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為什麼沒人連署路肩(道路邊線外)無路權

作者: kiema (別再說我笨)   2017-10-25 23:06:30
就是鄉愿使然,硬是要雙方都打屁股,強迫你替對方負責,分攤財損及人損。若是採事故發生的因果關係以及是否擁有上路資格來決定肇事責任,誰先違規就是100%,不論死活就是要賠償另一方全部損失,且取消折舊,就算是老車,保養得當,被撞了,結果只能賠償殘值,然後車主只能吞下去另外多花錢再去找尋其他車來用,這樣心裡會很不舒服吧!
舉例1.闖紅燈的被超速的撞到
我會認為應該是闖紅燈的100%肇事責任,闖紅燈的0%,理由很簡單,不要闖紅燈,就不會被撞到,不用說什麼應該速限內或是路口減速就能避免意外的發生,那只是替闖紅燈的找藉口而已。
舉例2.無照駕駛,除非是被闖紅燈或酒駕的撞到,不然都該是100%肇事責任,不應該只是一張紅單,其他照正常判定,否則國家設立考照制度做什麼?就為了讓警察開6000元的罰單而已嗎?
舉例3.酒駕vs無照,在同向車道發生事故,兩個都不該上路就是一人50%。
簡單來說按以下順序來判肇事責任,誰先碰到,就是100%,到其他違規項目再來依照現行制度各打幾大板才合理。
上路資格》絕對路權》其他違規項目
※ 引述《SakuraHana (櫻花)》之銘言:
: 闖紅燈 和 逆向行駛,都是因為出現在不該出現的時候,所以無路權。
: 行駛路肩 也是一樣,但是卻有時候還被當成直行車,
: 造成如果發生車禍,合法轉彎的車輛反而不利,很不合理。
: 而且現在風向居然是叫你提早關門關到底,還要關到路肩甚至人行道,根本愚蠢!
: 是否應該規定除起步 、準備停車 、臨時停車或轉彎外,
: 行駛路肩無路權,出車禍一律全責?
作者: berryc (so)   2017-10-25 23:38:00
所以別人違規你就可以合法制裁? 肇責不是這樣看的人家闖紅燈,你沒超速的話是有機會剎停避免掉一次事故酒駕跟無照我也覺得應該比照辦理. 無照的跟你講他是安全駕駛,跟酒駕說我意識清楚可以正常開車一樣可笑
作者: IMISSA (空中ブランコ)   2017-10-26 08:07:00
...........
作者: li04 (li04)   2017-10-26 08:55:00
那有駕照的還闖紅燈、未打方向燈、能否加重刑責、
作者: ian670207 (檸檬紅茶(沒有茶))   2017-10-26 09:10:00
作者: centaurjr (QQ)   2017-10-26 12:07:00
無照駕駛跟考照制度沒有關係,又不是只有包含沒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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