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拒酒測免罰 法院:人民沒有無端受測義務

作者: ea9715234 (雞蓉玉米湯)   2017-11-19 17:57:07
※ 引述《ZhaShi 看板: car》之銘言:
: 小弟看到留言下面,有關法律部分的推文有點散亂,因此幫大家總結一下,希望版友們能對
: 法律有一些概念。
: 首先,台灣屬於成文法國家,簡單來說就是「規定寫在法典裡面」,因此與美國不一樣。美
: 國是不成文法國家,因此法官依照個案事實做個案判斷。
: 再來,台灣骨子裡是一個三權分立的國家,行政、立法、司法三權互相制衡,而這三個機關
: 要怎麼做事呢?粗略的了結就是不能違反憲法。
: 憲法裡面有一個原則,就是「法治國原則」,他有幾個下位概念,亦即 依法行政、依法審
: 判。
: 這裡的「依法」又是什麼呢?大概有個了結就好,就是立法院立法委員所做成的法律。 因
: 此原則上,行政與司法,是基於立法院所做成的規定來做事。
: 那我們回到酒駕事件,今天警察執行勤務,是否有依照「立法委員訂定的法律」來做事?
: 如果沒有,那警察就是違法行政。
: 如果有,那我們就看向法官這裡。
: 法官有依法審判的義務。當一個法官做出違背常理的判決,理由通常有二:
: 其一是這個法有問題,而法官沒有暫停審判聲請大法官解釋,而直接依照不合理的法院來判
: 決,也就是俗稱的「法匠」。
: 其二,就像許多民間公司一樣,位居高位的通常是上了年紀的人,在法院也一樣。法院以前
: 有判例,現在有庭務會議,旨在統一法官的見解。不然一件事對到A法官與B法官,做出來的
: 判決卻不一樣,是一件很弔詭的事。
: 那麼終點來了,30歲的人跟20歲的人都有代溝了,何況那些年長者?
: 不好意思離題了,讓我們回到原點,當你認為法官依據法律做成的判決有問題,最長遠的方
: 法就是「訂定合理的法律」。
: 那麼事情就明朗了,我們偉大的立委只會上政論跟丟水杯,無怪乎台灣被稱作法律的沙漠。
:
作者: alttwin (毀容了拉幹)   2017-11-19 18:15:00
典型的以為看得懂中文就懂法律的解釋,繼續悲憤吧
作者: Leon0810 (Leon)   2017-11-19 18:28:00
書讀太少沒關係,但連自由心證都不懂,只想望文生義就上來亂放砲,真的很可笑。
作者: ea9715234 (雞蓉玉米湯)   2017-11-19 18:39:00
好好笑喔 那你們講一下量刑的標準跟假釋干預司法阿我看你們才不懂吧 有在刑事司法部門工作過嗎? 小朋友
作者: alttwin (毀容了拉幹)   2017-11-19 19:01:00
假釋決定權並沒有侵害司法權的問題,法理上很難理解的話你可以看具體一點的東西像釋字691號,對你應該有幫助
作者: l95566 (馬英九下台)   2017-11-19 19:47:00
廢話連篇
作者: HeyJayK (Jay)   2017-11-19 23:21:00
讀書人只會叫你多唸書,書說的都對,所以辛苦你了
作者: poi96300 (天阿poi)   2017-11-20 08:55:00
法匠只會叫你多唸書 多去看判決書 沒在討論不合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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