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車禍假如對方全責 我方還須負擔什麼責任?

作者: gg28cm (大雞巴)   2017-11-19 18:31:19
※ 引述《Number9527 (謝謝您)》之銘言:
: 今天我爸開貨車送貨回來 行經路口 正準備左轉進入巷內
: 此時一台 摩托車突然逆向行駛而來 我老爸看到黑影來不及煞 就撞上他了~
: 影片如下~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9JEpWdsu1WM&t
: 照片
: https://imgur.com/a/pbHZX
: 大家可以從40秒開始看~
: 車禍當下 隨即就叫了警察和救護車來~
: 救護人員看了傷勢 問他要不要上救護車 他是說不用 可以自行去醫院
: 然後警察就來了 雙方酒測都是0
: 當下雙方就做了簡易筆錄~
: 做筆錄的員警說 基本上就是對方逆向 所以是全責
做筆錄的員警說說而已 別當真~~
最後變 9:1 或是 8:2 都是可能出現的責任比
: 等警方測量完後 簽完名 我們就把車子移開 他說他是業務 還要趕去客戶那裡
: 我們互留手機號碼後 就騎走了...
: 晚上對方就打電話過來說 請問現在要怎麼處理呢??
就看有沒有保第三人責任險阿~
有的話就好處理
全部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即可
對方打來 鬼打牆跟他說
已全權保險公司處理 已全權保險公司處理 已全權保險公司處理
電話掛掉不要接也是可以
反正就靜待保險公司跟對方處理
: 我就先關心的說 你傷勢沒有大礙吧~
: 他就說有去醫院驗傷了~
: 大致上就是肌肉拉傷 手肘跟手掌擦傷 還有疑似脫臼
: 然後他就說 雖然他是錯比較大 (他自己承認)
: 但是他也是可以提告 過失傷害 甚麼上法院 也有霸王條款 "應注意而未注意"
當然對方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阿~~
肇事責任 10:0 當然就完全不用怕
但肇事責任 9:1 的話
對方告這個就告得成
然後 通常就判過失傷害n個月 得易科罰金
(台灣過失傷害罪如果要關 監獄要多5倍才夠關)
易科罰金 1天 = $1000
1個月 = $30000
這個錢是繳給國庫 不是繳給對方
然後 民事的部分 就是保險公司全賠就是了
法院判多少 保險公司就是全賠
: 等等的~ (就是先嗆聲 下狠話等等的... 可能怕我們賠太少或不賠 感覺很內行)
: 接著就說 我上個月才被撞一次... 這次又被撞 ( 他自己在苦笑 )
: 我就說你先去車行估個價 我們到時再來討論~ 我按耐他的情緒後 就彼此結束電話了~
: 我想請問大家 這種情形 我方該如何自保?
: 當然對方有受傷的事實 車殼也有損壞
: 在幾乎對方是全責的情況下 我方該如何拿捏賠償金呢??
如果有保險 就是全部給保險公司去談
然後對方不滿意
讓對方去告
刑事部分 就看法院判幾個月 繳錢給國庫
民事部分 保險公司全賠(小車禍 傷害理賠通常不會超過保額啦~)
: 雖然是個小車禍 不幸中的大幸
: 但是一整天心情有夠悶的 超怕對方獅子大開口 ...
: 題外話 車禍當下 一堆婆婆媽媽就圍過來了~
: 七嘴八舌中 我聽到一句說: 齁~我有看到 那個騎摩托車的還邊騎邊划手機
: (請自動翻成台語)
: 要做筆錄之前 我叫我爸說 這句要補進去~ XD~
以上是有保第三責任險的狀況
幾乎全部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即可
沒保的話...
下次記得要保
作者: dayjay (The last of us)   2017-11-19 18:41:00
請問背後被捅要負的責任跟條例是什麼?
作者: color529 (color)   2017-11-19 19:31:00
講啥,左轉?? 又不是車頭撞到騎士看錯篇
作者: neglect   2017-11-19 19:42:00
是應注意能注意且未注意況且這條太濫用了吧,賦予在最內側左轉的車,注意在路口逆向超車的車的義務,有點超過了吧,都要這樣搞的話要交通法規幹嘛…
作者: ifromtaiwan ( )   2017-11-20 02:00:00
其實你觀念蠻正確的,只是鍵盤車手太多,想酸就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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