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支持民眾檢舉嗎?

作者: centaurjr (QQ)   2017-11-07 10:33:32
※ 引述《hsinyen (咖啡)》之銘言:
: 近期有看到人PO在FB說要抵制民眾檢舉交通違規
: 記得印象是寫民眾無任何公權力,不能這樣檢舉上傳之類的
: 畢竟警察人力也有限,交通違規也實在太多了...
: 想請問版上有人支持這種檢舉風氣嗎?或是反對呢
違規檢舉有沒有公權力不是重點,
而是每個人都搞沒限制的話,
檢舉量太多警察根本處理不來,
今年半年就累積了一百五十萬件,
https://udn.com/news/story/10701/2707349
不打槍行政法庭一堆申訴案件,
認真打槍又被民眾靠北,
就像前一篇檢舉紅線內10公尺(非針對單純舉例)
https://www.ptt.cc/bbs/car/M.1509934908.A.9D0.html
警察就已經回函不能確定是10公尺內,
但是民眾還是用自己認為的法律一直檢舉
還怪警察不處理,
還有其它林林種種的檢舉,
根本就跟司法濫訴一樣,
每天警察看影片就飽了,
也不用做其他事情了
作者: eipduolc (松尾健太)   2017-11-07 10:36:00
可以增加執法效率吧
作者: acesslai (acess)   2017-11-07 10:37:00
可以外包呀,這很有潛力,反正也只是按法處罰這正是邁向守法大國的一小步
作者: eipduolc (松尾健太)   2017-11-07 10:40:00
反正公權力也不彰啊...惡意檢舉還是佔小宗吧?又不歡迎檢舉,又無法提升效率,該怎麼解
作者: awpex127 (Brian)   2017-11-07 10:40:00
警察連違停都視而不見了
作者: OrzOGC (洞八達人.拖哨天王)   2017-11-07 10:42:00
狂抓二段轉違停都無視的條子這樣剛好而己
作者: eipduolc (松尾健太)   2017-11-07 10:42:00
現在檢舉變多是因為管道多了,通了,意願就提高了啊嗯啊但上面例子是常態嗎
作者: acesslai (acess)   2017-11-07 10:45:00
外包不行?你案件進來就編號,結案一定要有理由,同車號或證號不成案太多,再拿出來檢查現在時薪也不高,一個小時開個5~10違規案件不難,政府超划算
作者: yiyin330 (L*VE westwroth miller)   2017-11-07 10:48:00
光講併排停車,夠惡劣了吧,這年頭打110大概只有5成不到開單率,要嘛離開了不然就是只來驅離,駕駛是會怕嗎
作者: eipduolc (松尾健太)   2017-11-07 10:49:00
講下來只有檢舉能成,因為證據就擺在那,如果叫人來可能就變成執法權又在那個人手上,他爽開就開,不爽開就沒事這樣講下來,違規最划算
作者: acesslai (acess)   2017-11-07 10:50:00
很討厭明明有路邊車位,硬要並排在旁邊,讓別人也沒法停,又佔一個車道
作者: shellpig (貝殼)   2017-11-07 10:51:00
說真的就算為了處理檢舉去多聘一些人都划算時薪才多少錢,有做到一件就回本了,之後都是賺
作者: fin64 ( 亞柏)   2017-11-07 10:51:00
從樓來論就是執法不彰 今天警方的態度就是違規一律告發
作者: shellpig (貝殼)   2017-11-07 10:52:00
政府賺錢,一般用路人賺到安全,為一虧的是違規的人
作者: fin64 ( 亞柏)   2017-11-07 10:52:00
假以時日交通狀況一定會改善 因為人民知道不能抱著僥倖心態
作者: eipduolc (松尾健太)   2017-11-07 10:52:00
如果法夠強、執法有落實,根本沒有檢舉的空間
作者: fin64 ( 亞柏)   2017-11-07 10:53:00
現在的狀況是 路上一堆警察晃來晃去 對違規視而不見
作者: eipduolc (松尾健太)   2017-11-07 10:53:00
連酒駕都躲得掉,我不知道立法單位在幹嘛但對一般使用者來說,檢舉是改變現狀最快最便宜的方法
作者: yiyin330 (L*VE westwroth miller)   2017-11-07 10:53:00
駕駛在車上的併排才難搞,拍照還只能送臨停罰一點點,大
作者: boy830117 (帥恩)   2017-11-07 10:53:00
新增五等交通行政警察
作者: eipduolc (松尾健太)   2017-11-07 10:54:00
你連解法都沒給,丟個問號出來才莫名其妙
作者: ccpz (OoOoOo)   2017-11-07 10:54:00
難道以後 110 報案太多,不準人民用110報案?
作者: boy830117 (帥恩)   2017-11-07 10:54:00
交通年年惡化覺得有必要特別成立小組
作者: eipduolc (松尾健太)   2017-11-07 10:55:00
現在檢舉的APP跟網站都是警察單位開設的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17-11-07 10:55:00
法怎麼不夠強 違停一張600-1200 2個小時可以舉發一次 請
作者: t7788921 (AG)   2017-11-07 10:55:00
想太多,各分局處理檢舉都是專人處理
作者: bbbing (無)   2017-11-07 10:55:00
問題是違規量太多,還是檢舉量太多?你想要解決問題,還是解決發現問題的人?
作者: t7788921 (AG)   2017-11-07 10:56:00
新北某分局一天大概200件左右,假日完會多1.5~2倍不等
作者: boy830117 (帥恩)   2017-11-07 10:56:00
交通需要控管,不檢舉不是好事,濫檢舉增加工作量
作者: t7788921 (AG)   2017-11-07 10:57:00
我記得處理完100件時限在15天內的有一支嘉獎
作者: springman (司布林)   2017-11-07 10:58:00
看來應該發展軟體來辨認才行。
作者: t7788921 (AG)   2017-11-07 10:59:00
併排駕駛在車上? 超過3分鐘全部2400,輕鬆破解~~
作者: eipduolc (松尾健太)   2017-11-07 11:00:00
3分鐘很久
作者: t7788921 (AG)   2017-11-07 11:00:00
紅線比照辦理 ^^3分鐘一點也不久,先拍一張,逛個棒球板就3分鐘了
作者: asgardgogo (asgard)   2017-11-07 11:01:00
那你覺得亂停怎麼抓
作者: a8347x15 (紅茶拿鐵)   2017-11-07 11:02:00
如果違規停車一次罰五萬我看誰還敢停
作者: ccpz (OoOoOo)   2017-11-07 11:03:00
亂檢舉的數量是多少, 你覺得多就是多?對阿,我覺得不多,那就別討論了吧
作者: kenimai (非理法権天)   2017-11-07 11:08:00
廢文也不覺得自己是廢文
作者: ccpz (OoOoOo)   2017-11-07 11:09:00
費文也不覺得自己需要主動結束討論 結案PS. 大家小心釣魚, 對文章評論,別對人評論
作者: js93046 (小昂)   2017-11-07 11:16:00
惡意檢舉一定有,但可以跟你肯定有一些打槍的案子,是不同承辦的認定方式不同,甚至有些邏輯特別強大的,我自己同一個分局相同情況,就被不同承辦退件過,但你內文說的,有些光看影像確實無法認定,這我很同意
作者: snowmag (....M)   2017-11-07 11:19:00
其實增加持車限制 落實加重罰則及執法 問題就沒了但目前就是做不到 民意也不會讓你關掉檢舉管道
作者: kobeyo (爽哥)   2017-11-07 11:21:00
不然要怎麼做
作者: snowmag (....M)   2017-11-07 11:21:00
如果警察看檢舉案件 應該比出去開單被罵被盧還輕鬆
作者: vatog (...)   2017-11-07 11:22:00
檢舉偽造證據本來就有刑責啊
作者: s1385999 (那位先生)   2017-11-07 11:23:00
我只是提問「原本」都有檢舉成功 ,然後這次卻沒成功 想了解而已 被你說成惡意檢舉...?
作者: vatog (...)   2017-11-07 11:24:00
況且檢舉是藉由人民提供證據 告發的是政府跟人民有沒有公權力一點關係都沒有
作者: snowmag (....M)   2017-11-07 11:25:00
看看日本澳洲罰則多重 交給你去立法了 就能關掉檢舉管道
作者: fj208 (月月)   2017-11-07 11:26:00
增加警察業務量,避免他們太閒嗎?
作者: snowmag (....M)   2017-11-07 11:28:00
弄個完善配套措施解決亂檢舉 就算要增加人力處理也是賺
作者: ccpz (OoOoOo)   2017-11-07 11:29:00
反應這麼大,看來是說到痛點了
作者: vatog (...)   2017-11-07 11:34:00
限制什麼? 怎麼限制?
作者: lyfifi (fi)   2017-11-07 11:35:00
違規、犯罪的一堆,才是導致忙不過來的原因吧?...這神邏輯竟將不受理當對策...真的是好棒棒啊~
作者: jack2 (我的小跑車夢)   2017-11-07 11:40:00
結果民眾改用電話通報,員警變成要跑現場,豈不更花人力?
作者: lyfifi (fi)   2017-11-07 11:41:00
違規的一堆,難道要等到撞死了才承辦?這樣比較輕鬆?光跑肇事現場就飽了,也不用做其他事了?我覺得你比較需要看一下你自己在寫什麼...
作者: eipduolc (松尾健太)   2017-11-07 11:48:00
我覺得你只想跟人家吵架講沒幾句就質疑人家眼睛,你眼科醫生?
作者: lyfifi (fi)   2017-11-07 11:49:00
原po邏輯100分XD 如果開單不能嚇阻與教育,那原來警察開單是要民眾繼續違規?
作者: lqr84060 ( )   2017-11-07 11:51:00
只能噓了
作者: danny0857 (間黑男)   2017-11-07 11:53:00
被三寶害過再來說這些
作者: eipduolc (松尾健太)   2017-11-07 11:59:00
事實上檢舉沒有你講這麼簡單啦,實務上就很多限制了具名檢舉就是很多人不檢舉的原因啦坊間很多APP或網站都是為了方便你做這件事去優化不就表示實務上其實沒有這麼簡單,多少會佔去你一點時間應該要觀察一段時間吧,你怎知道那個量是不是本來就該有的量?
作者: lyfifi (fi)   2017-11-07 12:01:00
行車紀錄器已經在改變世界了!你還要躲在自己的世界,認為別人都誤解你那也沒關係~別當三寶就好~跟別人意見相左就可以說人眼睛如何、自以為什麼的...你的世界好有禮貌哦~
作者: NEWinx (yoyo)   2017-11-07 12:19:00
不會增加人力創造就業機會?反正違規魔人會養
作者: boy830117 (帥恩)   2017-11-07 12:20:00
這就是政府長期的問題什麼事情都只做半套他們永遠都不做防呆設計只想使用知難而退的老舊思維
作者: louder1369 (新手爸爸)   2017-11-07 12:21:00
主要是現在的社會風氣存在一種僥倖的心態,而且根深蒂固,如果不是利用用路人來幫忙檢舉而是增加警力來取締,那萬一發生了社會風氣改善的一天,警力配置該如何是好?現行制度的限制已經很麻煩了,,最後的決定權
作者: boy830117 (帥恩)   2017-11-07 12:21:00
結果被行車紀錄器破解了
作者: boy830117 (帥恩)   2017-11-07 12:22:00
所以警察給予的檢舉網站或app必須修改sop制定防呆機制以減少工作量這是治本的方式那台灣老人思維,就是增加人力交通違規舉證變的容易,且交通越來越擁擠
作者: louder1369 (新手爸爸)   2017-11-07 12:24:00
違規的決定權還是在用路人身上,不違規就沒有檢舉,改革時一定有陣痛期
作者: boy830117 (帥恩)   2017-11-07 12:24:00
必定要增加人力控管違規過多和濫檢舉都是兩面該解決的問題不得偏廢,所以爭吵這個沒意義兩個都一樣重要Lyfifi 原po只是提出另一個面相的問題你是真的誤會了
作者: lyfifi (fi)   2017-11-07 12:29:00
你我意見不同,不叫意見相左、要叫所見略同哦?國文好棒
作者: iuexeyz (路牧雅)   2017-11-07 12:29:00
案件量多可以增加處理的人或是展延案件期限。有民眾幫忙
作者: iuexeyz (路牧雅)   2017-11-07 12:30:00
檢舉可以節省很多警力
作者: boy830117 (帥恩)   2017-11-07 12:30:00
他並沒有反對檢舉,只是需要管控那些會檢舉失敗的檢舉
作者: lyfifi (fi)   2017-11-07 12:31:00
Boy大~ 他提另一面相我懂...不過邏輯和酸話我大大不懂~
作者: boy830117 (帥恩)   2017-11-07 12:31:00
當大家踴躍檢舉這是好事但需要控管過濾那些證據不足的檢舉的確他用詞直接,但是其實大家都在同一條船上的確人容易往負面想,一開始誤會並沒有什麼
作者: littlecore ( )   2017-11-07 12:36:00
一天一萬不合理? 我平均一天10件左右,一千個人就達標了,而且你的解決方法在哪裡?
作者: boy830117 (帥恩)   2017-11-07 12:37:00
我以前也覺得檢舉只要大量就一定可以改善交通問題但是量大之後,處理速度真的頗慢我也檢舉過,至少都要一個月才有可能制單
作者: lyfifi (fi)   2017-11-07 12:38:00
爛檢舉到底有多少?如果有數據,和檢舉成效對應,這篇我給推,用一篇說民眾不是,然後和濫用畫等號,這面相也太狹
作者: boy830117 (帥恩)   2017-11-07 12:39:00
如果量持續增大,時間會更長這樣就沒意義了,如果都這麼晚才收到罰單,嚇阻力一定下降
作者: littlecore ( )   2017-11-07 12:41:00
警察人手不足不能招人?新竹這邊明顯感覺到負責網路檢舉的員警增加,同天看過3人的回信
作者: boy830117 (帥恩)   2017-11-07 12:46:00
確實濫檢舉的數據不能真正知道,但是可以問問有檢舉過的人,他們一定有過檢舉失敗的經驗我也就有證據不足而被打槍的經驗所以我相信濫檢舉的一定可以過濾掉一部分比例至少這是一個開頭而且政府不積極才是根本問題你想想闖紅單超速,都可以被照相了違規停車一定也可以
作者: lyfifi (fi)   2017-11-07 12:53:00
我給你的噓你都當和你意見相同~那只能說你好棒囉~你提問有邏輯點,我會考慮回答...但在之前你可能要先知道行車紀錄器是可以改變世界、以及說別人眼睛、自以為是叫沒禮貌...Boy大~這題後面有回文,成案機率可以參考~不過數據很少就是了~Boy大~限制檢舉量應不是方法,畢竟瓶頸在審查、製單的人力,同意你說的工具才是重點
作者: t7788921 (AG)   2017-11-07 13:15:00
有的承辦人就是欠電,雙北還好,南部一堆分局都欠電明明違規事證超級明確回個不明確? 自己認為的法律??這種用力投訴下去要求重新審核
作者: tkucuh (tku's cuh)   2017-11-07 13:29:00
檢舉量多怪檢舉人??
作者: Haooconnor (嚎教授)   2017-11-07 13:37:00
看到這篇我只好每天檢舉違規囉
作者: boy830117 (帥恩)   2017-11-07 13:43:00
ly大,我跟原po都不是說要限制檢舉量該檢舉的還是要鼓勵大家檢舉但是要有一套管控機制(防呆設計)讓本來就很明確的違規可以快速制單讓不明確的的證據可以過濾掉
作者: finasoul (fina魂)   2017-11-07 13:50:00
即便沒檢舉這回事,違規仍存在。所以,不要違規就沒得
作者: lyfifi (fi)   2017-11-07 13:50:00
Boy大~「限制」是原po寫的哦~你說的機制我理解~
作者: ultratimes   2017-11-07 14:38:00
本來就該開單從寬 撤單從嚴 太便宜的罰單不得打訴訟
作者: AGATELINK   2017-11-07 15:22:00
怕檢舉多不會積極執法哦? 守規矩的人多了還怕處理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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