主國家,不是極權政府;如果你在中國,我才會跟你說這有可能
: Q4.很多開老車的人,要的就是個便宜,你這不是欺負老實人嗎?
: A:話不能這麼說,要求使用者對工具付出合理的維護成本,進而對環境或公眾利益做出貢
: 獻,或是減少影響,這基本上是合理的。像是你的摩托車再破,政府也還是要求你要裝
: 後照鏡,要修方向燈,因為這兩樣東西都沒有的時候會對行車安全造成疑慮;不能說我
: 窮所以沒錢修,叫我修是不公平
: 空汙法修法也是類似的道理,你至少要維持車況,讓排氣排汙維持在一定的標準,不能
: 太糟。事實上保養良好的二行程機車並不會很可怕的噴黑煙,也沒有那麼臭;一般人印
: 象會那麼差是因為比較容易碰到保養很差的二行程機車
: Q5.所以這個修法到底代表甚麼意思?
: A:我個人覺得就把這視為一個方向,讓高汙染且不合標準的老車開始有個退場機制,因為
: 你不在修法裡面放進退場機制,你下一次就還要再修一次法,否則會變成於法無據。然
: 而退場機制不代表政府要讓所有的老車都退場,也就是現在很多人詮釋的那個程度,坦
: 白說那是有點無知
: 再說,人其實是怠惰的,很多還能用的工程車、貨車其實都已經超老,但是因為便宜好
: 用,就算汙染很嚴重,能賺錢老闆還是繼續用。但能賺錢的公司,其實是相對有能力負
: 擔換車的成本的,你不用法條Push那些老闆,他們就真的這些卡車給你開40年、50年,
: 然後把汙染的代價留給一般民眾。所以你也可以把這個法條視為一個推力,推動老舊車
: 輛做主動汰換
: 結論:在正確的前提上討論,才能合理的理解修法的意義跟精神。當然有很多人完全搞不
: 清楚狀況,或是跟著瞎起鬨,這很常見。包括我在一些玩老車的社團裡面看到有人
: 在那邊喊
: 「法條過了,34就壓啦,順貴來了,老車就沒啦~」
: 我只會覺得滿無言的
: 而且坦白說,我之所以完全不擔心的原因是,這個世界上比一般家用車不合標準的
: 老車太多了,如果政府用最嚴苛的標準要驗舊車,我個人的想像是在輪到我的車要
: 驗之前,所有的運輸公司跟貨運行、國家齒輪之類的會先聯合起來,拿7.6萬輛1.2
: 期標準要被淘汰的貨車輪班衝撞總統府
: 我個人已經算過了,按照排班每五分鐘一輛去撞,每天可以撞288輛,總共264天可
: 以撞完這7.6萬輛貨車
: 大Guy是這樣,還有想到甚麼之後會再補充。也請大家不要分享那些亂七八糟的訊息
: 跟著起鬨,恐慌成那樣真的沒甚麼意義
:
作者: KGSox (天天開心)   2018-06-27 01:41:00
我想撿殺破盤的W198跟246 Dino,,有鄉民想趁這波脫手的嗎?穴穴泥
作者: lanevo9 (我不是lenovo)   2018-06-26 22:10:00
這是在洗文章嗎...
作者: lightwithme (咿呀哇哇哇)   2018-06-26 19:39:00
所以你打算買什麼車?
作者: Barolo (Barolo)   2018-06-26 19:46:00
5萬不是報廢價嗎? 不到5萬的還花力氣賣幹麻?
作者: arcross (阿插)   2018-06-26 19:58:00
沒買新車找代辦報廢大概行情三萬吧
作者: brianandy (絲逸歡)   2018-06-26 19:58:00
買了不能開?
作者: ariete (正圓錐)   2018-06-26 20:36:00
驗不過可是不能過戶的(所以你也撿不到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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