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龜速開國道內側被罰 辯鄰車開太快超不過

作者: marcus176 (*^_^*)   2018-03-12 13:37:45
※ 引述《oceanforward (宿網真的不錯)》之銘言:
: ※ 引述《olmtw (支持htc,支持台灣貨)》之銘言:
: : 龜速開國道內側被罰 辯鄰車開太快超不過
: : 2018-03-12
: :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范姓男子開車上限速110公里的國道,前
: : 方並無車輛阻擋,卻以98公里的低速佔據內側超車道,成為俗稱的「
: : 龜速」、當「路隊長」,被國道警察開3000元罰單,他提訴訟辯稱,
: : 想超越鄰車,對方開太快無法超越,才降速度要變換車道,台中高等
: : 行政法院駁斥,范男的前方沒車,他開太慢才無法超越鄰車,辯詞「
: : 倒果為因」,據此判決敗訴,全案確定。
: : 抗繳罰鍰敗訴
: : 判決書指出,范男去年3月9日10時許,駕車於國道3號北上苗栗路段
: : ,國道警局第二公路警察大隊員警用測速槍測速發現,范男行駛於內
: : 側車道,由於內側車道是超車用,要用最高限速行駛,且超車後要回
: : 到中間車道,且該路段限速110公里,范男卻用98公里低速,盤據內
: : 線車道一段時間。
: : 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3款「未依規定行駛車道
: : 」,開出3000元罰單,范男提起行政訴訟,宣稱他行駛內側超車道,
: : 確實是要超越中間車道的鄰車,卻發現鄰車開太快,他無法用110公
: : 里的最高限速超越,才會降低速度,想要變換到中間車道,警方只依
: : 據3秒鐘拍攝的9張照片,就認定他佔據超車道當「路隊長」,違反日
: : 常生活的經驗法則,應該撤銷罰單。
: : 法官勘驗現場錄影卻發現,范男的前方並沒有車輛阻擋,范男還是以
: : 98公里低速行駛,可能衍生內側車道遲滯、壅塞的危險,范男的車速
: : 太慢,才無法超越鄰車,不是鄰車開太快導致范男無法超車,范男辯
: : 詞是「倒果為因」。
: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183074
: : 如何使用內線是本版經常討論的議題,這位大哥因為只用98KPH行駛被罰三千
: : 實在是滿不少的,希望大家至少要開最高限速,否則可能也要繳錢給國庫啦
: : 不太划算的說
: 其實開罰是有問題的,
: 1.車內時速表不準確
: 車廠或車主誰有義務校準
: 2.內險道車速過低的定義不明確
: 高速公路,小客車全線速限60-110
: 目前並未規定內線道的最低車速
: 3.開罰依據
: 有規定「超車道」一定要保持最高時速?
: 我也支持「超車道」觀念的確立
: 但現行立法不明確
: 除非明顯事證(擋救護車、救災)
: 班馬開單只會被法官擊敗
立法哪裡不明確,台灣這交通法律就抄美國的啊
在美國開車,在內車道看到正後方來車
你不是開快就是換到外線給別人超車
跟你時速表根本就沒關係
懂?
作者: MunezSu (Munez)   2018-03-12 13:43:00
美國超車道不準許巡航啊
作者: nctufish (暫 別 校 園)   2018-03-12 13:45:00
美國人口密度跟台灣完全不同量級
作者: JEON (果然是鄉民的世界)   2018-03-12 13:51:00
量級確實不同 但觀念理論上一樣 台灣國道也沒有整天都在塞啦
作者: decom (請叫我迪康哥)   2018-03-12 14:31:00
我在溫哥華市區的高速公路上也是滿多會佔用內線的90%是亞洲人面孔100%是支那人
作者: nonbeya (izakaya)   2018-03-12 15:21:00
那麼內線定速10X算不算龜速?車多的時候常換車道才危險
作者: rexsony (雷克斯索尼)   2018-03-12 16:06:00
哈,2F臉腫
作者: evilkyo922 (精靈)   2018-03-12 17:07:00
罰的好!!但罰太少,龜內線還是一堆
作者: chng8371   2018-03-12 17:35:00
內線不管速度多少。超車道就是拿來超車的 沒有要超車就先讓給別人要超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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