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增加科技執法 警方希望爭取電子收費門架

作者: snownow (雪紋)   2018-04-24 12:28:54
※ 引述《aass5566 (挑戰國考第5年)》之銘言:
: 國道警方執勤歷年屢屢發生重大傷亡因公殉職事故,各界因此很關心國道警方執法危險性
: ,好奇是否可用科技設備取代員警執勤,國道公路警察局指出,科技執法逐年增加項目,
: 未來希望爭取利用電子收費ETC門架所取得車輛通行資訊,換算區間平均速率,取締惡性
: 嚴重超速違規。
: (二) 速度管理:區間平均速率執法技術(ASE, Average Speed Enforcement)已被許多
: 國家採用,包括澳洲、奧地利、荷蘭等,均獲得良好評價與效果。台灣未來亦可研議利用
: 現有電子收費ETC門架所取得車輛通行資訊,換算區間平均速率,取締惡性嚴重超速違規
: 。
一堆人內文不看仔細就急著罵,裡面寫的是惡性嚴重超速而非一般超速
所謂嚴重超速應該是指時速超過170 (超過速限60KM)
一般人小小+10~20不會用門架來抓啦,光一個誤差值就很有爭議了
除非本版每個人上高速公路都是踩到200,不然我不曉得是在杞人憂天甚麼
飆到170以上的危險駕駛,放任不管也是危險駕駛
用拍照執法他緊急剎車還是危險駕駛
用門架會怕罰單的起碼有可能讓他均速降低一點
具體可以參考這個新聞
http://bit.ly/2Jjjkn0
國道嚴重超速沒被抓 最高狠飆時速247公里
作者: iFEELing (ing)   2018-04-24 12:32:00
+10~20 是你的定義 不是警察的 警察有說多少是惡性?沒定義就是他說了算 測出來超過1就是算...
作者: MunezSu (Munez)   2018-04-24 12:33:00
看一堆人著急的,版上不是都不超速嗎?
作者: s7024546 (巴哈無伴奏前奏曲)   2018-04-24 12:34:00
真的有心就不要裝etag然後車牌模糊一點,大半夜沒斑馬的時間一樣可以跑200
作者: thecoolman (噗哩胖胖)   2018-04-24 12:49:00
台灣通常都學半套, 確定好配套措施才有討論的價值.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8-04-24 12:50:00
取締嚴重超速就合理啦 對警察也比較安全不過應該會出現不裝ETAG+車牌惡搞的車
作者: rcak801 (阿常)   2018-04-24 13:01:00
如果車牌亂搞 那其實更針對的是一般測速照相吧那現在的方式一樣擋不了
作者: berryc (so)   2018-04-24 13:19:00
重點是用途吧、當初辦etag有告知會拿來用於舉發自己違規的證據嗎? 就像現在開車族必備的行車紀錄器也是用來記錄他人違規、而不是自己。不過還好我沒辦、所以沒差
作者: snownow (雪紋)   2018-04-24 13:24:00
也可以說用車牌辨識取締啊XD
作者: fj208 (月月)   2018-04-24 13:35:00
Etc才不是拿來用在這種地方
作者: leoleo747 (逢甲鮮鮪魚)   2018-04-24 13:58:00
抓嚴重超速也有人要該 我以為板上都守法好公民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號:)   2018-04-24 18:13:00
目前ETC不是用來抓超速沒錯啊,但是法規是不能修改的嗎?
作者: bbbing (無)   2018-04-24 19:08:00
版上都不超速啊,只是內線超車無限速
作者: springman (司布林)   2018-04-24 19:33:00
我是盡量將速度定為表速=速限+10,最近六年沒被拍超速
作者: fj208 (月月)   2018-04-24 19:49:00
法規也可以改內線無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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